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九条、第十条,申办需满足以下条件: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2)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3)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办理材料
(选址、生源、办园条件、经费可行性等)
章程要体现如下内容:(一)学校的名称、地址;(二)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四)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五)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六)说明民办幼儿园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类型;
(七)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八)章程修改程序。
合理规划发展
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学历证明、资格证书;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同意出具个人民事行为及政治权利证明;
拟任园长身分证、学历证、职称证、资格证书、健康证书
拟任教师、管理人员、保育员、保健员、司机的身份、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健康证和聘用合同复
符合有关要求
符合有关要求
符合有关要求
个人举办者免
按要求填写
(申请书需说明举办者、办园宗旨、培养目标、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幼儿园园址、拟用园名称等)
教育局文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阳江分厅(//www.yjbs.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0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批。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批复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审批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教育文体卫生局基础教育股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批。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批复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审批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送达。作出行政许可之日决定其5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制作并送达。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教育文体卫生局基教股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项目核准文件或《不予通过决定书》。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阳江高新区平冈镇西街圆盘1号
五、办理时限
6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文体卫生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2010年)
第八条民办学校的设立,按照下列权限审批:
(一)实施本科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以及师范、医药类专科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二)实施师范、医药类以外的专科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由省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三)实施高级中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省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四)实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的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五)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技工学校,由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按照各自权限审批。
对涉及多个办学层次的设立申请,由负责审批高层次学校的审批机关统一受理,并征求其他层次审批机关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
《广东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办法》(1986年)
第八条学校的开办、合并或停办,须经县(市、市辖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
第十一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
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
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
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
第二十七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2)典当行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经营场所不小于80平方米;4)有2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东相对控股;法人股东的法人代表与新增典当行的法人代表不得同为一人;法人股东须由经营三年以上且连续两年盈利的法人企业担任;法人股东净资产不得低于资产总额的50%,其中房地
1)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a)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b)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c)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制定。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与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一致。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医疗机构,由政府指定或者任命的拟设医疗机构的筹建负责人申请;3)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1.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执业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2名以上合伙人,且合伙人均符合财政部89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条件;(二)书面合伙协议;(三)有经营场所。2.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执业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15名以上由注册会计师担任的合伙人,且合伙人均符合财政部89号令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条件;(二)60名以上注册会计师;(三)书面合伙协议;(四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提出申请:(1)企业无法继续经营;(2)企业自愿提出申请;(3)企业违法违规,被工商部门注(吊)销营业执照。二、办理材料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全体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名(自然人股东);加盖公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全体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名(自然人股东);加盖公章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至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申请人或单位可以提出申请:(一)申请人应当符合《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规政策规定的“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申请设立的技工学校应当符合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技工教育的宏观规划。(二)联合举办技工学校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出资比例、方式、权利和义务等。(
依据及条件描述 《贵州省牲畜屠宰条例》第八条 牲畜定点屠宰厂(场、点)的选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位于城乡居住区夏季风向最大频率的下风侧和河流的下游; (二)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居民生活区、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和牲畜饲养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保护的其他区域相距1000米以上,并不得妨碍或者影响所在地居民生活和公共场所的活动; (三)厂(场、点)址周围应
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符合原劳动保障部颁布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标准如下:第一条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第二条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1)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符合原劳动保障部颁布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标准如下:第一条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第二条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港澳服务提供者独资举办非学历中、高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举办者是指符合《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有关规定的香港服务提供者和符合《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有关规定的澳门服务提供者。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2.设立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符合省人社厅颁发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二、办理材料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举办者是社会组织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举办者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载明捐赠人
1)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二、办理材料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需要法人代表签名、盖指模。需携带原件核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会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内地公民可申请前往港澳地区定居: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2)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3)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4)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5)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6)香
1)因建设工程项目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2)因市政建设、抢险救灾、安全生产等需要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3)涉及安全方面的,且不具备消除安全隐患条件的;4)占用城市绿地的,应承诺在期限内恢复绿地或者缴纳同样面积同样质量绿地补偿费;砍伐或者迁移城市树木,应当给树木权属单位或者个人补偿。二、办理材料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
申请条件a)总所应当是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b)分所可以在本所所在城区以外的区、县或其他省市设立;c)总所及其分所不在停业整顿处罚期限内;d)律师事务所的分所受到吊销执业许可证处罚的,该所自分所受到处罚之日起二年内不得申请设立分所;e)分所有符合《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名称;f)分所有自己的住所;g)有三名以上律师事务所派驻的专职律师;h)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
临时用地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流程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网选择网上申请事项,并按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按“提交申报”提交申请资料;全程网办事项通过后进入受理流程;原件预审/原件核验事项通过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至办理机关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从事工商经营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二、办理材料个体经营者、经办人签署验原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提出申请,生成流程编号。2.受理受理人员3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受理申请后发送到审查环节。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
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四、办理地点省政务大厅1楼6号窗口(一楼3号窗口对外贸易审批,一楼4号窗口国内贸易审批。)五、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不计时环节)六、办理机构省商务厅七、办理费用不收费八、法律依据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的;2)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不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3)若该行为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须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二、办理材料按规定填写,加盖单位公章查核原件,收复印件。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申请单位加盖公章。查核原件,收复印件。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在阳西县城市规划区内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2)在阳西县城市规划区内因市政建设、抢险救灾、安全生产需要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二、办理材料递交原件,填写字迹清晰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原件。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原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阳江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
〈一〉游泳池、救生设施、救生器材等设施符合国家标准(GB19079.1-2013);(二)有符合国家标准(GB19079.1-2013)数量要求、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游泳救生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三〉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溺水抢救操作规程,溺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游泳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救生员定期培训制度)。二、办理材料要法人代表签名、盖章。三、办理流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