律师观点分析
甲状腺手术损伤甲状旁腺,院方赔偿40多万
基本案情:原告为中年女性,因甲状腺乳头状癌就诊,被告医院给予根治术。但手术操作不当,损伤甲状旁腺,术后未及时补救。
且被告在明知手术损伤甲状旁腺后,故意隐瞒,病历中不作记录,未履行告知义务,又错过了最佳救治时机,致原告永久性甲状旁腺重度减退,存在过错,构成侵权。
经法院委托鉴定,被告诊疗过程中存在术前讨论欠缺,病历记录书写不规范,对并发症的发生重视不够,术中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以及术后病情告知不足等过错,该过错与不足与原告甲状腺旁腺损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同等原因。
2、原告甲状腺旁腺功能重度损害构成五级残疾。一审法院判决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费用40多万元。
律师观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甲状旁腺是人体重要的内分泌器官,其功能是调节身体的钙磷代谢。甲状旁腺重度损害可出现指端和口周麻木、刺痛,手足和面部肌肉痉挛,手足甚至全身抽搐,以及烦躁、抑郁或精神病,举步、张口困难、口吃、智力减退等。
损害后果极其严重,应结合被告的过错、原告的损害后果、法院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物价等因素予以赔偿。
律师意见:一审法院没有支持续医费,需要重新鉴定或实际产后另行主张。
你好! 根据你所述情况,XX妇幼保健院有医疗过错,应属医疗事故,该医院应赔偿你们后期产生的医疗费用及其他相关性费用。 建议你聘请律师处理,以维护你们的最大化权益。本律师处理过数起医疗事故纠纷,如有需要,可联系我。
一、基本案情患者吴某某,男,汉族,1988年出生,吉林省长春市人,以“腰痛伴右下肢疼痛6年,加重1年”为主诉,于2014年7月就诊长春市某三甲医院,入院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症、腰椎管狭窄症”。8月4日,在全麻下行椎间盘镜下腰椎后入路间盘切除术,术后患者病情未见好转,并出现排便功能障碍。8月14日,再行腰椎后路减压术。9月2日,患者以“腰椎间盘突出术后二便障碍2周余”进入康复科继续治疗,但排便功能障
大病住院依法享有二次报销。大病保险全部开展,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对这些人发生的个人自付费用,如果超过一定额度,由大病保险报销50%以上。法律依据:《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第五条随着试点数量的增加和政府补助水平的提高,各地要在分析、总结合作医疗制度和基金运行情况的基础上,认真测算,科学制定和调整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方案。方案的制定和调整要掌握以下原则:一是要在建立风险
第一,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第二,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第三,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
案情介绍2020年9月13日,卯某某因腹痛至被告医院就诊,经普济医院诊断为:1、急性阑尾炎;2、左肾结石。被告医院收治入院后行腹腔镜阑尾切除术,于2020年9月20日上午出院,2020年9月21日早上卯某某被发现死于租住房屋内。同月24日,贵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死者卯某某的死因进行了鉴定,根据尸检、组织学检查及法医毒化检验,结合临床,鉴定人分析认为:卯某某死亡原因符合阑尾切除术后局部化脓性感染
可以争取,具体需要根据案情分析,如果存在有利情节,符合缓刑条件的,也是有机会判缓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
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和分娩一年内,男方无权提出离婚。
基本案情:2019年12月21日13时39分许,被告何某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岳阳市长虹路洞庭茶厂人行横道路段,与行人邓某某发生碰撞,造成邓某某一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本次事故经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白石岭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何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邓某某不负责任。原告邓某某受伤后立即通过120送往了附近的岳阳某某医院住院治疗,共计住院167天,住院期间某某医院前后两天内连续给原告做了两
诊疗经过:卢XX于2021年8月29日因反复腰部疼痛3年再发加重半个月到A省B县人民医院处住院治疗,被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伴神经根受压、腰椎椎管狭窄、T11、L2椎体陈旧性压缩性骨折”,并于2021年8月31日在A省B县人民医院处进行了“去椎板减压+L5/S1椎间盘切除+椎间植骨融合+椎弓根钉内固定术”的手术。术中卢XX出现心率、血压降低并当即转ICU抢救,经抢救后卢XX呈昏迷状态,病情危重,于2
江苏盐城男子廖某驾车送未婚妻回家,由于晚上视线不是很好,廖某车开得比较慢。突然,对面出现一辆车,灯光非常刺眼,速度也很快,而且不走直线,左右画“龙”地向自己开来。为避免发生事故,廖某连忙将车靠边停下,但是,最终事故还是发生了,对面的车开过来后,直接撞上了廖某的车。事故发生后,对面车上下来一名男子,满身酒气,再三恳请廖某不要报警,并主动提出,愿意加倍赔偿廖某的损失。此时,廖某才知道对方男子为陈某。双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发生赔付纠纷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若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员工赔付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摘要】患者安某某接受“腰1、2椎管减压,经右椎弓根内固定术,椎间植骨融合术”,术中出现神经损伤等。目前遗留左下肢剧烈疼痛,肌力0-I级;右下肢肌力III级,小便失禁,大便控制差的损害后果。2019年1月19日法院判决被告xxxx医院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赔偿原告安某某残疾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合计942630元。【关键词】医疗纠纷,赔偿责任,损伤神经,三级伤残,腰椎管减压术一.引言行腰椎管减
驾驶员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由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如果机动车所有人有证据证明驾驶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在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对驾驶人在过错范围内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刮风导致所租房屋受损要不要赔偿因刮风导致租赁的房屋受损的,是自然灾害造成的,承租人没有责任进行赔偿,如果房屋不能继续租赁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
驾驶员开车的时候,肯定需要集中精神地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一些意外情况,那么在驾驶员操作不当的时候而引发了交通事故,这种情况是由谁来进行赔偿?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攀枝花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驾驶员操作不当引发事故谁赔偿 驾驶员有公司劳动关系的那么是驾驶员和公司都要承担责任。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到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受赔偿职责。被帮工人明确拒却帮工的,不承受赔偿职责;但能够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赔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到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受赔偿职责。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无赔偿本领的,能够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赔偿。 第十五条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
一、基本案情2018年12月4日,应某某在被告x市中心医院行下腔静脉滤器置入术(左侧)。2018年12月7日出院,出院诊断:下肢静脉血栓形成。2019年4月3日,应某某因“下腔静脉滤器置入术后4月”到被告中心医院就诊,初步诊断:左下肢静脉血栓形成,下腔静脉滤器置入术后。诊疗计划:1、完善相关检查,血常规、凝血常规、生化全套、心电图;2、目前给予抗凝、祛聚等对症治疗。2019年4月4日在局麻下行下腔
律师观点分析手术操作失误刺破血管导致患者死亡患者因心脏病入住被告医院,行心脏支架治疗后在复查中发现颈部血管有狭窄,转入神经外科行颅脑血管支架术,放置过程中导丝刺破血管导致脑出血,致患者死亡。律师分析:被告在为患者治疗期间存在严重过错,不仅误导原告同意进行手术,为不具有椎动脉支架成形术适应症,具有颅内段椎动脉狭窄无症状、颈内动脉大脑中动脉动脉瘤不能提前或同时处理、椎动脉颅内段狭窄比颅外段狭窄严重且伴
【医疗纠纷咨询】患者诊断的是更年期功血,在医院做了子宫全切手术,由于手术操作不当,损伤了输尿管壁,到别的医院也看了,说是还需要做手术。请问,这属于医疗事故吗?【律师初步建议】1.初步建议:依您所述,子宫全切手术造成输尿管损伤,属于手术操作失误,为医疗过错,医院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详情请参阅下面的相似案例。【司法裁判案例】2016年2月25日,原告因子宫肌瘤在被告医院住院治疗进行子宫全切手术
工作中受伤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如果属于工伤,劳动者可以获得赔偿。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