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程1目的加强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人身伤害与设备事故。
2范围适用于施工过程中的吊装起重作业管理。
3定义本规定所指吊装起重作业系指在工程项目施工生产中利用起重机械和人力进行重物起落和转移等作业。
4起重机械
4.1本规定所指起重机械包括门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升降机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如吊蓝)等。
4.2新购置(进口)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必须是国家主管部门指定并核发合格证(进口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4.3设计、制造、改制、维修、安装、拆除起重机械时,需取得国家授权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4.4对于非人力驱动且起重量大于0.5吨(含0.5吨)的各类起重机械,应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技术档案。
4.5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起重机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每天作业前的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安全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起重设备,必须进行检查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4.6禁止使用起重机械移送人员;
在必须使用吊蓝进行施工作业的情况下,应在作业前制定详细可靠的施工安全保护措施,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审批。
5起重机具
5.1钢丝绳、吊钩、卡环、滑轮及滑轮组、卸扣、绳卡及卷扬机等起重机具必须具有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
5.2自制、改造和修复的吊具、索具,必须有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计算书等)和工作、检查记录,并按规定进行存档。
5.3起重机具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维护与保养,如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予以报废处理。
6作业人员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起重指挥和操作作业,严禁无证操作。
7作业
7.1吊装技术方案的编制
(1)设备、材料运输、吊装,凡单件重20t、高10m、长15m以上的应单独编制运输、吊装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批,施工中未经审批人许可不得随意改变原方案和措施。
(2)编制施工方案时,根据设备或材料的强度、刚度以及施工机具的可能性,选择最有利的受力条件,必要时采取补强加固措施。
并进行强度核算,所选用的吊装机具必须保证安全系数。
7.2技术交底
(3)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批后,由技术人员向参加起重吊装的全体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4)起重吊装人员应熟悉起重方案、起重机具性能、操作规程、指挥信号和安全技术要求。
(5)组织检查
(6)大型吊装工程的准备工作完成后,在自检、整改的基础上,报业主、监理公司联合检查。
(7)在检查中提出的问题,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整改。
7.3吊车司机与吊车
(8)吊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能了解所操作吊车的构造性能,熟悉操作方法和保养规程以及各种指挥信号,操作时要精力集中。
(9)吊车司机与指挥人员要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应熟悉所指挥的吊车性能,司机必须得到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后方能开始操作。
(10)操作前必须鸣笛示意,并严格执行指挥信号。
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明确或错误时,司机应停止操作,待核实后再操作,对指挥人员发出的明显有碍安全的信号,司机有权拒绝执行,以免发生事故。
(11)新到或新修复的吊车在使用前应根据有关移动式起重机试验规范进行试验和试吊,经有关部门检查认可后,方可使用。
(12)各类吊车安全 齐全可靠,不得任意拆除,并应定期进行校验。
(13)各类吊车不得起吊超过额定起重负荷的物件,当需起吊超过额定起重负荷的物件时,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制订安全措施后方可起吊。
(14)严禁用各种吊车进行斜吊、拉吊埋在地下或与其它物件相连的物体,以免机械载荷过大而造成事故。
(15)两台吊车抬吊一件重物时,必须统一指挥,两机动作应配合协调,上升或下降速度尽可能保持相等。
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采用吊杆倾角下所允许的重量总和的75%。
(16)重物悬空未放下前,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7)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线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18)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
操作中接近人时,亦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
(19)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
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20)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
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21)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22)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
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23)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锚定住。
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对于门座起重机等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7级时,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
(24)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25)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
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禁止操作。
(26)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
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禁止操作。
(27)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补垫等,禁止操作。
(28)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禁止操作。
(29)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禁止操作。
(30)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31)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32)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33)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34)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35)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机,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
(36)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输电线路电压V(kV)│<1│1--35│≥60最 小距 离(m)│
1.5│3│0.01(V-50)+3(37)流动式起重机,工作前应按说明书的要求平整停机场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7.4钢丝绳的使用(38)选用钢丝绳应留有必要的安全系数。
(39)吊装时钢丝绳应受力均匀,钢丝绳的插接头不宜通过卷筒或滑轮组。
(40)受力绳索附近处严禁有人停留或行走,应设专人监护。
(41)荷重表面如有棱角、刃面,应在拴系吊索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2)吊索捆绑在重物的重心以上,并应对称捆绑牢固,防止偏重或滑脱。
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捆绑在重心以下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43)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经常检查钢丝绳有无断丝、扭结、折弯、压扁、磨损、腐蚀或电弧作用引起的损坏现象。
8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治安制度
1目的:为加强公司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保障安全生产,制订本办法。 2名词解释2.1作业方:指实施具体作业操作的公司基层班组或施工承包商。 2. 2起重吊装作业:指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 起重吊装作业危害识别3.1起重吊装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制定起重吊装作业方案,方案中进行起重吊装作业危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和
第一条 为了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起重作业。 第三条 对于大型或重型设备的吊装必须编制专门的设备吊装方案,并应得到公司HSE管理部门的批准。 对于20T以上的重物和刚结构工程主体的吊装,或吊物不足2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都应编制吊装方案。 第四条 用于吊装设备的
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起重作业。第三条对于大型或重型设备的吊装必须编制专门的设备吊装方案,并应得到公司HSE管理部门的批准。对于20T以上的重物和刚结构工程主体的吊装,或吊物不足2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都应编制吊装方案。第四条用于吊装设备的车辆或机具应有使
1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对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区域内的起重吊装作业。 2职责 2.1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负责。 2.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 3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
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起吊前必须正确掌握吊件重量,不允许起重机具超载使用。2.起吊前应严格检查吊耳。绳扣应捆绑在重物重心以上并拴绑牢固,避免重物脱钩或滑脱。在起吊物上应拴绑溜绳,以防止起吊中重物摇摆和旋转。3.使用两根绳扣吊装时,绳扣的夹角若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措施。起吊重物有棱角切面,绳扣应加衬垫,以免损坏绳扣。4.大型吊装在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将重物吊离地面200-300毫米左右,
1、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4.5. 1.1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吨; 4.5. 1.2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等于100吨; 4.5. 1.3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吨。 4.5.2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4.5.2 .1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4.5.2 .2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
1术语和定义 ◆临时用电:是指生产、检修施工等需要临时接引、装设的临时用电统称临时用电。 2安全职责2.1用电管理部门:对临时用电单位和电气作业人员进行审查,对临时用电的形式、部位进行确认,掌握本单位临时用电状况,检查用电情况,对临时用电管理负责。 2. 2安环质监部: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2. 3生产车间:临时用电过程中要检查现场环境安全,出现异常情况,立场停止作业,确保生产正常。 2. 4
1术语和定义 ◆临时用电:是指生产、检修施工等需要临时接引、装设的临时用电统称临时用电。 2安全职责2.1用电管理部门:对临时用电单位和电气作业人员进行审查,对临时用电的形式、部位进行确认,掌握本单位临时用电状况,检查用电情况,对临时用电管理负责。 2. 2安环质监部: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2. 3生产车间:临时用电过程中要检查现场环境安全,出现异常情况,立场停止作业,确保生产正常。 2. 4
为加强施工现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提高起重吊装作业应急处理能力,将起重吊装作业因违章造成的损失减至最低,保障国有资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危险性分析及相应控制措施: 房屋建筑施工中的起重吊装作业有造成事故的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 1、无吊装方案或方案未报批引起重大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吊装作业无方案或方案未批准不得开工;2、吊装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引起重大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从事特种作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9号令)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的基本特征是:空间有限、自然通风
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风险等级:A□BC□D□序号工作顺序风险点及预防措施应急措施准备阶段1.起重作业司机、指挥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复训;使用遥控器操作行车员工必须经公司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作业;实习人员不得独立操作;2.作业人员正确穿戴红色安全帽、防护鞋、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3.合理规划,减少起吊量;在进行起重作业时,如有到起重机失控时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生产检修单位在交叉作业中的各自安全责任,提高生产检修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检修的管理水平,避免因交叉作业引发事故,保证检修项目和生产检修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机械、设备免受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冶炼厂各车间、科室、外委承包、检修及协作单位。 3、术语和定义 3.1凡一项作业可能对其他作业造成危害、不良影响或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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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叉作业的管理方式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的生产安全,应当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协作。 各单位应当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 同时,各单位还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 施工各方还应当指定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作
一、导引 起重作业“五好”、“九不吊”。 (一)、五好 1.思想统一集中好;2.机具全面检查好;3.物件扎紧堆放好; 4.互相密切联系好; 5.统一指挥协调好; (二)、九不吊 1.超负荷不吊;2.无专人指挥、重量不明、光线阴暗、指挥信号看不清不吊;3.安全装置失灵、机械设备有异声或故障不吊; 4.物件捆绑不牢或吊挂不平衡不吊; 5.吊挂工件直接进行加工,歪拖斜挂和吊运投送氧气、乙炔瓶等,受压容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范围内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特修订____股份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特殊作业。 (二)下列作业需申办作业票 1.工业动火作业:在公司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 进入专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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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明确大型吊装作业的方案制定、审批和执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保证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进行的陆上大型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 二、术语 大型吊装作业:单台吊机的负载超过其额定荷载的90%或由多台吊机联合进行的吊装作业。 三、职责 1、项目组的职责 (1)、大型吊装作业必须制定施工方案。 方案由项目组或施工组织单位负责编制。 (2)、项目组负责人或相关施工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强其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2管理职责 2.1人力资源部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 牵头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复审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 2.2HSE管理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