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被处以行政拘留,其性质与刑事责任不同,故不适用该条法律规定。
另《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并未规定员工被处以行政拘留属于严重违纪的行为,则公司也同样无权以其被行政拘留为由解除合同。
有的观点认为,既然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被行政拘留属于严重违纪行为,而且该规章制度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可以根据规章制度处理被行政拘留的劳动者。
有的观点认为,即使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被行政拘留属于严重违纪行为,此类条款因与法律相冲突而归于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只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应将管理权过分扩张至劳动者的业余生活。笔者认为对于劳动者被行政拘留是否能够解除劳动合同,首先需要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将该行为认定为严重违纪。
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未将被行政拘留认定为严重违纪,那么用人单位肯定不能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因为被行政拘留不属于法定的解除理由。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将被行政拘留认定为严重违纪行为,那么还需要看行政拘留的天数及被行政拘留的理由。如果被行政拘留的天数很短而且劳动者的主观违法性不强或属于过失行为,出于给劳动者改过自新的目的不宜对其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如果劳动者被行政拘留十天以上并且属于故意违法,并且该违法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例如嫖娼、打架、赌博等,那么倾向认为用人单位可以将此类行为认定为严重违纪而解除劳动合同。
【案情概要】 鲁小焱系某单位员工,春节假期尾声,其与亲朋聚餐饮酒后驾车,被交警部门查获,处以行政拘留5日。后因监所疫情防控需要,被暂缓执行。节后复工,单位获悉该讯息后,以鲁小焱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鲁小焱随后提起仲裁,要求与单位恢复劳动关系。 【争议焦点】 本案之焦点为单位是否有权以员工受到行政处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各方意见】 企业方认为,双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可以,但要满足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且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条件,同时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当事人在强制戒毒的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的辞退,只需要正常的给当事人办理社保的转移和结算工资,至于说赔偿这就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了。因为职工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司单方面辞退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小群系某企业员工,因嫖娼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虽然在通知家属时,小群让其母亲代为向单位请假,但碍于面子,隐瞒了因嫖娼被拘的事实,仅是只是口头告知说身体原因需要请假。十天后,当小群来到单位上班时,却被告知自己因为旷工被开除了,小群不服单位的处理结果,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共计10万元。在未获得仲裁支持后,又起诉到法院。那么,小群因嫖娼被行政拘留,单位能否以旷工为由,
关于“国企员工被行政拘留了,怎么办?”的相关解答如下: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
行政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如果没有其他犯罪行为当事人可以开无犯罪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不只需要户籍地派出所出具,如果长期在外暂住的,还应当由长期暂住地派出所出具。必须是你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根据公安部新规,违法犯罪记录不对个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当由用人单位派人到公安派
一般情况下,非因劳动者存在过错的,用人单位不得在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案情概要】梁某于2006年3月1日到某集团公司处上班。2015年11月,某集团公司开始欠发梁某工资;2016年3月23日,某集团公司仅为梁某结清了欠发的2015年11、12月工资。随后,梁某主张要求解除劳动;并要求补发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拖欠工资180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小群于2012年5月2日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书》,约定:小群担任研究部高级经理,合同期限自2012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1日……。小群的工资标准为55000元/月。某公司对小群2018年年度绩效考核的《考核确认单》载明:“研究员本身思考能力比较受限,对于投资需要思考的机会与风险点,把握较少……”,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向小群发放了《考核通知书》,内容为:通知小群2018年度的考
答:不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用人单位对员工有知情权,员工应如实告知,但该如实告知义务是指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与劳动合同履行存在有实质性意义的事项,如个人身份信息资料,工作履历,原单位推荐函,资格证书、健康资料等。而婚姻、生育状况通常与劳动合同的履行没有必然关系,属个人隐私。即使员工入职时有隐孕或隐婚行为,但不符合欺诈条件,故用人单位不能因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操作建议:用人
你好,如果员工无过错,合同期内公司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
大部分面临退休的劳动者可能会遇到这种情形:如果我到了退休年龄,但购买养老保险年限不足十五年,享受不了养老保险,该怎么样办? 单位能否直接辞退我?我还能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首先,来了解一下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
案情介绍: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纠纷刘女士在某公司任职,然而公司以原告刘女士在工作期间通过邮件侮辱攻击同事,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向原告刘女士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刘女士认为其遭受了上司的性骚扰,其通过邮件表达并未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故刘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法院判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法院经审理认
一、受过工伤的职工,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2、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大多数用人单位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用以约束劳动者。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法律也赋予了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然而这项权利并不能随心所欲的行驶,还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条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及“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
引言: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了社保关系,仅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形,劳动者可否据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呢? 一、广东省曾有规定认为“未足额缴纳社保,不可被迫解除”,但该规定2021年后已被废止。根据2008年6月23日发布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提示:本文主要是提供给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士参考。仲裁、诉讼均具有法律风险,如您未能充分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而是按自己的理解,拟定法律文书并参与仲裁、诉讼,您的请求存在被部分或者全部驳回的可能,由于客观原因,如涉及案件的新证据资料的出现等,或由于您的证据/理由不足,亦可能导致败诉或主张不被采纳。)笔者此前曾写过一篇文章,标题为《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劳动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广东案例)》2015年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