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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期间,向公司请假,公司未批,按旷工解除合同,公司这么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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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期间,向公司请假,公司未批,按旷工解除合同,公司这么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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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劳动者无故旷工,并且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的行为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属于合法的,则劳动者是不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失业人员可以选择是否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愿意申领的,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起60日之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超过60日未到为其办理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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