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辩护手记||非法经营(烟草)数额近50万元,检察院初步量刑建议五年半,经积极辩护终获缓刑一、案情简介
当事人吴某因涉非法经营罪(香烟),于2022年10月被移送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了解,当事人吴某在2018年7月至2019年9月期间,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从其上线处购买香烟到卖给秦某某、程某等人,非法经营数额484815元。
二、办案过程
本案2021年9月立案,当事人到案后根据公安机关要求退赃后直接被取保候审。其一直以为没事了,后期并没有委托律师介入辩护。
但是,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到期前移送检察院。
PS: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结束,一定要注意!!!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提出认罪认罚,初步量刑建议五年六个月,当事人瞬间崩溃。在此情况下,当事人正式委托我们介入辩护。
介入后,我们第一时间前往检察机关阅卷,并与办案检察官进行了初步沟通,反馈的结果是:检察机关已于法院初步沟通,当事人犯罪数额太大,法院给的建议是五年半。
经阅卷,所了解的情况与当事人所述基本一致,及时出具辩护意见,并将类案检索报告一并提,争取量刑建议在三年以下,从而适用缓刑。
经再次沟通,检察院初步同意我们的辩护意见,但是提出在认罪认罚具结书只同意三年有期徒刑,是否适用缓刑由法院来决定,若法院使用缓刑检察院无意见。
经与当事人沟通,同意该建议,并在检察院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案件移送法院审判后,辩护人第一时间提交辩护意见及该法院之前支持我们辩护意见的类案判决,并进行了初步沟通;后期,法院庭审中采纳了我们的辩护意见,最终当事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三、办案思路
接受委托后,我们随即到检察院进行阅卷工作,经过认真仔细阅卷后,我们认为:关于到案经过,在案捉获经过与客观事实不符。
本案当事人跟我们的反馈是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应系自首。若能够自首的情节落实,本案才有适用缓刑的可能性。
同时,本案还存在当事人已积极退赃、系初犯偶犯、犯罪行为发生在起上学期间,且在此之前及之后均没有再实施犯罪行为,因此,对其适用缓刑并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针对当事人可能构成自首的情况,我们第一时间与检察院沟通,后公安机关专门出具说明,认可了我们的辩护意见。
同时,在提交辩护意见的同时,我们一并提交本地法院此前一觉得类案,来支持我们的辩护观点,打消检察官和法官的顾虑。
四、办案心得
1.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结束。
本案当事人在取保候审以后以为没事了,忽然接到检察院的电话才意识到没有结束,当听到检察院认罪认罚的量刑建议是五年半的时候直接崩溃。
因此,一旦有刑事案件,尽量委托专业律师介入。
2.类案检索很有必要,能够打消司法人员的顾虑。
本案开始时检察院给出的初步量刑建议是有依据的,非法经营罪数额达到25万元以上刑期五年起步,在不存在自首的情况下,非法经营数额50万元刑期五年半并不高。
但是,即使存在自首,能不能减到3年以下,还是有顾虑的,因此,及时提交一份支持你辩护意见的当时的已决类案还是相当有效的。
非法经营(高利贷)罪(刑法225条4项)【40】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贷款到期后延长还款期限的,发放贷款次数按照1次计算。(一)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立案追诉,刑期五年以下:1.
律师观点分析张某某家住山东某沿海城市,因其所在城市与韩国有客船通航,每天都会有大量到韩国务工人员,务工人员从韩国返回后,可以携带部分免税产品,带回来的免税产品中,韩国产水果味爆珠香烟非常受年轻人欢迎。张某某便寻找到韩国务工人员,将其从韩国回国时携带的免税爆珠香烟汇总购买,后每条加部分利润再转售给他人。但张某某并无无烟草专门许可证,后被公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抓获,后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将其起诉到法院,涉
非法经营金额15万左右,涉嫌犯罪,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010年5月7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中,第七十九条中规定: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
申请条件a)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b)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c)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d)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1违反《信访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越级走访,或者多人就同一信访事项到信访接待场所走访,拒不按照《信访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推选代表,经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依据《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的,以扰乱单位秩序、聚众扰乱单位秩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2 违反《信访条例》第
您好,律师给出法律意见必须建立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才能具体分析】】】
律师观点分析案件文书编号:(2018)沪0105刑初1276号 ——汤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数额巨大,嫌疑人批准逮捕后成功取保候审,最终获缓刑判决。 辩护人 艾阳阳 律师,系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6月,被告人汤某某系善林金融公司某某分公司业务团队经理,明知善林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金融业务,仍组织下属团队吸收社会不
司法考试案例3.小陈为向建设银行申请个人消费贷款,用其一辆夏利轿车作抵押,该车价值15万元。借款合同签订当日,双方就该车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后小陈在驾车外出途中,被一辆货车由后面追尾,造成夏利车严重损坏,价值减至9万元。经查,造成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在货车司机。此外,货车司机已准备赔偿小陈经济损失5万元。 [司法考试案例问题] 1.如果建设银行要求小陈另外提供担保,以确保其到期还本付息,这种要
大部分的取保候审的,是不会收到不起诉通知书的,只有极少数,情节确实比较轻微,检察院网开一面,不起诉的,才会收到不起诉通知书。大部分的案件虽然取保候审了,但是,还是会被起诉到法院,最后通过审理,作出判决的。请律师打官司的作用和重要性其一,律师的作用并不仅仅是打官司,用好律师可以让你少打官司甚至不打官司,事先的规范和防范之重要性不言而喻;其二,律师不应当是万金油,什么案子都能做,律师应当是讲究专业分工
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这个问题?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如下:需符合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所从事工种在国家特殊工种目录范围内并达到规定年限,有毒有害满8年以上(含8年)、高温井下满9年以上(含9年)
2021年7月7日《人民法院报》刊发《进一步规范量刑和量刑建议工作“两高”联合制定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文章,本律师多方查找,并未见到具体条文,现将找到的具体文字版分享如下,新的量刑意见有所变化,例如增加了对已满七十五周岁老年人故意犯罪、被告人在羁押期间表现良好、认罪认罚等新的规定,对个别罪名提高了量刑计算的起点,例如集资诈骗罪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相对于2
在禁止摆摊的路边摆摊,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三十七条 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
案情简介:某当事人甲系A公司油品销售员,本案被告人乙通过实际控制的B公司及关联公司,经被告人丙的介绍,通过甲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向A公司、C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额超过250万元。公安机关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甲刑事拘留,在起诉意见书将其列为排序第二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认定虚开税额超过250万元,量刑档次十年以上。 法院判决:一审法院认可甲为公司员工的身份,系从犯,判决适用缓刑。 辩护人
数额不大,即使是主要责任人,如果没有其他加重情节,有希望争取缓刑。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北京扬轩律师事务所接受北京市XX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指派张简儒律师担任本案被告人韩某某的辩护人。辩护人经过会见被告人,查阅卷宗以及参加今天的庭审,对案件事实已经清楚,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一、定罪方面辩护人对公诉人指控被告人韩某某犯猥亵儿童罪不持异议。二、量刑方面辩护人认为公诉人对被告人韩某某的量刑建议过重,请求法院从罪刑相适应的实质角度予以纠正,具体理由如下:1、韩某某“猥亵”
律师观点分析承办律师:徐达妃,安徽金亚太刑辩分所权益合伙人,刑法学硕士,专职律师。案情简介:侦查机关指控:2013年5月份,z某某(另案处理)为黄山**山庄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公司)合肥地区负责人,在包河区等辖区范围内开展“预付储值卡买卖业务”,并于2015年7月24日在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号**大厦2203室正式设立黄山**公司合肥包河区分公司,继续开展“预付储值卡买卖业务”,z
通常情况下,在车辆租赁过程中发生纠纷,首先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双方协商处理,达成一致后签署相关协议,还可以准备好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车辆租赁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律师观点分析一、基本案情2017年1月16日13时许,被害人何X1与何X2(已被行政处罚)因自驾摩托车无油到成都市锦江区XX建筑工地寻找汽油。何X2盗窃张XX停放于工地的摩托车汽油时被张X2(已存疑不诉)发现,张X2遂打电话告知张XX此事,张XX叫其子即被告人张XX看看。被告人张X到达现场后因怀疑被害人何X1与何X2欲骑摩托车逃离,将被害人何X1从摩托车上拖下,并用被害人何X1携带的一根甩棍击打其
律师观点分析2019年初开始,被告人罗某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先后纠集被告人龙某、缪某、占某忠、江某、张某某、覃某某、江某某等人利用“借贷宝”平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在“借贷宝”平台上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周期为7至10天,利息年利率为24%的借款合同,但实际线下与借款人约定周期利息为20%至30%,且需从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俗称“砍头息”)。借款人到期后不能偿还的,每延展一期还款需向罗某等人支付与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