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
佛检控申刑通[2021]Z**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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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审查查明,原判认定鲁某犯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
关于申诉人提出其构成自首的意见。经审查,查获经过、鲁某的供述、证人卢某的证言证实,鲁某醉酒后驾车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因对方报警而步行逃离现场,随后被公安人员抓获。
受案登记、取保候审决定、交通违法记录、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但、血样提取登记表、乙醇定性定量分析检验报告、鲁某的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证实,2020年6月10日凌晨,顺德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抓获鲁某后即对其酒精呼气检测和血样提取检测,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240mg/100ml,血样提取检测结果为血液乙醇含量207mg/100ml,后公安机关与2020年8月20日立案侦查,于2020年9月21日对鲁某决定取保候审。
鲁某犯罪事实虽被发觉,但在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鲁某构成自首。
原判虽未认定鲁某自首,但已综合考虑其如实供述的情况和实际归案经过,并从轻处罚,原判对鲁某量刑适当。
关于申诉人提出原判罚金判项未考虑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对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的意见。经审查........。
经向一审法官了解,原判决确实遗漏注明在处以罚金刑时是否考虑抵扣行政处罚的罚款金额。经过沟通,顺德区人民法院已经在移送执行时要求对原判执行罚金时予以抵扣行政处罚罚款金额。
关于申诉人提出其获得被害人谅解但二审阶段未予考虑从轻处罚的意见。经审查,鲁某在二审阶段获得被害人谅解,一审判决已对申诉人赔偿被害人的情节充分考虑,并酌情从轻处罚,二审裁定未对被害人谅解作为量刑情节再予以认定,也未至量刑畸重。
本院认为,原案虽有瑕疵,但量刑适当,不足以影响原判决处理结论。本案不符合抗诉条件,现予审查结案。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鲁某醉驾案件自二审介入辩护,后进行刑事申诉,辩护人提出的辩护理由及申诉理由均于法有据。
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检察院亦不提出抗诉。案件虽小,但是否构成自首,以及自首的法律规定适用问题涉及到《刑法》等法律是否得以正确实施。
案件已经办结,个中是非曲直不予评判。
一、酒驾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没有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的,会构成危险驾驶罪,量刑的标准是处拘役和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
酒驾危险驾驶罪会判处拘役以及罚款的。其行为是会被吊销驾驶证的,吊销的期限一般是在五年以上,如果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的,并且构成犯罪,就会被终身禁驾。一、醉酒危险驾驶罪怎么判 醉酒危险驾驶罪的一般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提醒您,未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申 诉 书 申诉人:张三,男,汉族,1988年8月11日出生,户籍地: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XXXXXXX。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20年9月21日被佛灿市顺心区公安局取保候审,2020年12月4日被佛灿市顺心区人民法院取保候审。2020年12月21日,佛灿市顺心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06XX刑初30XX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张三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二十
你好,醉酒驾车如今是一项十分严重的违法行为,因此问题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何标准回答如下根据《刑法》以及《刑法修正案八》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只要是醉酒驾驶,就构成犯罪,其标准为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
律师观点分析被告人张某。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2014年9月9日被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于居住处。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以陂检公诉刑诉(2014)64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于2014年10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久辉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了诉讼。现
醉驾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醉驾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
危险驾驶罪1.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的,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血液酒精含量、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环境、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1)血液酒精每增加80毫克/100毫升,增加一个月刑期。(2)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事故主要、全部责任或者逃逸的,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增加一个月刑期
一、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醉酒驾驶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对于犯罪分子,一般是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刑期在6个月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关于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辩护思路危险驾驶罪,自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确定入刑以来,一度成为我国第一大罪名,经过十多年的严厉打击,该罪名仍然稳居犯罪首榜。有人大代表提出废止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然目前的形势下恐很难实现。鉴于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犯罪数量之大,想要既起到预防和打击的效果,同时做到避免一刀切,具体应如何把握处罚的幅度呢,下面我们就来对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辩护思路进行探讨。整体而言,危险驾驶罪处罚力度
律师观点分析被不起诉人**,曾用名**,绰号无,男性,1991年5月10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1******02892,汉族,大学本科,政治面貌∶群众,中***集团西安**有限公司,户籍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住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西区大道***员工宿舍,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经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于2020年10月24日被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取保候审。辩护人,林XX、汪X,四川XX律师
为更好地惩治“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增进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突出打击重点,规范处理“醉驾”案件,更好地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通过组织调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第一章 强制措施的适用第一条 对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标准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可对其进行传唤,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根据案情对其采取适当的强制措施。第
来源:《人民法院报》,2022年7月21日第6版。作者: 许浩,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在司法实践中,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共犯认定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 有观点认为,对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共犯认定应予以限制,只有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承包人、驾驶人以及其他对机动车负有安全管理和安全驾驶义务的人员,明知他人饮酒,仍将机动车交由其驾驶的情形,才构成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共犯。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比
东检[2018]69号为充分发挥刑法保障人权、保护法益的功能,依法稳妥、准确地惩治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进一步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规范类案执法标准,2018年9月7日,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东莞市公安局召开了“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专项工作会议。会上,与会人员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市刑事司法工作实际,对《关于办理“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的联席会议纪要(
醉驾和危险驾驶的区别是范围内容不同,危险驾驶包括酒驾,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
1、审查律师的执业资格:律师应当持有由省级司法厅(局)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无证或有证但无当年年审记录的都不得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2、核实律师及所在律所:一个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 3、案件胜诉的承诺:每一位负责任的律师,都不会对自己的当事人保证案件绝对胜诉。对于保证案件百分之百胜诉的律师,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 4、委托合同的签订:合同明
1、审查律师的执业资格:律师应当持有由省级司法厅(局)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无证或有证但无当年年审记录的都不得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2、核实律师及所在律所:一个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 3、案件胜诉的承诺:每一位负责任的律师,都不会对自己的当事人保证案件绝对胜诉。对于保证案件百分之百胜诉的律师,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 4、委托合同的签订:合同明
1、审查律师的执业资格:律师应当持有由省级司法厅(局)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无证或有证但无当年年审记录的都不得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2、核实律师及所在律所:一个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 3、案件胜诉的承诺:每一位负责任的律师,都不会对自己的当事人保证案件绝对胜诉。对于保证案件百分之百胜诉的律师,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 4、委托合同的签订:合同明
危险驾驶罪包括追逐竞驶、醉酒驾车、校车客运与危化物品两种特殊车辆,毒驾不构成危险驾驶罪,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重伤的,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一、危险驾驶罪在刑法中的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醉酒构成危险驾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立案追诉。行为人犯此罪的,依法判处拘役,并处罚金。2、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