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问房子是不是执行对象,那么应该起诉腾房返还房屋我的回答:不是。解除合同后如果承租人仍然不搬离,实际上不能达到让承租人搬离的效果,如果没有这个判项,只有解除合同的判项
【要旨】 近日,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业主起诉开发商要求解除购买车位买卖合同的案件,认定开发商交付的车位不符合行业标准,应解除合同,开发商退还购车位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案情】 2017年6月,阜阳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和周某签订小区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将某小区二期的一小型停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周某,并收取周某支付的转让费6万元。车位建成交付后,周某发
员工学历造假,企业能解除合同。员工以欺诈手段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无效;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合同,或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该劳动合同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
1、首先出租人应该与承租人进行沟通,弄清提前退租的真实原因,到底是主动提前退租还是被动提前退租。2、如果是主动提前退租,证明承租方财务方面有保障,对这类退租的处理可以不必要太急,而要求与对方另行达成一份终止租赁协议,规定一个退租时间,并要求承租方支付合理的补偿等等
如果劳动者无故旷工,并且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的行为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属于合法的,则劳动者是不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失业人员可以选择是否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愿意申领的
律师观点分析基本案情:杨某系某厂职工,在工作时不幸受伤,经某市劳动能力鉴定其伤残为工伤四级;但该厂并每有为杨某购买社保;因该厂不予赔付,后杨某申请仲裁。律师分析:根据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对未购买社保,且工伤四级以上的,可以要求其一次性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
如果已经超过强制执行期限,那只能找被执行人商量,看他能否主动履行。如果对方不履行,那你也只能是吃哑巴亏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申请执行是小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
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法律条文:《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您好,可以。材料被调换,属于以次充好,属于违法,可以要求终止和赔偿。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如下: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3、欺诈他人订立的合同;4、胁迫他人订立的合同;5、趁人之危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我们道简律所是一家公司制律所,有别于其他传统律所单打独斗,我们
经济纠纷,法院已经判决, 胜诉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期间为二年。该二年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如果超过了申请执行期间的,仍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会裁定不予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
前些日子,一则因劳动者不服从单位取消岗位之后的调岗安排,拒绝前往新岗位报到,而被单位最后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老案例又再度引起了广大自媒体的注意,一度被几个公众号争相转载,甚至有人认为这是司法审判实践对用人单位“松绑”的信号。该案当时历经一审、二审与高院再审,最终江苏省高院驳回了其再审申请,维持了一审和二审判决,并认为“作为善良与诚实信用的劳动者应当知晓,到用人单位报到乃是提供新一阶段劳动的开始
律师观点分析一、基本案情鞠律师代理方:购房者C被告:泰X置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楼盘名称:泰X院子案件结果:胜诉 泰X院子楼盘,因泰X公司资金崩盘,楼盘烂尾,暂停施工,泰X公司无法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交付房屋。 购房者委托鞠律师对泰X公司提起诉讼,要求: 1、解除与泰X公司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2、泰X公司返还购房者C已经支付的首付款42万元及已经支付的银行按揭款8万元; 3、
北京房地产专业律师靳双权(13426037149),专业代理二手房买卖、借名买房、房产继承、确权、腾退房屋、公房纠纷、央产房、军产房等房产纠纷案件。从业十二余年,带领专业房产团队,办理了大量房地产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现在将这些案件改编为房地产纠纷案例,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安全及避免不必要纷争,以下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如果雷同,可以我们联系,我们将予以撤销。) 一、
对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后,对方不赔钱的,受害人可以起诉。交通事故处理后,侵权人不赔偿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时如果有财产而拒不执行判决的,则将被列为失信执行人,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判刑。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
你好!请问是民事还是刑事,不同的判决生效期限不一样
法院强制执行的记录是不可以消除的,但是可以将这个失信人员名单删除。 根据日常实践当中的一种做法,这个法院强制执行的记录是不会获得消除,法院只会给你出具这个裁定,证明你已经履行完毕。法院强制执行一般来说主要是因为对方没有认真去履行这个义务,如果强制执行也没有获得履行相应的义务,那么就会把对方列为失信人员名单,也就是所谓的老赖,到时候就会被列入黑名单,这样就会对自己的生活出行有着巨大的影响。 根据法律
利息计算公式主要分为以下四种情况,第一,计算利息的基本公式,储蓄存款利息计算的基本公式为:利息=本金×存期×利率; 第二,利率的换算,其中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者的换算关系是:年利率=月利率×12(月)=日利率×360(天);月利率=年利率÷12(月)=日利率×30(天);日利率=年利率÷360(天)=月利率÷30(天),除此之外,使用利率要注意与存期相一致; 第三,利息计算公式中的计息起点问题
近日,于梦阳律师遇到这样一个案件,A公司与B公司存在合同关系,B公司尚欠A公司4000万无力偿还,遂找到C房地产公司代偿,A、B、C之间达成协议,约定C以其开发的房产代偿B拖欠A的款项。抵顶合同签订后,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A诉讼要求解除合同,B、C拒绝,法院判决驳回A的诉讼请求,认定抵顶合同合法有效。但此后抵顶房屋出现手续问题,C因发票问题受到税务部门处罚,同时抵顶房屋因未缴纳相关税费而无法开具购
劳动者如果是因个人原因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没有补偿;如果是因单位具有不提供劳动保护条件、拖欠工资、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来续约等行为而解除劳动关系的,有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
抵消是指合同双方互负债务的时候,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抵消,从而使自己的债务和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而消灭。除了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消的以外,当事人互负债权债务的情形下是可以相互抵消的。合同法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对于标的物种类,品质不同的债务也是可以抵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