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近千万元获缓刑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至2016年间,当事人伙同他人通过联系售票事宜、后操作资金流等手段,介绍多家公司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作为销售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4份,价税合计人民币980余万元,税额合计140余万元。
律师辩护:申志刚律师接受委托后,认为如果没有可以从轻、减轻处罚量刑情节,以涉案金额看,本案当事人的最终量刑是根本达不到缓刑的。
但当事人在本案中又没有投案自首、立功、从犯等减轻处罚情节,如何争取到缓刑呢?申志刚律师经过会见,当事人本人表示愿意写信规劝同案在逃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为此申志刚律师将该情况反馈办案单位,办案单位同意当事人写信对同案人员进行规劝。
在同案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后,申志刚律师又积极向办案单位沟通对当事人出具立功表现的证明。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法院认定当事人具有立功表现,判处缓刑,同时公安机关也对被当事人规劝来投案自首的同案人员办理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可谓一举两得。
2017年12月13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2017)苏0312刑初800号刑事判决书,判决当事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千万被判缓刑的新泰市法院刑事案例案例:被告人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16年6月28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7月28日被取保候审。经审理查明,2012年1月至2013月9月期间,在没有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被告人作为中间人,通过被告人(已经判决)、另案处理)虚开分别由临清市有限公司、高唐县有限公司、临清市有限公司出具给新泰市有限公司、新泰市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
[案情简介]2016年4月至12月,被告人孙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与邹某合谋,由邹某联系珠海的四家公司为广州某公司虚开增值专用发票,税额达897239.56元,孙某从中赚取手续费71940元。2018年6月,广州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广州某公司作出税务处理决定,让其依法补交全部税款。2020年4月,被告人孙某被抓获归案,其亲属也代其退还违法所得71940元。[辩护意见]辩护人提出以下辩护意见:被告人孙某具有
律师解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三千万的处罚是:对公司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
案件事实:A公司是上海市某区的财税管理公司,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增资验资、变更注销、财务外包、财务咨询等。因为A公司介入该行业时间较早、服务好,所以当地有超过千家小微企业在该公司代理记账、申报税款。2017年1月至2019年1月,该公司为李某所实际控制。在此期间,因为业务发展需要,李某组织公司的业务员利用A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名称或者个人名义,向代理记账、申报税款的小微企业开具增值税
案情简介:某当事人甲系A公司油品销售员,本案被告人乙通过实际控制的B公司及关联公司,经被告人丙的介绍,通过甲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向A公司、C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额超过250万元。公安机关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甲刑事拘留,在起诉意见书将其列为排序第二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认定虚开税额超过250万元,量刑档次十年以上。 法院判决:一审法院认可甲为公司员工的身份,系从犯,判决适用缓刑。 辩护人
律师观点分析案情简介:某当事人甲系A公司油品销售员,本案被告人乙通过实际控制的B公司及关联公司,经被告人丙的介绍,通过甲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向A公司、C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额超过250万元。公安机关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甲刑事拘留,在起诉意见书将其列为排序第二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认定虚开税额超过250万元,量刑档次十年以上。 法院判决:一审法院认可甲为公司员工的身份,系从犯,判决适用缓
律师观点分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个多亿 ----检察院量刑建议十五年,终获刑十年一、本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特别巨大在检察院指控称被告人李X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03张,价税合计157XXXX9734元,税额合计228XXXX8053.83元。被告人李X按照票面金额的3%收取开票费。李X还利用其经营的几家公司,通过靳某(另案处理)介绍,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向天津某某通讯设备技术有限公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一千万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四千余万,主犯获刑五年 【案情简介】2014年以来,曾任某税局职务的李某,离职后在多家公司担任会计并负责财务管理及报税相关业务,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伙同卢某等多人单独开具、购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该行为被税局发现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2016年某月某日,本案卢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刑事拘留。 【办案经过】2016年10月,卢某家属找到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并正式
广州一能源公司被定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额1.38亿元何观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辩护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广州##虚开增值税发票#2021年8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在官网发布了一则税务文书送达公告,即税务文书送达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1年第350号送达公告),以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广东宝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穗税三稽处〔2021〕551
一般不会有太大问题,但是需要看你单位的态度,您还是需要来所里咨询一下啊
律师观点分析10亿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10亿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承办律师:高升律师 联系电话:13702021558【案情简述】公司机关指控: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被告人A、B、C、D、E、F、G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利用上游四家公司(公司2、公司3、公司4、公司5)向公司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公司2向公司1虚开增
想要举报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可以选择到税务局稽查局举报或者向当地公安机关经侦支队报案。行为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如果构成犯罪的,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
法律分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首先是税务局立案检查,确认虚开后移交公安局经侦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当然,也可以由公安经侦立案侦查,税局配合对虚开发票做行政定性,然后由公安部门做刑事定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概念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国家抵扣税款的行为,该罪所要保护的法益是增值税款不被流失,即国家的税款收益。在2004年全国法院经济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就明确指出,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偷、骗税目的,客观上也不会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的虚开行为不应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论处,以下三种情况就不宜作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来处理:1、甲、乙双方以
【基本案情】2020年10月,盘锦某公安局经侦大队收到王某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线索,并立案侦查。经侦查认定案件事实如下:2017年6月至9月份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以获利为目的,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分别向福建四家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为掩盖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王某指使公司员工赵某制作虚假销售合同,福建公司以累积的方式向盘锦某公司对公账户打款,满足合同上的金额,打款过程中,福建公司每打过一笔,犯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追诉时效期限是: 1、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五年的;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十年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追诉时效期限一般是五年。如果最高法定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如果最高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什么意思
营改增后,企业面临的最严重的税务风险就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该罪入罪门槛低、刑罚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5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的,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为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笔者总结司法实务中有关不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案例,以飨读者。一、不是以抵扣税款为目的的虚开,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裁判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