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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间转账性质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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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间转账性质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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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人们之间的金钱交互更加便捷,人们通过红包表达爱意,通过手机转账进行交易,生活中的每一天都存在着移动支付的身影。

在情侣的相处中,互相转账也是常有的事,这些转账有的是借款,有的是表达爱意的赠与,有的是基于合作而产生的转账,但不论是因何发生的转账,这些转账大部分都会成为双方发泄矛盾冲突的出口,实践中,有相当多的当事人会以当时的转账系借款为由向另一方主张偿还,这个时候,如何才能厘清当初的转账到底是不是借款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如果转账的同时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即借据,那么结合转账凭证,该笔转账会被认定为借款,一方向对方索要的,对方则需要进行偿还。

但在实际生活中,考虑到双方之间亲密的恋爱关系,不论是签订借据等纸质凭证还是明确表示是借款都是很难实现的,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就需要结合情侣间转账前后的聊天记录综合判断。

因此,如果情侣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明确体现当时的转账原因是一方向另一方借款,则同样该笔转账是借款。

若聊天记录为表达爱意的词语,且情侣间的转账数额为520元、1314元等有特殊含义的金额,转账时间为2月14日、七夕、春节等节日或恋爱周年、男女方生日等纪念日等有特殊意义的日期,这种转账行为会被认定为是赠与行为,即使双方分手,在没有发生《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所规定的撤销事由的情况下,赠与人是不能向受赠人追讨该笔转账款项的。

那如果转账数额为整数且数额较大,例如1万元、5万元等,转账日期也没有特殊含义,且接受钱款一方无法证明对方是基于赠与的意思表示给付钱款的,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笔款项应认定为借款,接受钱款一方应及时偿还。

因此,对于情侣间的相互转账,不能一概而论,而是需要结合各种因素综合考虑。在法律关系适用上,要探寻双方转账时真实的意思表示,综合判断双方给付财物时是否有建立借贷关系的合意,以及双方资金交付的合理性。

如果双方当时确实有借款的合意,那么结合转账凭证,应认定该笔款项为借贷;若双方当时没有借贷的合意,或给付钱款一方存在赠与的意思表示,则该笔款项应认定为赠与。

律师提醒:生活中给他人转账时,若为借款,则有必要留存借据、转账凭证等证据材料,并且应及时催要,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每天点学法,遇事咱不怕。我是宋洋,给您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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