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 的
为杜绝员工因违纪吸烟而间接导致工厂安全事故,防止火灾火险事故的发生,保持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结合公司现行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所有部门、车间、课室全体同仁及相关供应商(包括入厂施工人员)3. 权 责3.1 总经办3.
1.1 规划厂内吸烟区的设置以及制订其辅助设施、安全管制措施等;3.
1.2 对吸烟区进行日常监督管制,对违规违纪人员给予制止及提报处罚;3.2 各烟民遵守吸烟区的管理规定,配合总务部门对厂内吸烟区域的管制;
4 管制要求
4.1 除厂内指定吸烟区外(即:总经理办公室、制造部办公室、会议室、餐厅、二楼吸烟处),其余场所禁止吸烟。
4.2 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吸烟必须在吸烟室,烟头集中丢放烟灰桶内。
4.3 所有吸烟人员必须配合安全管制,在警戒线以内吸烟,严禁跨跃警戒线外吸烟;
4.4 所有吸烟人员必须自觉维护吸烟区的整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及乱弹烟灰等;
4.5 吸烟人员应自觉维护吸烟区之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及嬉戏;
4.6 非吸烟人员严禁在吸烟区逗留、闲聊;
4.7 吸烟完毕后,必须将烟头熄灭丢入烟灰桶内。
4.8 吸烟完毕后,应立即离开吸烟区,无故不得在吸烟区内滞留、闲聊;
每次吸烟不得超过10分
钟。
4.9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可燃物品(图书、报纸等)或食品进入吸烟区内;
4.10 严禁将烟头以外的其他物品丢入烟灰桶内;
4.1
1 任何人员不得破坏吸烟区的各项标志及设施;
4.1 2 清洁工对吸烟区进行卫生清洁时,暂停吸烟。
4.1 3. 公司全体员工均有义务监督举报吸烟人员违规行为;
5 违规处罚
5.1 禁止任何人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吸烟区,违者记大过并处罚500元;
5.2 在吸烟区随处乱扔烟头、吐痰等记警告处分一次,处罚10元;
5.3 在吸烟区内嬉戏、吵闹,记警告处分一次;
处罚20元;
5.4 在警戒线以外吸烟,记警告一次,罚款100元;
5.5 在吸烟区内不配合安全管制或者破坏内部设施设备等,记过处分一次;
处罚20元;
5.6 其他入厂施工人员(供应商)违反本规定,直接进行经济处罚,罚金从工程款项中扣除;
5.7 其他未明事项,由总经办按实际状况进行处罚;
5.8 除厂内指定吸烟区外(即:总经理办公室、制造部办公室、会议室、餐厅、二楼吸烟处),其
余场所禁止吸烟,违者记大过处罚100元。
6 其他事项
6.1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1 目 的 为杜绝员工因违纪吸烟而间接导致工厂安全事故,防止火灾火险事故的发生,保持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提升公司形象,结合公司现行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所有部门、车间、科室全体同仁及相关供应商(包括入厂施工人员)3. 权 责3.1 管理部3. 1.1 规划厂内吸烟区的设置以及制订其辅助设施、安全管制措施等;3. 1.2 对吸烟区进行日常监督管制,对违规违纪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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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作前穿戴好劳动保护品,严禁光脚或穿短裤、湿衣服、湿鞋工作,工作人员 必须戴有色眼镜,非电焊工不得进行电焊工作。 (二) 电焊机必须放在防潮、通风的地方、其温度不得超过70°C,全单闸控制,工作 前检查电焊机线路的绝缘情况,一次二次线路必须完整易于辨认,其线路绝缘良好,电焊机 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安全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得超过4W。 (三) 焊密闭容器时必须设有通风孔,并设有专人监督进行工作。
①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 ②存储高压气瓶时应旋紧瓶帽,放置整齐,流有通道,加以固定。 ③气瓶库房应与高温、明火地点保持10m以上的距离。 ④氧气瓶在运输时应平放,并加以固定,其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槽帮。 ⑤严禁用自行车、叉车或起重设备吊运高压钢瓶。 ⑥氧气瓶应设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 ⑦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灰土。 不得用带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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