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与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协议的是业主,业主委员会和两者不存在合同关系。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针对物业管理、服务等事项进行监督。
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不能行使业主的合同权利,代表业主提出诉讼。不过,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11 条规定,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
可见,业主大会有权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如果业主大会决议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而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的,那么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即业主委员会就可以行使诉权。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被修改)
第八条 业主大会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程序作出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请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
法律分析:开发商与原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应为合法有效的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具有法律效力。但此合同的效力是有限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有权决定续聘原物业服务企业或新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小区物业管理。在业主委员会与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之后,即使开发商与原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没有到约定的期限,也自动失效。原物业服务企业不能以前期物业合同
法律分析:根据现行法律,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必须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其他组织”,民诉法解释规定是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并进行了列举。同时《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作为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由业主选举产生,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对小区进行管理,其行为的法律责任由全体业主承担。故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业主委员会没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但是,
业主委员会无成立,物业费暂时不交,肯定是决裂法的,交物业管理费与业主委员会无成立无直接的联系。物业公司提供了服务就有权利向业主收取物业费,很多新建小区,业主收房后就开始接受物业公司的服务,如小区安全保卫、小区公共范围卫生、绿化维护以及电梯、楼梯的保洁等等,小区的业主不能以自己无成立业主委员会为因,拒却交纳已经接受物业服务所应当支付的对价,如果对其提供的物业服务认为存在瑕疵,那么能够以次抗辩物业花费
法律分析: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管理公约》的约定,具有进行物业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因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等造成业主损失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直接侵权人承担责任。在因为其他业主或业主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损失中,物业服务企业对损失不直接承担赔偿责任,但物业服务企业负有防止损失扩大的责任。如果因为物业服务企业的不作为或疏于监督管理而使损失扩大,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应该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物业服务企
要看具体是什么文件,业主 委员会在某地领域可以,但如果涉及业主私权利 的问题,得经过允许
法律分析: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作为不同的民事主体,其对业主的房屋所承担的法定职责是不同的。开发商作为房屋的设计、建筑者,对房屋的质量问题应承担责任;而作为物业管理主体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被修改)第 3 条的规定,其对物业承担维护和管理责任。因此,对于业主入住后房屋受损的问题,具体由谁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应视该房屋的损失原因而定
法律分析:物业服务企业是否需要对业主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看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履行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义务。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均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首先,业主家中财物被盗,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要结合物业服务合同以及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来看尽管物业服务企业无权禁止业主安装防盗窗,但若业主被
法律分析:由于业主不当装修造成主下水道堵塞,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两个部分:(1)业主不当装修造成主下水管道堵塞,导致房屋遭到返水浸泡造成损害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应承担直接侵权责任。(2)对业主不当装修但物业服务企业怠于监督管理的,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物业服务企业负有物业管理的职责,因其怠于监督管理而使业主损失扩大的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应该承担责任。因此,业主在办理交房验收时,应与物业服务企业
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业主能否起诉物业服务合同无效 可以起诉合同无效,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虽然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但该合同对单个业主均具有约束力,物业服务内容的接受者及服务费的承担者均是具体的单个业主,当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时,业主应当有权以原告身份起诉请求确认该物业服务合同无效。 二、物业合同不备案有效吗 物业合同
法律分析:首先,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分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收费标准不可由物业服务企业单方随意更改。其次,无论实行哪种标准,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其未经对方当事人,即业主同意就擅自变更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提高物业服务费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业主可以拒交相关的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应遵守相关的房屋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
业主委员会不能收取物业费,但对于管理小区产生产生的开支可以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法律分析:业主委员会擅自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应属无效。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 10 条的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第15 条第 2项规定,
法律分析:首先,业主破坏绿地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法规。《物业管理条例》第 49 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第 50 条规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将绿地破坏后种植蔬菜属于改变公共部位的用途,擅自占用场地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其次,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治组织,可以要求行为人停止侵
《民法典》第946条规定,业主依照法定程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60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上述规定中的“业主”并非单个业主,而是指全体业主。单个业主是不能行使解除权的,必须由全体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才能解除物业服
业主委员会有权利更换物业管理公司,但是需要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投票后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选聘和解
业主委员会有权利更换物业管理公司,但是需要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投票后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选聘和解
不可以,应是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十五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
业主委员会有权利更换物业管理公司,但是需要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投票后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选聘和解
物业合同只由业主委员会签订不合法,要有业主大会授权才合法。物业合同需要过半数的业委会成员签字。业委会签订物业合同后应该公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推定,公示期大概是15天。 一、物业合同只由业主委员会签订是否合法 物业合同只由业主委员会签订不合法。 要看这个物业合同是前期或者是常规期,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