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刘女士系xx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017年,刘女士家在本村的宅基地及房屋被纳入到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征收范围内,并且xx县城中村棚改指挥部发布了《搬迁补偿方案》,载明:“……根据我县城市规划,xx区不再安置宅基地,也不建设安置房,而是实行货币补偿,由村民自行购置商品住房。
货币补偿及奖励标准如下:(一)房屋安置补偿费:对于宅基地房屋,按照每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安置面积47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货币安置补偿……”
但2017年11月,xx村民委员会出具了一份证明,载明:“刘xx原属我村第一小组成员,出嫁后一直不在我村生活居住,2016年小组调地时其原有的责任田已有村民小组村民一致表决同意,另行承包给本小组其他成员。
刘xx也不再承担小组成员应承担的义务,现在已不属于我村民小组成员。”
之后,xx县城中村棚改指挥部与刘女士的父亲签订了棚户区改造项目按人口安置货币补偿协议、以及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载明:“根据《搬迁补偿方案》,按人口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乙方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6人;
……”,并约定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但其中并未包含对刘女士的安置补偿。刘女士认为,房屋被拆迁至今,xx县人民政府始终未对其进行安置补偿,侵害了其依法享有的安置房屋补偿费等各项权利,导致其至今无房可住,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xx县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和安置决定。
那么,外嫁女出嫁后未在本村生活居住,在征收补偿过程中究竟是否能作为安置补偿对象呢?本文,李顺华律师团队将就一则案例为大家做简要的分析。
二、律师说法
首先,关于“外嫁女”能否享受与其他村民同等获得安置补偿待遇的问题。其实,“外嫁女”并不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用语,而是农村根据婚俗惯例而来的习惯性称谓。
目前,我国法律对于所谓“外嫁女”能否享受与普通村民同等获得安置补偿待遇的问题,并未作出不同于普通村民的特殊规定。
相反,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实行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也明确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也就是说,对于所谓“外嫁女”的补偿问题我国法律并未有特殊的规定,应当按照普通村民的同等待遇予以补偿安置,具体而言,主要围绕户籍、生产生活、参与村民会议、履行村民义务、享受村民待遇等几个方面综合考量。
对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相关类似案件的裁判情况,对这一直接涉及“外嫁女”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一般应从以下几方面予以综合考量:一是“外嫁女”的户籍在征地补偿方案确定时是否仍然在原集体经济组织;
二是征地补偿方案确定时,“外嫁女”是否仍然在集体经济组织实际生产和生活;三是“外嫁女”是否仍然以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
四是“外嫁女”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意见;五是“外嫁女”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应履行的村民义务;六是“外嫁女”是否在其他集体经济组织享受了村民待遇。
因此,行政机关在处理“外嫁女”的安置补偿问题时,不能单纯以婚姻或者户籍情况作为是否给予安置补偿的条件,而是应在综合前述考量因素的同时,以其基本居住权益是否得到保障作为衡量和判断的原则。
具体到本案而言,刘女士在婚前就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婚后户籍也并未迁出,直至2017年4月拆迁时其户籍仍然在本村。
虽然刘女士的父亲代表一家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但该家庭成员的补偿安置中并不包括刘女士在内。根据户有所居的基本原则,无论外嫁女出家后户籍仍留在本村,还是重迁回本村等其他情况,均应当保障其基本的居住权益,行政机关有责任也有义务保障其基本居住权益不受侵害。
最终,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xx县人民政府对刘女士作出包含补偿安置的决定。刘女士的合法权益得以保护。
最后,北京一讼律师想要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即使是“外嫁女”,也应当享有和其他普通村民同等的合法权益,不应有所减损,因此,如果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中遇到类似遗漏家庭成员的补偿安置,或者不能得到与其他普通村民同等待遇等情况,可以及时的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利,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为您解决。
外嫁女能否享受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关于这个问题,我国的法律没有明确的条款规定。但是,被征收人是否能够作为合法的身份享受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一个关键点在于被征收人是否是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于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标准,目前我们法律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但是《民法典》中的物权编、《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及一些地方法规,对农村集
外嫁女能否享受征地补偿款要看其是否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如果外嫁女的户口未迁出,那么是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是可以享受征地补偿款的。如果户口已迁出,则不具备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能享受征地补偿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不是一回事。1.从实践上看借调是暂时的,调动是永久的,2.从内涵上看: 调职: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中没有将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和地点的行为表述为调职,相关概念体现为我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另行安排工作”,“调整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在我国台湾地区,调职指同一个企业内容忍用人单位对所属劳工采取长时间的工作内容或工作地点的变动。日本研究中的调职是指在相当长的一段期间,雇主变更劳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张凤宾律师,为大家解答关于行政诉讼中“当事人陈述”的相关法律问题。当事人陈述是指原告被告第三人自己所经历的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承认和陈词,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陈述的内容往往不仅是对案件事实的认识。对于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认识,还包括其程序上的申请,以及表达证据采用和法律适用的意见等。例如:当事人要求法院判决撤销或维持行政行为,请求撤诉等,对于案件事实以外的内容属于适用法律层面的
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已出嫁的女儿作为被征收户中的一员,很多权利并没有得到保障的情况并不少见,“外嫁女”也一直是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发放中的一大难题,村里的老人们也常常会谈论“自己家外嫁的女儿能不能拿到土地征收补偿”之类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界定,还没有明确统一的法律规定,实践中,特别是对外嫁女及其子女的身份认定争议较大、较为复杂。那么外嫁女可以享受哪些土地权利?
一般服刑期间停发,服刑期满后可以按服刑前的标准继续发。
在实务中,经常出现职工在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如果用人单位补缴了工伤保险后,职工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呢?本文将为您一一分析。1、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因此,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赔
您好,如果外嫁女的户口仍留在老家农村的话,其依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可以得知,当事人是否享有征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用人单位是否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应当区别情况对待。第一种情况是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但劳动者没有实际付出过劳动的,按照对价原则,用人单位通常没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你好,需要等待检验报告
如出现贷款问题到账交易不成,已交的土地出让金怎么收回,,,协商不成,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诉讼解决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法律依据】《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七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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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挂户口,即如知青子女回沪,或者读书、工作等原因将户口迁入房屋内,人并不在房屋内居住的情况。那么在公房的拆迁过程中,空挂户口的人能否取得拆迁补偿款、法院会如何判决?1.公房拆迁时动迁组是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拆迁协议,拆迁补偿款支付给承租人,由承租人负责安置房屋的同住人。如果认定为同住人,则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实践中一般承租人份额略多一些)。根据法律规定
一、外嫁女能否获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外嫁女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有权获得征地补偿款,按有没有安置补偿,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
非本村村民购得宅基地上房屋后,将户籍迁入该村,并在宅基地上居住生活。虽然涉案宅基地使用证因故没有换发,但仍合法有效,且当事人系经村组同意使用涉案宅基地,支付了地上建筑物款项,持有涉案宅基地使用证,是涉案宅基地的使用人。由于当事人户籍迁入在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户口认定截止日期之内,因此应享受村民补偿安置待遇。
律师答复:一般情况下,在非宅基地改革试点地区,城市居民或非本村村民是不可购置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但实践中,有些地区会综合参考前述二者的落户时间、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已在宅基地及房屋上居住生活等情况,认定其为案涉宅基地及房屋的使用人,并会根据当地征收补偿政策,确定其应享受的补偿安置待遇。但鉴于国内每个地区的政策和实际情况的不同,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否享受村民补偿安置待遇仍需要结合该地相关规定来判
分为两种情况: 如果被保险人只有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险,理赔时需提供发票原件。 如果被保险人同时再两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险,当医疗费用超出其中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额, 可以先在一家保险公司理赔完后,让保险公司在理赔清单上盖个公章(分割单),再拿这 张单证及其他医疗资料的复印件,找另一家保险公司理赔。 原始凭证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称为刑事拘留。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遇有紧急情况,暂时限制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的具体适用是: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