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包括: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否定式规定: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命令;以及人事奖惩、任免等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的具体受案范围包括:1、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2、不服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3、不服行政许可决定;4、不服征收、征用决定的;5、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等。
税务机关对举报人举报事项所作答复未对其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基本案情 上诉人张某等6人因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一案,不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20)沪0106行初660号行政裁定,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 2020年8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浦东税务局”)第三十七
【审判规则】 公安机关兼具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双重属性,既可以侦查刑事案件,也可以行使行政职权。在公安机关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及扣押财产措施是刑事侦查行为还是行政行为存有争议的情况下,应当依据其适用程序加以判断,确认该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公安机关依据刑事案件立案程序立案之后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及扣押财产措施的,应认定为刑事侦查行为,不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即使该行为系借刑事侦查之名,插手经济纠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等等。
一、12309受案范围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主要包括3大模块13项具体功能,即:检察服务(包括:控告、刑事申诉、民行申诉、国家赔偿、其他信访、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包括: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接受监督(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人民监督员监督服务、群众意见建议箱)。二、12309的使用方法异地举报前加区号2009年6月22日,检察机关统一举
铁路运输法院受案范围:1.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同级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2.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事诉讼,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3.当事人提起上诉或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抗诉的二审案件,由相应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受理。4.各高级人民法院指定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实施。【法律依据】《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第一条,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同级铁路运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以下这些:(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
铁路运输法院受案范围:1.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同级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2.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事诉讼,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3.当事人提起上诉或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抗诉的二审案件,由相应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受理。4.各高级人民法院指定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实施。【法律依据】《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第一条,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同级铁路运
一、刑事诉讼法受案范围是怎样的1、刑事诉讼法受案范围包括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自诉案件,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
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哪些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
法律咨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哪几种的咨询 律师回答: 1、行政处罚案件, 2、强制措施案件, 3、侵犯经营自主权案件, 4、行政许可案件, 5、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原则上应当有申请,但也有例外:a,有些情况下,无需当事人申请,如警察看到有人被打了,这时警察应当履行他的法定职责。B,若有其他确定的事实表明当事人面临着危险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应当履行法定职责。 6、行政给付案件, 7、违法要求履行义
基本事实于某自2014年8月份开始在甲公司工作,从事安拆岗位,甲公司自2014年9月份开始为于某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起初参保基数为2383元,其中2018年6月份至2019年4月份的参保基数为3466元,自2019年5月份开始按3270元参保基数缴纳。2019年4月26日下午,在施工工地拆电梯下吊过程中,于某被滑落的重物砸伤,经工伤科认定,认定于某系工伤。鉴定结论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九级,无生活自理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这一范围同时决定着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行为的监督范围,决定着受到行政主体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诉讼的范围,也决定着行政终局裁决权的范围。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有关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对受案范围的总体划定,《行政诉讼法》第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
所谓预征收补偿协议,通常是指在行政机关在未作出征地批复,未发布征收公告的情况下,就土地或者房屋征收与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签订的补偿协议。该类协议因系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为实现行政管理的目标而签订的,因而属于行政协议。那么,预征收补偿协议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吗?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通常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征收补偿协议属于诉讼的受案范围。但预征收补偿
以下情况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国家行为。二、抽象行政行为。三、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五、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六、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七、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八、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在《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基础上确定的。我国行政诉讼实行的是有限的诉讼范围,并不是所有的行政行为都能够由法院来监督审查。根据《行政诉讼法》和《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主要从两个方面来划定。第一,从肯定方面规定了具有哪些特点的行政
养老保险的账户余额,一般是指单位和个人的缴费中,计入个人账户的那一部分以及该该部分金额所产生的利息。由于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所以一部分计入统筹基金,一部分计入个人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房地产中介及代理; 写字楼租赁与销售代理;地皮租赁与转让代理;商品房或私宅租赁与销售代理;房地产销售策划服务;按客户所需订建厂房;家政;装饰装潢;代办贷款;广告位承包、小型传媒;地产宣传促销活动;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
土地红线范围内是标明需要保护、使用途径不能改变的土地范围和可以商业等开发利用的土地范围。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红线是对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的政策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