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熟悉起吊设备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绳索的最大允许负荷量及报废标准。
2. 起重工夹具要经常检查保养,妥善保管,不得随便乱丢,确保完好可靠。
3. 工作前要根据吊运任务,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对吊具及作业环境应作细致检查,掌握物体形 状、重量、重心、角度、生根地方,选择、配备好吊具,不得超负荷使用。
4. 起吊物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及精密部件,必须采取衬垫措施。
吊位重心应正确,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度(遇有特殊吊运物体时,应用专用工具)。
吊物不得较长时间高空悬挂。
5.起吊物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指挥时不准戴手套,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得远距 离指挥吊物运行。
起吊过长过大等大型重吨位物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并用绳索牵结物件保持平稳,方可指挥吊运行。
6. 大型物件及船体分段翻身吊运前,应划出禁界区,检查各点受力情况及吊攀(小耳朵)的焊接 质量,并经试吊,确认安全可靠,方可指挥起吊翻身。
7. 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个物件时,应按起重机额定载重量的80%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稳步吊运。
严禁任何一台起重机超负荷吊运。
8. 吊运物上的零星物件必须清除,特别是船体分段内的边角余料等杂物事前都要检查清除,防 止吊运中坠落伤人。
9.不规则的管子,禁止成捆吊运,大口径弯管必须单根吊运,且用专用吊绑带。
10.管件叠堆物要摆放稳妥、整齐,堆放不能过高,大口径管了等类似物件要垫妥。
11.吊运物件,应尽量在吊行道上通行。
吊物上不准站人。
吊物不准在人头上越过。
12.船只上、下排,应仔细检查滑板、走轮等处有无障碍。
加、拆楞头要相互密切配合,防止榔头和楞头伤人。
13.多人操作要密切配合,步调一致,统-指挥。
起吊前,应待操作者的手、脚离开绳索或链条等的结合处后才能指挥起吊,以免轧伤手指和压伤脚部。
14.吊运、装卸物件,必须留有充分的安全余地。
人不准站在死角(下风);
攀登高处作业要步步留 神站稳,防止踏空坠落。
15.叠堆物件要稳妥,不能过高;
堆放圆管等类物件要垫妥,防止倾斜、滚动而倒塌。
船上堆放物件不得靠近船舷、舱口、梯口等开口的边缘处,防止坠落。
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6.使用一切把杆、浪风绳索与桩头时,应与架空或地下高压线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抨底要紧固牢靠;
绳索的数量和位置要适当,浪风绳应有专人负责收放,昕从指挥,统一行动。
把杆使用前,必须经过试吊,严禁超负荷使用。
17.使用滚杠搬运物件时,攘杠直径要统一,应有专人指挥,统一行动,速度不得过快,地面必须平正结实,滚杠不得用手一把抓,手指应放在管口内,防止滚杠轧伤手。
18.摇绞车时,必须听从指挥。
绞车停止时必须将刹车刹紧,以免发生倒车摔坏机件和伤人。
19.使用三角架时,必须选择适当位置,杆架脚要固定扎牢,以防倾斜倒塌。
20.使用手拉葫芦或千斤顶时,挂架或上下支撑要牢固,一人撤拉不动时,禁止多人硬拉硬撤。
使用千斤顶必须衬垫平稳,使用两个以上千斤顶时,应同步平稳升降。
千斤顶禁止长时间地作为支撑之用。
21.使用卷扬机要固定牢固,开车前应对设备进行检查。
操纵者应昕从指挥和看清指挥信号,不 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开车后,钢丝绳两侧不准有人。
卷扬机滚筒上的钢丝绳应留有不得少于3至 5圈。
22.要严格遵守起重机"十不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以下简称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机 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 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第二章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 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 应齐全有效。 第四条车辆的整
柴油罐安全管理规定 一、 操作人员应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术和防火规定,做到安全操作,防止漏油、溅油。 二、加油场地、储油罐、箱场地内严禁烟火,并设立醒目的警示牌。 严禁车辆停留。 三、严禁在加油场地、储油罐、箱场地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火花的作业。 四、雷击时应停止加油或卸油作业。 五、油槽车卸油时应 发动机,同时停止抽油作业,做好安全警戒,并设专人监护。 六、卸油前核准油罐存油量,以防卸油时冒顶泡油,并
一、目的 :制定公司叉车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叉车驾驶安全,减少事故发生。 二、职责 1、管理部负责规划并维持厂区交通秩序,负责公司叉车驾驶人员的培训考证工作。 2、公司所属叉车由各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检查与保养。 3、安管部门负责监督稽查厂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发现不合格事即开具异常矫正单并追踪改善。 三、规定 叉车使用 1、使用前须按照国家的相应法律法规进行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各部件
排土场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切实加强排土场作业现场管理,使车辆排碴作业步入程序化、正规化,真正做到按规按章操作,确保排土场施工安全,排土场正常排碴秩序良好,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排土场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车间的各项规章制度。 按时上下班,在上班当中,不得离岗,串岗,睡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迟到早退。 否则一经查出,将取消本人当班考勤,情节严重的交车间处理。 二、排土场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发布部门: 吉林省白山市政府发布文号:2022第2号《白山市气瓶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6月19日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代市长二○○八年八月十四日白山市气瓶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气瓶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吉林
出租屋安全管理规定1: 第一条 为加强对出租屋暂住人员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出租屋暂住人员的治安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出租屋,是指除宾馆、旅店、招待所外供暂住人员租住的房屋。 暂住人员是指按照国家户口管理规定需要办理暂住登记的公民。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出租屋暂住人员治安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出租
辐射安全管理规定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管理规定总 则 第一条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建立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 为进一步规范该系统的使用,提高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明确大型吊装作业的方案制定、审批和执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保证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进行的陆上大型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 二、术语 大型吊装作业:单台吊机的负载超过其额定荷载的90%或由多台吊机联合进行的吊装作业。 三、职责 1、项目组的职责 (1)、大型吊装作业必须制定施工方案。 方案由项目组或施工组织单位负责编制。 (2)、项目组负责人或相关施工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强其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2管理职责 2.1人力资源部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 牵头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复审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 2.2HSE管理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培
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起重作业。第三条对于大型或重型设备的吊装必须编制专门的设备吊装方案,并应得到公司HSE管理部门的批准。对于20T以上的重物和刚结构工程主体的吊装,或吊物不足2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都应编制吊装方案。第四条用于吊装设备的车辆或机具应有使
第一条 为了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起重作业。 第三条 对于大型或重型设备的吊装必须编制专门的设备吊装方案,并应得到公司HSE管理部门的批准。 对于20T以上的重物和刚结构工程主体的吊装,或吊物不足2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都应编制吊装方案。 第四条 用于吊装设备的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属权范围内起重机械安全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3号)《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3号)《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劳安字[1991]8号)《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劳动部1962年4月26日颁布)电力工业部《电业安全工作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程1目的加强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人身伤害与设备事故。 2范围适用于施工过程中的吊装起重作业管理。 3定义本规定所指吊装起重作业系指在工程项目施工生产中利用起重机械和人力进行重物起落和转移等作业。 4起重机械 4.1本规定所指起重机械包括门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升降机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如吊蓝)等。 4.2新购置(进口)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必须是国家
1.动火管理的范围 1.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1.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1.3打磨、喷沙等产生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2. 动火的审批2.1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钱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2. 2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作业许可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 2. 3《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3. 动火中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印章社会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印章制作情况。 第二十条 从事印章经营业务应当在批准的固定场所内进行。 第二十一条 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治安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治安防范工作 (一) 教育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
一、 目的: 为了明确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二、、 职责: 1、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动土作业安全负责。 2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动土作业过程负责。 三、定义 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 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3以上; 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四、内容: 1、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1.1、 动土作业必须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已经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应当限期加以解决。 对于暂时确有困难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可以继续使用。 ” “三合一”场所的含义 “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 该同一建筑空间可
单位公章管理规定 一、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 公章由企业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掌握使用。使用公章一律登记,要由经办人签字。 2、 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经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并严格登记手续。 3、 企业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时由总经理指定人代管,双方做好交接手续。 4、 企业员工因取款、取物、挂失、驾驶员办证等,需用单位介绍信,由总经理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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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辆管理规定为加强小区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对小区业主车辆有固定车库(车位)、使用小区内停车位车辆和来访车辆停放管理。根据国家相关交通管理办法和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小区内禁止5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以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工程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 禁止出租车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可以放行,但10分钟内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