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为劳动者降职不降薪,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
2、如果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属于违法变更,劳动者可以拒绝,或者与单位继续协商。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你所在的工作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在没有进行体检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实际上的确是违法的,建议你去当地安监局投诉举报。
水某系甲公司职工。其于2019年1月19日签订销售人员军令状,承诺水某自愿选择2019年的业绩目标为2,700万元,完成率低于30%则自动离职。水某实际2019年度完成业绩264万元。2020年3月17日,甲公司向水某出具通知书,上载:“水某先生:因您于2019年销售业绩未能完成《销售人员军令状》的销售承诺,且销售业绩完成率低于业绩目标的30%。该情形触发了‘您将在业绩未达到目标30%时则自动离职
哪些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即:(一)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
第一种情形: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的。主要指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
降职不降薪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因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同工同酬,是劳动法规定的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的若干规定。2009年10月,人保部透露将出台工资支付条例。该条例将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包括劳务派遣工在内,只要工作的岗位、职级、内容相同,应做到“同工同酬”——不仅工资待遇相同,社保、福利等也应一视同仁。“所谓‘同工同酬’并非要求他们的工资数额一样,而是允许在同一工资区间内进行浮动”。二是将同工同酬写入法律法规当中。人保部正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单方解除)(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均无过错)(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
律师观点分析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绩效不达标,不能胜任工作,并向劳动者下发绩效改进书,后以该理由向劳动者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经劳动仲裁认定,用人单位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若出现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证明为合法解除的义务。而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实际的事情的情况一般当事人双方是最清楚,但是对
一、欠薪多久属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会因为拖欠工资而自动解除,如果用人单位长时间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位和拖欠的工资。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有多种类型,主要包括劳动者身患疾病无法从事该工作,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等其他情形。以下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哪些情况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哪些情况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滥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权: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
对于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则属于典型的社保争议纠纷,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退休工龄计算方式包括:连续计算法、合并计算法、工龄折算法。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
如果劳动者在某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以无过错辞退或裁员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该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
律师观点分析公司与员工之间发生矛盾,一方冲动之下往往会以口头形式解除劳动关系,进而引发争议,由于双方在此种情况下都没有保存证据,一旦诉诸法院,法院会如何认定解除合同的性质呢?下面通过一个案例,为大家讲解法院如何裁判此类争议。 案情简介:原告张X为被告A公司员工,双方因工资结算发生矛盾。后被告向原告出具了《解约告知书》:“张X先生,您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因您为半文盲,无书写能力,故视您的口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
1、如果公司的岗位确实取消,原有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公司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公司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这才可以裁减人员;2、如果公司未依照以上程序进行裁员,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
如果是公司给员工调整岗位,但是员工不同意,原则上是不支持员工的,你只能够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要么接受降薪继续工作,要么只有辞职不做。这种事情无非就是公司认为你在原先的岗位上不能够胜任或者是存心给你降薪换岗位,逼得让你自己辞职,而得不到应该的补偿。
调岗降职不降薪不一定可以要求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行为是有效的,劳动者不能要求赔偿。反之如果单位的调岗行为不符合上述情况,且劳动者不同意调岗并因此辞职,或者单位因为劳动者不同意调岗而开除劳动者的,则此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而且如果劳动者是被辞退的,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
员工调岗后主动辞职的,一般不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如果双方对调岗达不成一致的意见,而员工被单位无过错性辞退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但主动辞职一般不会有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