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一)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1、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2、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此外,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判决确认违法:1、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2、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一)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
[案情] 原告:李某 被告:某县烟草专卖局 2000年9月8日,原告李某从山东省某县烟草公司购买琥珀王卷烟1400条自行运往东营。次日凌晨行至永馆路利津县盐窝路段时,被于2000年9月8日接到匿名举报电话的被告某县烟草专卖局派出的稽查人员扣押,被告某县烟草专卖局于2000年9月14日作出(2000)某烟专处字第004号《行政处理决定书》。原告李某于2000年12月7日向东
最高法院: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违法的,应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赔偿,但赔偿额应以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结果和专家鉴定意见为准。 【关键词】房屋征收 行政赔偿 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 房屋评估 【裁判要旨】一、行政机关因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造成行政相对人损失,如其行为已被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违法,受到行政损害的行政相对人有权要求该行政机关对其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二、法院依法委托有资
律师观点分析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指导炒股的一方是否构成违法,以及该违法是否违反了法律效力性规定,本律师认为指导炒股并以此盈利扰乱了正常的证券市场秩序,存在欺诈行为,违反了效力性法律强制性规定,依照合同法应属于无效行为,违法所得应当按照不当得利退还投资人。经过法官集体研究讨论,本律师积极提供法律意见,最后法院支持了本律师的观点。另外告诫投资者,股市有风险,任何宣称稳赚不赔的投资基本都是骗人的,可以研究专
【裁判要旨】行政行为被生效行政判决确认违法后,赔偿请求人没有向行政机关申请赔偿,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说明赔偿请求人没有选择向行政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途径,而是选择由人民法院解决其行政赔偿问题,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行政赔偿诉讼,不再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条件。但赔偿请求人在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前已经向行政机关申请赔偿的,说明赔偿请求人选择了由行政机关先行处理的途径主张行政赔偿,应按照《国家赔偿法》第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民法典》第1079条) 1、须经调解( 调解为法定前置程序)。《民法典》 第1079条第二款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2、以“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民法典》第1079条第二款规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离婚判决书生效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民法典》第1080条) 3、《民法典》第1079条第三款
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判决形式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判决维持或撤销、判决履行职责、对显失公正的处罚判决变更。1、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前述解释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一、第二项和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的一种判决。2、如果被确认违法,被诉行政行为至少有以下之一的违法行为: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
你好,二审法院和一审法官有不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另外,二审与一审不可以是同一个法官,在程序法上是不允许的,如果现实中真有这样的情况,你可以主张二审程序违法,申请该法官回避。 《民事诉讼法》第四
最高法:原告能否既请求撤销行政行为,又要求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在沈律师给朋友们介绍的案例中,经常会看到原告请求确认某一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是请求撤销某一行政行为。这二者有何不同呢?原告能否在诉讼中既要求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又要求撤销行政行为呢?沈律师今天通过一则案例来给朋友们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买卖双方办理了网签手续。卖主之后将房屋进行了抵押。房屋登记部门是否存在错误?办理涉及房屋登记行政案件需要注意的是,不动产登记中心以前属于住建委下属的,当前属于规自委管理。北京二中院发布五个涉不动产登记行政案件典型案例之一:郭某申请撤销不动产变更登记案郭某与房主邱某就涉案房屋签订了买卖合同,随后办理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手续。之后房主邱某将该房屋进行了抵押,某行政登记机关对涉案
一、一审实刑上诉是否收监 1、一审判决实刑,再上诉,二审期间收监。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
你们的看房协议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 双方意识表示真实 约定内容不违法及有效 中介要求你赔偿需依据你们之间是否有明确约定
楼上扰民的,可以先与邻居协调,协商不成后,可以报警或者起诉。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你对二审不服,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第一条关于:“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内,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所列明的再审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的规定,你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
撤销行政诉讼应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申请撤诉应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任何原告因受威胁、恫吓、贿赂而申请撤诉都不成立;(2)申请撤诉时间必须在行政诉讼期间,即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3)原告申请撤诉的成立须经人民法皖裁定准许;人民法院经审査,对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及他人和原告自身合法权益的撤诉申请,应裁定准许,否则,裁定不许撤诉而对案件继续审理判决。
被单位开除但是已经缴纳够足够年限的养老金,在退休后是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的。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
【法律意见】治安拘留对子女公务员政审有影响一般没影响。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一、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二、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三、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一、民事诉讼法规定哪些情形可先行判决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如果民事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先对事实已经清楚的部分先行判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二、民事案件先予执行符合的条件(一)当事人提出申请先予执行是因为当事人一方生产、生活急需而采取的措施,而是否急需,只有当事人体会最深。所以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