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公告发布后,美团(03690.HK)港股盘尾一度跌超15%,当日收跌13.76%,刷新美团单日跌幅纪录,报235港元/股。
《意见》督促平台及第三方合作单位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外卖送餐员参加社会保险,支持其他外卖送餐员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此条被很多媒体解读为:外卖平台要给所有骑手上社保。据报道,截止2020年年末,美团外卖骑手近950万,饿了么外卖骑手近300万,如果按部分媒体解读那样,平台给所有骑手买社保,将给平台经济带来致命性打击;
敏感的资本市场应声下跌的反应不出意料;公司是缴纳社保的责任主体,普遍以构成劳动关系为前提,那么平台与骑手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呢?
以美团为例,外卖骑手分专送骑手和众包骑手两类,两者接单APP、排单规则、结算方式、保险种类等都不一样;但无论哪一类,都不存在和美团平台签署劳动合同的可能;
包括美团在内的外卖平台企业,多采用配送服务外包模式运营,由分布城市各个角落的站点执行配送任务,各站点由承接平台外包业务的主体公司所拥有,而与骑手发生直接关系的就是这些主体公司,那么这些主体公司是否就一定构成劳动关系呢?
我们从上海二中院的一份终审判决中来窥探一二。本案[(2020)沪02民终7144号]中,A公司从曾某提供的劳动中获益,其相关合作劳务公司向曾某支付工资,则A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企业之社会责任。
若允许其工资支付主体轮换,则无法明确界分权利义务,进而劳动者基本权利之救济难以保障,即诸如本案曾某请求确定劳动关系从而获得可能的工伤保险待遇之救济。
综上,本院确认自2017年9月1日起,曾某与A公司具有劳动关系。现,曾某主张劳动关系至2018年8月28日,本院予以准许。
另,本院认为,曾令其在宁波新盈公司工作的时间及完成工作情况具有一定的稳定性,鉴于众多骑手情况各不相同。因此本院认定曾令其与宁波新盈公司之间存有劳动关系,并不代表宁波新盈公司相关站点的骑手与该公司之间均具有劳动关系。
同样,曾令其如实陈述与北京众鑫创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节,亦不能阻却其与宁波新盈公司劳动关系的成立,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准应当以实际用工为准,据此,曾令其的上诉请求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可见,实务判例中对于外卖骑手劳动关系的认定比较谨慎,平台经济拉动大量就业,是就业市场的“稳定器”;但骑手工作时遭受人身损害屡见不鲜,因未缴社保加上劳动关系认定复杂,造成工伤认定困难,而商业保险的盈利属性难以提供普惠性保障;
建立灵活的就业及用工关系,放宽个人缴纳社保的准入条件,缩小地区间的社保待遇差距,或许能更好的平衡稳定就业与工伤救济之间的关系。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外卖行业逐渐形成“平台+送餐员”的新型就业形态,和传统模式相比更为灵活、自主性更强,涉及的劳动关系认定问题也更复杂。在平台企业采取外包等合作用工方式的情况下,如何保障外卖送餐员的劳动者权益,成为司法审判面临的现实问题。一般说来,平台合作用工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请求确认与平台合作经营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
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代缴的,但是并没有给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也没有发放劳动报酬,对此情况是否能认定之间的劳动关系?这种行为属于挂靠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引起劳动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是劳动。在用人单位仅为劳动者代缴社会保险费,且劳动者未提供劳动时,二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劳动保险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
一、补缴社保法院可以出具的劳动关系文书是哪种劳动者可以凭借法院出具的与确认劳动关系有关的文书即判决书到相关的部门补缴社保。社保中除了养老保险可以补缴之外,工伤保险、医保等其他保险不能补缴。养老保险补缴的条件:(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当时本市已开展相应群体的养老保险业务。二、国家规定可以补缴养老金的六类情况1、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招工手续,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
一、外卖小哥送餐途中摔伤,是工伤吗外卖小哥送餐途中摔伤,可以认定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
一、补缴社保法院还可以出具的劳动关系文书是什么企业为员工办理社保是国家强制要求的,但实践中,有的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也不为员工办理社保。在发生劳动纠纷后,如果法院判定企业应为员工补缴社保,在缴纳社保时就要有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否则不能补缴。劳动者可以凭借法院出具的与确认劳动关系有关的文书即判决书到相关的部门补缴社保。国家规定可以补缴养老金的六类情况:1、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转自:湖南高院近期,外卖骑手“被个体户化”的现象一再引发热议。研究报告显示,全国已有超过190万家经营范围包含外卖递送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其中隐藏的法律风险不容小觑,一旦骑手们成了“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个体工商户,就意味着在法律层面失去了“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在此背景下,苏州外卖骑手小蒙经历的个案,为司法实践回应新型用工模式提供了生动范本。苏州劳动法庭终审审结的这起“某用人单位不
基本案情小包(化名)称2016年7月1日,其与北京某一级资质物业公司刘经理口头约定小包担任厨师,负责为该公司职工做饭,月工资标准2400元。 小包称,2016年7月2日,其在员工食堂(公司办公小区墙外的平房)现场操作时,由于对设备不熟悉,导致操作不当引起爆燃事故将其烧伤。公司对小包的上述主张不予认可,公司认为2016年7月2日上午,小包到公司面试,面试内容为在厨房(公司办公小区墙外的平房)试做几个
根据平台用工方式的不同,骑手分为三类:自营骑手,通常指平台自己招聘并从事配送工作的骑手;众包骑手,系通过APP注册成为平台骑手,可从不同平台自由接单,服务协议中明确骑手与平台非劳动关系;专送骑手,由劳务外包公司自行招募,完成平台任务,骑手一般与外包公司存在合同关系。 实践中,骑手与平台极少签订劳动合同,骑手不必按时至固定地点上班,而是自由选择接单,无底薪、按件取酬且管理松散,这种灵活的用工模
外卖小哥与公司是劳动关系的。在日常生活中,劳动者会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是必须的,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合同的,在发生纠纷的时候,一定是要保护自己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
一、外卖骑手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外卖平台招用外卖骑手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外卖平台和外卖骑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外卖平台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外卖骑手,外卖骑手受外卖平台的劳动管理,从事外卖平台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外兼职的,能否建立劳动关系? 推文案件选自《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十二期的第六个案例“江苏某某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曾某某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 一、案情回顾基本案情:被告曾某某系盱眙县三墩电灌站职工,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但因官滩镇某电灌站属于财政定额补助的事业单位,其收入无法正常发放职工工资,一年只能发放10000左右不等的生活费,被
用人单位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工作人员或承包人以单位名义在外招用人员,不为反对意见;或受招用人员有充分理由相信该工作人员或承包人是代表用人单位的,如果劳动者确实是为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认定受招用人员与该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关系。
法律上应该属于劳务外包。
有赔偿的。 1、因为该单位并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该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所工作月数的双倍工资。 具体请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主动辞职的无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法定过错情形的,辞职是可以获得补偿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由监察大队及时督促用工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工资支付凭证以及“工作证”、“上岗证”或者工友之间的证言,都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若你是与公司签订的合同,现在公司将你的劳动关系转至劳务派遣公司,在法律上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而劳务派遣公司是你的用人单位。公司单方没有法定理由解除劳动关系的,你有权依法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该补偿标准是按你在公司连续工作的工龄,每工作满1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公诉不支付的,你有权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提前一个月,递交书面的辞职报告,到期即可离职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实务中,有些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几年甚至十几年、几十年,双方互不联系,但劳动关系一直没有解除,或者事实上解除了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也就是双方处于“长期两不找”的状态。之后,因为劳动者要办理退休,或者用人单位要改制、解散或清算等原因,劳动者又找到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劳动报酬、补缴社会保险、办理退休手续、计算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等。这种情形下的劳动关系该如何处理,《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