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问答之二:百万大修基金被挪用 业主如何救济
——靳滨滨 律师
关键词:大修基金 公共维修资金 开发商 物业公司 被挪用
西安市某小区几百户居民在购房时向开发商缴纳了总计数百万元公共维修基金。之后得知该资金被开发商挪用。根据相关规定,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之一,因此开发商挪用,也致使部分业主至今无法办理房产证,作为小区业主如何维权?
永嘉信靳滨滨律师答复:
房屋维修资金,俗称商品房大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2009年12月2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颁布施行的《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规定,2009年12月23日以后,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再代收房屋维修资金。
对2009年12月23日之前,开发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已代收的维修资金,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代收的维修资金划转至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维修资金专户。
同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对挪用专项维修基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
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其次,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2009年12月23日颁布实施的《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开发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将代收的维修资金转入维修资金专户的,由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转入专户,对拒不转入专户的,处维修资金总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
永嘉信靳滨滨律师提示,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如存在未按规定将代收的维修资金转入维修资金专户的,业主可向西安市房管局下辖的市物业办投诉(附上交纳维修基金的发票复印件书面向他们投诉)。
他们调查核实后,通常会向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发出书面追缴通知。另外,业主还可通过向管辖法院起诉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的方式,迫使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上缴维修基金,最后办到房产证。
另外,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2009年12月23日颁布实施的《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文件通知,自2010年后,我市已停止由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代收维修基金工作,目前,有条件的业主可自己打印维修资金交存通知单交存这笔钱(可采取现金、刷卡只能刷借记卡两种方式),维修资金中心也可委托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银行到新入住小区收房现场收交。
具体缴费流程:
1、凡2010年6月1日之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经过网签备案的商品房可通过房产资讯网申请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在线服务。
获取《西安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通知单》的方式现在有四种:
●有打印机的业主可通过房产资讯网(www.xafgj.gov.cn)自助打印《西安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通知单》,持通知单和身份证明到专户银行交存维修资金;
●没有打印机的业主可通过房产资讯网(www.xafgj.gov.cn)选择发送短信方式,持发送的短信和身份证明自行到专户银行交存维修资金;
●业主也可持身份证明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直接到专户银行交存维修资金;
●开发建设单位在商品房网签备案平台为业主打印出《西安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通知单》,由业主持通知单和身份证明自行到专户银行交存维修资金。
具体缴费标准: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
●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
●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
●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
房改房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
●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维修资金。
拆迁安置房屋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
●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
●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
●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七层):90元/平方米。
最近知悉一起民事案件当事人,首先想着去托人找关系,而并不是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作为法律人的小编对此感到十分遗憾,对多数老百姓的“法治”信仰意识感到深深惋惜。于是小编班门弄斧,有感而发,不喜勿喷。一、什么是法治?法治,简而言之就是通过法律来治理国家和社会。对于国家机关而言,“法无明文则禁止”;对于公民个人而言,“法无明文则自由”。也就是说,国家机关行使职权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而公民的个人活动如果
针对认罪认罚中的刑罚裁量问题,建议通过固定程序增强量刑的精确性与合理性,以增强认罪认罚程序的司法权威性。实践中,认罪认罚的主要争议在于刑罚裁量的精准度问题,被告人或者律师不同意认罪认罚或者被告人在一审宣判后上诉的最主要理由都是量刑过高或者判罚过高。如何使得检察机关建议的刑罚结果更加合理,被告人或者律师更能接受,更能促成认罪认罚制度的推行?大致有两个方面:一是深入加强量刑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检律沟通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条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
大修基金的使用应由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讨论通过后向所在地房产局申请列支,同时报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由专户管理银行将物业维修基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
不缴纳维修基金是无法办理交房手续的,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相关业主不承担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业主承担。
最高法:对评估报告不服,应如何救济呢?评估是确定房屋以土地价值的一个重要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最终的补偿价格,如果对评估报告不服该以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能否提起诉讼呢?沈律师通过最高法的一则案例来给朋友们分析一下这个问题。李先生的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区政府负责对其进行征收补偿,在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法定的办法评估了李先生的房屋后,区政府作出了征收补偿决定。但是李先生对该征收
因赌博被行政拘留半年内又犯的,最长拘留期限为十五日,但罚款可加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有较严重后果的;(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
北京王文杰律师答问(电话:13911369076):在工程实践中,建设工程材料价差调整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按实调整法(即抽样调整法) 此法是工程项目所在地材料的实际采购价(甲、乙双方核定后)按相应材料定额预算价格和定额含量,抽料抽量进行调整计算价差的一种方法。按下列公式进行: 某种材料单价价差=该种材料实际价格(或加权平均价格)-定额中的该种材料价格 注:工程材料实际
一、新旧合同条文对照GF-2013-0201 GF-1999-0201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 1.1.1.7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
2019年9月4日,我所劳动与人力资源法律事务部开展了专题研讨活动,继唐莉律师分享“工伤认定中的用工主体责任”后,陈玲宇律师进一步分享了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相关问题。在对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用工主体资格和用人单位的相关概念进行梳理后,重点探讨了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条件,以及实践中几类有争议性的单位。最后,分析了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在损失劳动者权益时,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一、用工主体资格
房屋备案登记与预告登记在法律上是有所不同的,两者的区别有以下五点:一是法律效力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是一种行政管理制度。商品房预售合同经过登记备案仅表明该买卖行为已纳人行政监管,在没有其他法定事由的情况下,该合同的效力优于出卖人一房多卖时时间顺序在后的同一标的物预售合同,在产权过户登记前商品房预售合同仍然没有物权效力。没有物权效力就意味着无论合同履行状况如何,出卖人仍然是标的物法律
中国的冤假错案之五:2002年7月12日凌晨2点10分,一个小女孩语音颤抖在电话哭着说:“我爸爸妈妈在家被人砍伤了……”,原来,在河北省唐山市冀东监狱家属院仁爱楼307室,有人被歹徒砍杀,被害人是冀东监狱的干部王忠和、宋淑丽夫妇,打电话的是其女儿。警方立即出警,一方面把伤者送往医院抢救,一方面勘验现场,好在伤者经过抢救脱离生命危险。警方经过现场勘验,把这起犯罪定性为“寻仇害命”案件,侦查焦点汇聚到
一、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1.在诉讼中,当事人自愿离婚,并就财产问题、债权债务处理达成一致,第三人是否能以确认该协议的生效民事调解书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答: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只能是婚姻缔结的双方,不列案外第三人为诉讼当事人。一般情况下,第三人认为调解协议侵犯其合法权益申请再审缺乏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应予以驳回。但人民法院发现确有错误,又必须再审的,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精神走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2. 债务
医保二次报销,是指参保人员如果上年度看病时,如果产生了高额费用,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该二次报销由参保人员所在的单位予以报销。报销比例一般是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报销50%;超过5万元的,报销60%,但是具体要看各地的政策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
您好,请问您指的是公租房的承租人吗?您仅仅提供了两个问题,没有给出具体的材料说明,无法给您更精准的建议 但是您的这个承租人如果不变,对于后续的拆迁和更换承租人肯定是有一定影响的,具体影响的大小还是要根据您的情况才能判定的, 您可以联系我详述一下,我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提供更加具体的意见和帮助。
买的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啊?有购房合同吗
法律分析:开发商没有权利收契税和房屋基金,一般开发商都是代办理的。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您的问题先要看拍卖合同如何约定,如果你确实二手房的话,维修基金在第一做产权证时已经缴纳了,如果是一手房的话确实有这个费用的。正常情况是买主付的,不过你是拍卖的应该按照合同来
需要根据招标文件来确定
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光伏电站项目管理,保障光伏电站和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促进光伏发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作为公共电源建设及运行管理的光伏电站项目。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