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X不服平顶山市XX区人民法院2021年12月XX日作出的(2021)豫0403刑初XXX号刑事判决提起上诉案
二审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河南首位律师事务所接受上诉人XX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XX被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二审的辩护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5条的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通过会见上诉人、阅卷等活动,已经对本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现发表以下辩护意见,望合议庭合议时参考采纳:
一、一审判决定性错误,上诉人XX的行为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定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其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审判决将上诉人XX的行为定性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不恰当,辩护人认为,除了审查行为人提供资金账户以及帮助资金转移的客观行为之外,仍应当综合行为人实施行为时的时间节点、“明知”程度进行认定,本案中,XX对上游犯罪的情况并不明知,也无法明确知道资金来源于犯罪,其程度是非常概括的,加上本案石坚的上线并未到案,无法查明上游犯罪事实,因此,上诉人将王XX、姚X转移的资金按照上家指示通过在“火币网”上购买USTD,再将购买的USTD转至上游犯罪团伙提供的“火币网”地址,这一行为属于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行为,该行为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情形,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评价上诉人石X的行为明显更为适宜。
二、一审判决认定部分事实错误。
1.一审判决认定石X是主犯错误,应当把石X作为从犯处理。本案中,石X的上线阿木并未到案,石X原来的行为都是听从阿木的安排。
2.关于指控上诉人石X转移资金流水200万元问题,辩护人认为不客观、不属实。该流水是上诉人石X账户全部流水,但不是都与案件相关,这里面有石X自己公司业务流水。
该案中王XX共计转账60万元左右,姚X共转两笔,其中1笔是保证金3万元(实际29999),第二笔是1万元(实际9999元),上诉人石X在3月29日才认识姚X,姚X以前发生的事情与上诉人石X无关。
上诉人与案件有关的流水是61万元左右,不是200万元。该案中上诉人石X获利共1千元。
3.姚X转账支付的3万元押金不属于石X的获利。这从姚X及石X的供述中可以得到印证。
三、一审判决量刑过重、罚金过高,应予改判,辩护人建议对石X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处1万元罚金。
1.上诉人石X一贯表现良好,系初犯、偶犯,没有前科劣迹,到案后积极主动如实地交代了所犯罪行,积极配合了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活动,认罪认罚,而且当庭诚恳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并对自己的罪行有很深刻的悔悟,构成坦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67条第三款规定的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
上诉人的主观犯罪故意不明显,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不大。上诉人对案件定性的异议及对案件部分事实的辩解不影响认罪认罚的成立。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上诉人认为,刑罚的目的在于教育和改造犯罪分子,从轻处罚更有利于其改造和教育,体现我国刑法宽大和惩治相结合的原则,从而达到教育和改造罪犯的目的,一审判决对上诉人量刑过重。
2.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罚金过高,应依法改判。
上诉人认为,判处罚金刑时,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一般来说,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多些,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以做到罪行相适应。
上诉人参与犯罪时间短(从2021年3月6日开始干到3月31日,前后共20多天),获利少(仅仅1000元),上诉人无工作、无收入,而判处罚金50000元明显畸高,根本无力承担。
四、上诉人的手机属于私人物品,不应该予以没收。
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石X的苹果手机属于作案工具不当,当今网络时代,移动通讯工具人人必备,该手机也不是买来就是作为作案工具的,恳请不予没收,返还上诉人。
综上所述,上诉人恳请二审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据实做出公正判决,对上诉人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定性并从轻减轻处罚适用缓刑,能给不小心犯错的青年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使上诉人早日回归社会,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X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二审辩护人:刘耀武
河南首位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耀武
2022年01月29日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读库注:该条根据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原条文是:“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依法接受被告人委托,作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告人的辩护人,依法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接受委托后,辩护人认真查阅了本案卷宗,并多次向被告人了解案件事实,结合今天的庭审情况,现就本案事实和法律适用,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合议庭给予考虑:2、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罪名没有异议。3、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且有法定、酌定从轻的情节,
以案说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量刑处罚一、基本案情(一)一个“发财梦”的诞生2019年小李从辽宁盘锦老家到广东某市准备开彩票店谋生,经过与其交往多年的朋友彭某的介绍,在某市认识了做外汇生意的老杨。小李从老杨处了解到,老杨与多个广东澳门的当地人合伙投入自资金,长期做外汇生意,并且本钱大经验足,每一万元投入能够得到130—180元的利润。在寻找彩票店铺门面过程中,小李产生用自己开店本钱投资外汇的念
1、审查律师的执业资格:律师应当持有由省级司法厅(局)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无证或有证但无当年年审记录的都不得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2、核实律师及所在律所:一个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 3、案件胜诉的承诺:每一位负责任的律师,都不会对自己的当事人保证案件绝对胜诉。对于保证案件百分之百胜诉的律师,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 4、委托合同的签订:合同明
律师观点分析公诉机关指控, 2022 年 5 月至 6 月间,被告人在他人的组织下, 下载某非法网络软件进行“跑分”,使用本人或借用他人银行账户,明知转账至账户内的资金系他人违法犯罪所得,仍予以接收、转移。经查,被告人涉案银行账户接收、转移李某、张某等 14 名被害人的被骗资金共计人民币 14285.2 元。为证实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公诉机关向法院提供了相应 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明知他
律师观点分析案情简介:陈某曾于2011 年犯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2020年1月19日,陈XX为获取高额收益,伙同李X、庞X等人,利用李X、庞X等人的微信账户为他人提供诈骗所得资金的收款、取款服务,共计为上游诈骗分子收款、取款9万余元。2020年4月15日本案案发,陈XX、李X、庞X等四人被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后又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逮捕,最终被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不起诉与罪轻辩护要点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侵财类犯罪数量的激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其犯罪形式、犯罪手段也日趋多样化。本文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构成要件入手,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以及从权威网站挑选出的数份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和从
1、审查律师的执业资格:律师应当持有由省级司法厅(局)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无证或有证但无当年年审记录的都不得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2、核实律师及所在律所:一个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 3、案件胜诉的承诺:每一位负责任的律师,都不会对自己的当事人保证案件绝对胜诉。对于保证案件百分之百胜诉的律师,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 4、委托合同的签订:合同明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6万元,佣金300元,被判刑可能性大。
犯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如何判刑?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修订)》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数额达到五千元的,在三个
随着日常电信类诈骗的日趋增多, 本文讨论的犯罪行为都更加普遍。 许多当事人的借卡,筹卡行为就已经触犯了这两类犯罪。 具体而言 ,帮信罪要轻一些,许多当事人都认为所涉犯罪就是帮信罪, 如果量刑比较轻的话 还可以争取缓刑。 其实这样理解是不准确的 。从大方向讲, 帮信罪是电诈类犯罪的帮助犯,是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助犯, 侵犯的的是类似的法律保护之合法权益 。 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则是为许多上游犯罪提供
隐瞒掩饰犯罪所得,有以下情形的,会构成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量刑数额标准如下: 1、实施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的,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或实施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具有下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量刑标准1、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2、该罪名的全称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认定标准为: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1、窝藏和转移均要求其犯罪程度达到足以影响司法机关正常的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活动的程度,如在一个房间内的转移赃物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的客观行为。2、收购,主要是针对1992年两高有关司法解释中所说的“低价购进、高价卖出”的行为,司法实践中主要是针对以收购废品为名大量收购赃物的行为,是指有偿购入,
为依法惩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实际,现就审理此类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和第三百一十二条,帮信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两罪虽然在行为表现形式上均涉及提供资金账户支付结算或是协助转移资金,但两罪还是存在以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新规定及真实案例2022---杜凯律师【分析】掩饰隐瞒犯罪是一个下游罪名,必须以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等上游犯罪事实成立为前提。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事前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等犯罪分子通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以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等犯罪的共犯论处。【最新规定】《
您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量刑规定: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数额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或者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累计数额3000元以上不满6000元的,为罚金刑。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或者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累计数额6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管制刑。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数额1.5 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取保候审会不会判实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取保候审后会不会判决实刑,还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大多情况下还是有机会争取缓刑的。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有条件的在外等候开庭审理,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被收监。掩饰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构成改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