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 的
为规范分厂内部的动火作业,确保动火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及动火作业的安全,避免各类因动火作业而引发的火灾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明确各类、各级动火作业中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二、范 围
1、本规定适用于分厂内部所有区域从事动火作业的所有人员。
2、除指定区域外的所有区域从事动火作业时,都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
三、程 序
1、动火作业的分级
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范围
在汽柴油加油站(库)、危险品库、物料仓库进行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作业范围
除一级动火作业范围以外的动火作业。
4、二级动火作业申请程序
由动火作业班组通过流程串发报请车间主任、安全员、分厂厂长。
四、管理规定
1、动火作业前,动火监护人员应监督检查动火区域消防设施的备用情况。
监督检查动火区域隔离处理情况。
2、动火作业前,动火操作人员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3、确认作业区域或设备所潜在的危险和特别的安全注意事项;
所适用的安全事项;
交通状况;
邻近的作业及相互间的沟通协调方式方法等。
4、动火作业前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在动火作业区域边界处合适的位置设置警戒和警示标识。
5、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6、动火操作人员要坚持没有动火许可证不动火;
安全措施没落实不动火;
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的原则。
7、动火作业结束后,现场施工人员打扫、清理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卫生的整洁,通知动火监护人动火作业结束。
动火监护人负责对动火作业现场火源的彻底检查,确保无遗留火种,同时监督检查动火人员收好用于监火的灭火器或其他消防设施,一切确认无误后, 方可离开现场。
8、凡各车间不按要求办二级动火操作票进行动火作业,检查发现一次处罚动火操作者200元;
对动火车间主任处罚100元;
处罚车间500元。
1油漆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1.油漆工人必须经过防火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从事油漆作业生产。 2. 油漆车间、小组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制定,并随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 油漆场所应建立和落实班(组)日检查制度,班前、班后勤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油漆作业场所,禁止吸烟,禁止穿带有铁钉的鞋和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工作地点。 5.油漆车间确需动火检修焊接时,必须经车间消防
1、目的 明确电焊作业安全管理标准,确保电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2、适应范围 适应于公司风焊、电焊作业的管理3、内容3.1风、电焊工必须熟悉所有风、电焊设备的构造、原理,严格遵守焊工防火安全规程,无证不准独立作业。 3. 2凡离开正常固定焊接作业位置进行焊接作业的,必须严格按临时动火管理规定执行。 3. 3烧焊前必须彻底清除周围易燃杂物,对附近固定的易燃结构设施,应用不燃板遮盖封闭,安放灭火器,确保防
1. 认真和自觉遵守安全工作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和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遵守现场安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坚守本质岗位,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2. 熟知本岗位工作施工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尤其要克服习惯性违章行为,保证安全生产。 3.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陡坡、悬崖、临边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22),切实做好爆破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杜绝爆破安全事故,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22)、《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22)及其它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的要求,在省厅制定下
0 引言 为做好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实现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与监督,确保各项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和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范围 1.1本规定规定了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引用标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检查与考核。 1.2 本规定适用于大七孔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工作。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
l 目的与范围 1.1为保证特种设备本质安全,规范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对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的安全要求做出了规定。 1.3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单位。 2 总则2.1本制度中的特种设备是指: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
1. 凡在公司重点要害部位,危险性场所动火、动焊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规定。 2. 动火、动焊前必须经过单位申请,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批准。 3. 动火、动焊作业必须措施完善有效,手续齐全,经过批准。 4. 焊工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未领取操作证书者,不得上岗动火、动焊。 5. 在容器内工作没有规定电压的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及无人在外监护不能动火、动焊。 6. 未经领导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强其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2管理职责 2.1人力资源部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 牵头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复审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 2.2HSE管理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培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明火管理,规范公司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行为,预防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的任何施工单位都要严格遵照本规定,违者自觉接受处罚。 第三条 本规定的监督检查执行机构为公司的安全环保部 第二节 职责 第四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批办理动火作业票,对生产区域动火情况进行安全监察。 第五条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明火管理的职责、审批程序,要求以及防火管理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________公司和外单位在本公司区域内从事临时动火作业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3、本标准不适用于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作业的管理。 二、术语与分类 1、明火作业:本标准所指的明火作业,系指除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作业以外的从事电、气焊(割)、喷灯、熬炼等临时性动火以及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电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工业动火安全管理,依据SY/T5858-2022《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Q/SY64-2022《油气管道动火管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工业用火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标准和规定,结合分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业动火,是指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制造和维修
为加强我公司煤气管道周围及易发生火灾、爆炸等危险区域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根据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和三级动火作业三类。 1、一级动火作业 在生产连续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煤气输送管道、煤气柜、阀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需要维修时间较长、工作量较大、发生火灾及爆炸危险性系数较高的现场动火维修、抢修等
动火作业包括焊接、氧割、氧焊等使用明火作业,为加强管理、避免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规定如下: 1、必须事先请示报告,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作业。 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用火证件,在所在单位领导指定的作业范围内进行作业,未经许可不准随意动火作业。 3、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 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
动火作业包括焊接、氧割、氧焊等使用明火作业,为加强管理、避免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规定如下: 1、必须事先请示报告,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作业。 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用火证件,在所在单位领导指定的作业范围内进行作业,未经许可不准随意动火作业。 3、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 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
1.动火管理的范围 1.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1.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1.3打磨、喷沙等产生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2. 动火的审批2.1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钱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2. 2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作业许可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 2. 3《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3. 动火中
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起重作业。第三条对于大型或重型设备的吊装必须编制专门的设备吊装方案,并应得到公司HSE管理部门的批准。对于20T以上的重物和刚结构工程主体的吊装,或吊物不足2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都应编制吊装方案。第四条用于吊装设备的车辆或机具应有使
一、 目的: 为了明确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二、、 职责: 1、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动土作业安全负责。 2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动土作业过程负责。 三、定义 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 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3以上; 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四、内容: 1、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1.1、 动土作业必须进行
八大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大作业安全管理,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八大作业规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八大作业是指公司范围内的吊装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及受限空间作业。第二章吊装安全管理第三条吊装作业定义(一)吊装作业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火焊接作业审批程序和动火焊接中所采取的安全措施,以及相关人员的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范围涉及的动火焊接作业。 2 引用文件 GB9448-1999焊接与切割安全3. 定义3.1 动火焊接作业:是指动用明火或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包括焊接、切割、喷灯烧焊、熬沥青等明火作业; 凿水泥基础、打墙眼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3. 2 固定动火点:是指正常生产需动火的工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明确了大庆石化120万吨/年乙烯改扩建工程建设现场焊接、切割和打磨的相关要求。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庆石化120万吨/年乙烯改扩建工程建设的所有项目。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三条焊接、切割作业的电焊工、气焊工属特种作业工种,必须持政府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第四条焊接、切割、打磨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护目镜、阻燃服、面罩等。 第五条作业前由专业人员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