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胜诉公告】王X等5人依法向负责征收的住保局申请信息公开,住保局签收后未能依法答复,律师助力撤销相关答复,并责令其重新作出答复。【案情简介】王X等5人在黄石市西塞山区胡矿新XX拥有合法房屋,2019年西塞山区人民政府发布了李家坊片5号地块房屋征收决定,五户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后由于征收工作不透明,征收方也不依法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无奈寻求律师帮助。【办案过程】北京市XX接受当事人委托
原告:杨先生原告代理律师: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马中美 马娜被告:安徽省安庆市某县政府诉求:诉安徽省安庆市某政府征收违法案情简介:杨先生系安徽省安庆市某县某村村民,在该村有合法的承包地。2014年杨先生的土地被相关部门强行征收。杨先生几经波折,最后决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遂找到了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盛廷律师经调查取证发现,杨先生的承包地并不在用地批复中批准的征收范围之内,而且征收方
2022年,我所王律师和谢律师收到韦先生和覃先生的求助,为两位当事人解决棘手的征收问题。韦先生和覃先生系西林县八达镇古城路西林县电影公司的职工。1999年3月13日,韦先生和覃先生与西林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签订了《单位职工个人集资建楼合同书》,2003年10月20日,韦先生和覃先生与西林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于2004年办理了八达镇古城路西林县电影公司院内土地使用权的
一、基本案情原告孙某清系x市x区x街道办事处x店村村民。1996年9月28日,x县土地矿产管理局作出长土补字(1996)16号“关于x店镇部分个体户补办使用土地的批复”。该批复载明,经研究批准:x店镇x店村孙某清建商品楼,使用该村非耕地300㎡。2002年9月20日,x县x店镇x店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其内容为:我村位于x店镇x国道西侧,1995年220国道进行拓宽改造,征用拆迁我村孙某清十二户住宅
你好,具体想咨询什么问题
在征地拆迁中,大多数被征收人往往是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征收方履行协议,将补偿款如数打到被征收人账户就算征收工作已完成,然而,实践中,就是有些征收方不履行补偿安置协议,致使被征收人的补偿款迟迟不能到位,遇到这种情况且看法院怎么判!【案情介绍】:李先生是新疆人,居住在当地的一个小村庄,2017年因其农村进行城中村改造项目,其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内,2017年11月30日,李先生与村委会签订了集体
侯女士与赵先生原系夫妻关系,后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并对家庭财产中的八间房屋进行了分割,其中五间房屋归侯女士所有,三间归赵先生所有,且有法院民事调解书确认。后上述房屋遇到拆迁,赵先生针对上述八间房屋与拆迁公司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侯女士认为,赵先生在未经其授权及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分属于其所有的房屋,显然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而拆迁公司在明知或应当知道赵先生无权处分涉案房屋的情况下,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且
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被拆迁人可以暂时拒绝办理拆迁手续申请行政复议,双方达成合意后进行签订;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交由房屋征收部门裁决,裁决不能解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
朱女士是柳州市柳北区XX村民,其承包地被纳入政府征收范围。朱女士为了了解此次征地补偿是否公平、公正,遂向征收部门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求公开村委会、征收部门与除朱女士外的所有村民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征收部门收到朱女士的信息公开申请后作出答复称,朱女士申请公开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中包含有除朱女士以外其他村成员的土地补偿信息,属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建议朱女士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一般是不可以反悔的,但是有下列情形可以反悔: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2、违背公序良俗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房屋买卖合同;4、无效的或被撤销的房屋买卖合同。”
对于我国在进行拆迁过程当中,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来进行一些相关操作处理,同时拆迁的安置费用以及安置协议是非常重要的,也可以进行分配,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如何继承分配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如何继承分配 产权人去世,房屋产权登记按如下方法进行: (一)按照产权人遗嘱进行产权确认; (二)无
你好 请问你是什么原因的啊 需要法律帮助可以找我
根据法律规定,拖欠货款起诉法律程序:1、准备好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到法院立案起诉;2、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另一方;3、庭前调解;4、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5、等候判决。
拆迁安置房若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1.第一类小产权房: 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 2.第二类小产权房: 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 3.第三类小产权房: 在军队享
一、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无效情形有哪些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无效情形有:协议主体不适格的;意思表示虚假的;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签订的;恶意串通的;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
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谈不拢的情况下可以不拆吗一般不可以,但是可以起诉。如果是不履行所签订的拆迁协议,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是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
通常遭遇债务催收的情况下,我们的维权方式主要有:1.积极与债权人协商还款方案;2.投诉举报骚扰电话与短信;3.如遇暴力催收,可拨打110、1238115或者到当地派出所报警,暴力催收可能会涉嫌非法入侵住宅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更多复杂的债务催收和协商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