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项目部吊篮使用安全,保证项目部施工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望各作业班组严格遵守:
1、 吊篮使用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证件并经过项目部培训、考核,严禁未经培训和未经主管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吊篮。
2、 作业人员应相对固定,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
3、 作业人员酒后、过度疲劳或情绪异常时不得上岗操作,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的人员不得进入吊篮作业。
4、 吊篮必须有二名以上人员进行操作,电动吊篮可以单人升空作业。
5、 作业人员不得穿硬底鞋、塑料底鞋、拖鞋或其他易滑的鞋子进行作业。
6、 作业时严禁在悬吊平台内使用梯、凳、搁板等攀高工具和在悬吊平台外另设吊具进行作业。
7、 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应随时注意工具、材料,不准向吊篮外抛任何物件,保持吊篮整洁。
8、 作业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入吊篮,不得在空中攀援窗户进出吊篮,严禁在悬空状态下从一悬吊平台攀入另一悬吊平台。
9、 悬吊平台在升降运行中,应保持钢丝绳垂直状态,钢丝绳不得有折弯、鼓起和粘附砂浆等杂物。
10、 每日使用前必须按日常检查进行检查,并进行空载运行,确认设备正常状态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每天工作完毕,按日常要求做好维护保养。
11、 吊篮内载荷应尽量保持均匀,严禁超过额定载荷,严禁长期满载使用或用作起重运输进行频繁升降。
12、 施工现场严禁利用吊篮或钢丝绳作为电焊起弧或接线回路,利用吊篮进行气焊作业时,严禁在悬吊平台内放置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爆物品。
13、 在正常施工作业期间,应按要求对吊篮进行定期检查,并进行维修保养。
14、 吊篮升空作业范围内应清除各种突出物或障碍物,施工期间严禁开启外开窗户。
15、 作业完毕,悬吊平台应停放至最底层位置,并可靠固定。
16、 在雷暴雨、大雾、大雪及风速大于6级的恶劣气候环境,严禁吊篮作业。
17、 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应有充足照明,并在施工范围内设置警戒信号灯。
18、 在雨、雪、腐蚀性环境中施工时,应做好作业人员、安全装置、电气箱及钢丝绳、生命绳的防潮、防水、防腐蚀等防护措施。
19、 在使用、检查中发现吊篮故障、变形、腐蚀、损坏及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由专职人员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损坏零部件,经检查测定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吊篮带病作业。
20、 检修或更换电器件时,应切断电源,吊篮维修必须严格遵守地面维修原则和由指定专职人员进行,严禁非指定专职人员擅自拆检和在空中进行拆检。
必须在空中拆检时,维修人员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甘肃六建兰石化12街33-35楼项目部202 2 年
8 月
工作描述
1 目的 为了规范乙烯工程建设施工中的吊篮使用方法,防止吊篮使用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及其他伤害,结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现场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乙烯工程建设项目。 3. 职责3.1 工程管理项目组负责吊篮作业的协调和控制管理。 3. 2监理单位负责对承包商提交的吊篮作业方案、工作危险性分析(JHA)和《乙烯工程建设吊篮作业许可证》进行审批,并检查确认、督促落
一、电动吊篮强制性条文 1、电动吊篮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安全人员在场监护,电动吊篮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吊篮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核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 3、使用前要对行程、限位、急停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措施。 4、吊篮安装完毕后,应经上海市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发放准用证方可使用。 5、操作人佩
①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 ②存储高压气瓶时应旋紧瓶帽,放置整齐,流有通道,加以固定。 ③气瓶库房应与高温、明火地点保持10m以上的距离。 ④氧气瓶在运输时应平放,并加以固定,其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槽帮。 ⑤严禁用自行车、叉车或起重设备吊运高压钢瓶。 ⑥氧气瓶应设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 ⑦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灰土。 不得用带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触
因在近期的安全检查中发现,各施工单位机修厂在使用氧气和乙炔时,存在严重的违章作业,此行为给从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加强各施工单位机修厂氧气和乙炔的安全管理,确保从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对氧气和乙炔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1、进行氧气、乙炔焊割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若各机修厂聘用无证人员进行氧气和乙炔进行焊割作业,一经发现将给予聘用方5
为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对氧气、乙炔气瓶装卸、运输、储存、保管及现场作业做如下规定,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 安监站不定期进行检查。 一、装卸、运输安全管理 1、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防震胶圈是否齐全,瓶帽应紧牢,安全 齐全有效,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2、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击损坏和爆炸。 3、运输气瓶的车辆且只能装运一种气瓶,不能混装,不准装
1 目的 为了加强气瓶贮存、使用的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施工现场所有盛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钢制气瓶的管理。 3. 引用文件 《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 SD267-88《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 9.1-92《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质技监局国发[2022]250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 术语与定义 (无) 5
1 目 的 为杜绝员工因违纪吸烟而间接导致工厂安全事故,防止火灾火险事故的发生,保持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结合公司现行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所有部门、车间、课室全体同仁及相关供应商(包括入厂施工人员)3. 权 责3.1 总经办3. 1.1 规划厂内吸烟区的设置以及制订其辅助设施、安全管制措施等;3. 1.2 对吸烟区进行日常监督管制,对违规违纪人员给予制止及提报
1.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2. 人员培训,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3.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3.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3.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3.3特
一、青东5工地管理制度 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健康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等。 2、遵守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等安全、环保等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按应急预案组织演练。 3、在施工时应对危险源及从事活动的环境影响、环境因素进行辨识,对风险和环境因素进行分析和评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建设期的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爆破作业施工程序,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炼油项目建设期所有相关单位。 第二章 爆破作业管理规定 第四条 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22. 第五条 爆破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 爆破作业前必须持有经公安机关审查批准的《爆破作业审批表》。 第七条 爆破工程,必须严格按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吊索具的配置、标志、使用、检查、报废等安全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的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过程。 1.1 吊具 是吊运物体的专用工具,它包括各种小型专用捆缚工卡具、吊环、吊耳、吊卡、吊钩、抬杠和抓斗、电磁吸盘等。 1.2 索具 也称吊索。 根据吊运物体的不同要求,有麻绳、尼龙绳、链条和钢丝绳吊2 职责2.1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吊索
吊篮脚手架安全管理吊篮主要用于高层建筑施工的装修作业,用型钢预制成吊监架子,通过钢丝绳悬挂在建筑物顶部的悬挑梁(架)上,吊篮可随作业要求进行升降,其动力有手动与电动葫芦两种。 吊篮脚手架简易实用,大多根据工程特点自行设计。 (一)施工方案 1、使用吊篮脚手架应结合工程情况编制施工方案: (1)吊篮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应符合JG/T5032-93《高处作业吊篮》及《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规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气瓶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所规定压力范围的气瓶有:氧气瓶、乙炔气瓶、氮气瓶。 第三条 领用气瓶时,领用人必须检查气瓶上是否粘贴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第四条 搬运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 第五条 存放
为了加强氧气和乙炔的存放安全和领用、使用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消除隐患,制定本规定: 一、氧气瓶存放安全防火管理 1、氧气瓶存放场所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远离明火,防阳光曝晒。 存放场所不得堆放其它物品,不设电器装置,要有安全管理制度,存放要固定牢固,防止倾倒; 要有“严禁烟火”标志。 2、搬运氧气瓶要轻起轻放,严禁碰撞、抛掷、滚滑,瓶阀不得对准人。 3、不得用沾有油污的车辆运输气瓶。 不得穿沾有油污
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一、使用单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二、使用单位购进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核对包装(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 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 三、使用单位购进的危险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时,应标明其内容。 对于危险化学品,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贴安全标签;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
1.应经专业安全技术、学习、训练和考试合格后,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才能上岗。 2. 工作前应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3. 检查安全绳自锁器;4.检查吊篮主要受力构件、螺栓。 如:(钢丝绳夹、装夹、安全绳)是否损坏,断裂。 5.上篮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系在独立悬挂的安全绳的自锁器吊环上,禁止系挂在吊篮栏杆上。 6. 吊篮的载重量(含人员和物品)不允许超过额定载荷(400公斤)。 7. 吊篮
1.新投入使用的气瓶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检验合格(有检验合格证),严禁储存充装压力超过气瓶设计压力的气瓶。 2. 气瓶与其他危险化学物品不得任意混放。 (间隔距离不小于10米) 高压气瓶分类储存规定 气体性质 可燃气体 助燃气体 不燃气体 气体名称 氢、甲烷、乙烯、丙烯、乙炔液化石油气、丙烷、一氧化碳、液态烃蒸气、甲醚、氯甲烷等 氧、压缩空气、氯气 氮、二氧化碳、氖、氩 不准共同储存的物品种类
1.一台塔机必须按国家规定配备每班一个司机一个指挥一个司索,在多层面作业时必须配备两个指挥和司索;2.塔机司机、指挥、司索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3.司机在作业前必须检查标准节是否有开裂现象,标准节螺丝是否松动,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各滑轮的磨损情况,各联接销轴的连接情况,以及各润滑点的油液润滑情况,“四限位”“两保险”装置是否灵敏。 发现以上问
1.设计和制造 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的特种设备,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对未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特种设备,实施安全认可证制度。 未取得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单位不得制造相应产品。 (对锅炉制造厂的锅炉产品实行出厂监督检验制度。 监督检验工作由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或其授权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进行。 锅炉制造厂应缴纳检验费。 )2.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 安
一、编制目的 1.为保证施工安全,对脚手架的搭设、使用、验收、拆除进行控制,特订本管理规定。 2. 本管理规定了脚手架搭设、拆除施工程序、分级验收、使用维护的主要内容、实施要求等。 二、编制依据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001J84-2022《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GJ128-2022,J43-202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 9.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