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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吴X清于2011年11月28日在XX妇幼保健院剖腹产子,疑因手术操作不当,导致副胎盘、胎物残留,引起一系列感染(腹腔脓肿,宫腔炎,盆腔炎,产褥感染,炎症性肠梗阻等)。后因院方没能及时查明原因,不能及时控制病情,使病情恶化,腹水转变为脓水,故于2011年12月16日晚上00点转院到XX珠江医院就诊,皆因在XX妇幼保健院把病情延误得太严重,17日早上马上施行腹腔镜手术,经过18天的治疗,XX珠江医院只把腹腔脓肿这个感染处理下来。病情还是得不到控制,继续恶化,于2012年1月2日转院到广X三院,经过几次手术

问题描述

我妻吴X清于2011年11月28日在XX妇幼保健院剖腹产子,疑因手术操作不当,导致副胎盘、胎物残留,引起一系列感染(腹腔脓肿,宫腔炎,盆腔炎,产褥感染,炎症性肠梗阻等)。后因院方没能及时查明原因,不能及时控制病情,使病情恶化,腹水转变为脓水,故于2011年12月16日晚上00点转院到XX珠江医院就诊,皆因在XX妇幼保健院把病情延误得太严重,17日早上马上施行腹腔镜手术,经过18天的治疗,XX珠江医院只把腹腔脓肿这个感染处理下来。病情还是得不到控制,继续恶化,于2012年1月2日转院到广X三院,经过几次手术
1个回答

你好! 根据你所述情况,XX妇幼保健院有医疗过错,应属医疗事故,该医院应赔偿你们后期产生的医疗费用及其他相关性费用。

建议你聘请律师处理,以维护你们的最大化权益。本律师处理过数起医疗事故纠纷,如有需要,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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