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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事业机关单位的编外人员,合同11月份到期,现在单位是,工作岗位全部移交给私人公司,没有相应的岗位要求,我们解除合同,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金,这事我不解除合同到合同到期会有赔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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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事业机关单位的编外人员,合同11月份到期,现在单位是,工作岗位全部移交给私人公司,没有相应的岗位要求,我们解除合同,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金,这事我不解除合同到合同到期会有赔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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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如果是因个人原因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没有补偿;如果是因单位具有不提供劳动保护条件、拖欠工资、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来续约等行为而解除劳动关系的,有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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