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这一范围同时决定着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行为的监督范围,决定着受到行政主体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诉讼的范围,也决定着行政终局裁决权的范围。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有关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对受案范围的总体划定,《行政诉讼法》第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是对受案范围的正面列举,《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外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三是对不可诉行为的排除。
《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哪些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
法律咨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哪几种的咨询 律师回答: 1、行政处罚案件, 2、强制措施案件, 3、侵犯经营自主权案件, 4、行政许可案件, 5、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原则上应当有申请,但也有例外:a,有些情况下,无需当事人申请,如警察看到有人被打了,这时警察应当履行他的法定职责。B,若有其他确定的事实表明当事人面临着危险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应当履行法定职责。 6、行政给付案件, 7、违法要求履行义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以下这些:(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
所谓预征收补偿协议,通常是指在行政机关在未作出征地批复,未发布征收公告的情况下,就土地或者房屋征收与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签订的补偿协议。该类协议因系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为实现行政管理的目标而签订的,因而属于行政协议。那么,预征收补偿协议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吗?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通常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征收补偿协议属于诉讼的受案范围。但预征收补偿
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在《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基础上确定的。我国行政诉讼实行的是有限的诉讼范围,并不是所有的行政行为都能够由法院来监督审查。根据《行政诉讼法》和《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主要从两个方面来划定。第一,从肯定方面规定了具有哪些特点的行政
社会保险争议相较其他劳动争议而言具有其特殊性,尽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确定了社会保险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但对是否把所有的社会保险争议不加区别地纳入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在司法实践中曾存在广泛争议,那么,如何确定社保纠纷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今天小编将最高法民一庭在这一问题上的倾向意见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对社会保险争议受案范围的规定2008年5月1日施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第二条第四项规定中,首次
补缴社会保险是否属于劳动仲裁和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司法实践中,社保纠纷一般有三种:1、因用人单位为参加社会保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追索相关保险待遇,而发生的争议。如追索工伤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报销医疗费用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的“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
税务机关对举报人举报事项所作答复未对其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基本案情 上诉人张某等6人因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一案,不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20)沪0106行初660号行政裁定,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 2020年8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浦东税务局”)第三十七
以下情况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国家行为。二、抽象行政行为。三、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五、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六、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七、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八、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行政诉讼的具体受案范围包括:1、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2、不服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3、不服行政许可决定;4、不服征收、征用决定的;5、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等。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否定式规定: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命令;以及人事奖惩、任免等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一、刑事诉讼法受案范围是怎样的1、刑事诉讼法受案范围包括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自诉案件,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
铁路运输法院受案范围:1.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同级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2.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事诉讼,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3.当事人提起上诉或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抗诉的二审案件,由相应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受理。4.各高级人民法院指定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实施。【法律依据】《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第一条,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同级铁路运
【审判规则】 公安机关兼具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双重属性,既可以侦查刑事案件,也可以行使行政职权。在公安机关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及扣押财产措施是刑事侦查行为还是行政行为存有争议的情况下,应当依据其适用程序加以判断,确认该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公安机关依据刑事案件立案程序立案之后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及扣押财产措施的,应认定为刑事侦查行为,不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即使该行为系借刑事侦查之名,插手经济纠
1、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包括: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等等。
为进一步便利当事人立案,现将截至2019年8月12日北京市法院设有派出法庭的法院立案点受案范围和案件类型汇总公布如下,后续如有调整将及时进行更新,请以更新后的为准。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院本部(第一审判区)立案点(办公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6号)(一)本院管辖海淀、石景山、昌平、门头沟、延庆五区范围内,法律规定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的立案工作,包括民商事一审
法院要裁定驳回起诉。见: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
原告包某某、张某某要求被告屏南县康里国有林经营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原告的这项诉讼请求依法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理由如下:1999年1月22日实施的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
12315投诉受案范围有哪些消费者所拨打的12315热线的受案范围包括:消费者发现其购买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可以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此时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并向销售者或生产者索赔,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2315投诉受案范围有哪些的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