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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典型案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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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典型案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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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5:王中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被执行人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进行高档消费,被以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立案侦查。

执行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股权转让纠纷

申请执行人:山东胜海投资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中旺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中旺  

【案情摘要】

山东胜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海公司)与被告中旺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旺集团)、王中旺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法院判决中旺集团、王中旺返还胜海公司股权转让款1500万元及相应利息。

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胜海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查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王中旺配偶名下账户有大宗资金往来,汇往国外约二十余万澳元(王中旺的两个孩子均在国外);

并且在2013年10月18日,被执行人王中旺乘飞机到普陀山进行高消费旅游,居住五星级酒店。并于2014年6月、7月两次入住北京五星级酒店进行高消费。

执行法院认为,王中旺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典型意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 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中,王中旺拒不报告财产、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并在此期间多次进行高档消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涉嫌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该案表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在生产生活的各方面受到限制,不能心存侥幸,抗拒、逃避执行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案例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后,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义务,按规定应当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屏弊,经研究,决定对信用惩戒案例不进行实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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