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证。书证是指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凡是以文字来记载人的思想和行为以及采用各种符号、图案来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对待证事实具有证明作用的物品都是书证。书证从形式上来讲取决于它所采用的书面形式,从内容上而言取决于它所记载或表达的思想内涵与案情具有关联性,因此能够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调查人员调查收集的书证,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经核对无误的副本或者复制件。是副本或者复制件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来源和取证情况。工伤认定中的书证大体有三类:一是用于证明身份属性的书证,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二是用于证明劳动关系的书证,如劳动合同、工资表、招工招聘“登记表”等;三是证明事实的书证,如会议通知、派工单、医疗机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2、物证。物证是指能够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客观存在的物品、物质或痕迹。物证的特点是,不具有任何主观的东西,而只以其客观存在来证明案件的事实。由于物证不同于书证,书证可以复印留存,物证不可复制,因此社会保险行政对物证必须妥善地加以保管,以保持物证的原有的形态,避免因物证保管不善丢失、损毁现象的发生。如果不能保持原来形态或者物证有可能灭失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必须采取措施予以保全。
3、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知道真实情况的人对事实情况的描绘与陈述。工伤认定中的证人证言可以是证人自述自写,也可以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采取调查核实中根据询问证人制作的调查笔录中对事实情况的反映,无论哪种获取证人证言的方法,都应提前告知证人有意作假证、伪证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为保证证人证言的真实性,至少应收集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确保不同证人之间的证人证言相对应,证人证言和调查掌握的情况相对应。
4、当事人的陈述。当事人陈述是当事人就工伤事实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所作的陈述,包括受伤职工方和单位方的陈述。因此,双方的陈述与申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必须认真听取,并记录;同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成立的,才能作为工伤认定的证据。
5、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比如,手机录音,录音笔录音等。它比较可靠,更接近于真实情况,而且可以形象生动的反应事实。采取电话调查作为工伤认定的一种常用的调查方法,可以在电话调查中获取电话录音作为证据。
6、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是鉴定人运用自己具有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所进行的分析、鉴别和判断,它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如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对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7、勘验笔录。勘验是指为了解案件的事实,对事故发生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验、检查。如对发生工伤事故的场所进行现场勘验、检查,勘验应当制作笔录,勘验笔录是对客观事实的反映,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1、书证。书证是指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凡是以文字来记载人的思想和行为以及采用各种符号、图案来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对待证事实具有证明作用的物品都是书证。书证从形式上来讲取决于它所采用的书面形式,从内容上而言取决于它所记载或表达的思想内涵与案情具有关联性,因此能够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调查人员调查收集的书证,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经核对无误的副本或者复制件。是副本或者复制件的,
工伤认定作为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法律事实给予确认和认定,因此查明事实是正确做出工伤认定结论的基础。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此规定赋予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工伤案件可以进行调查核实的权力,为工伤认定过程中查清事实指明了一条合法
一、工伤待遇中的自费主要有以下项目: 一、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擅自到非定点医疗单位治疗的,自费; 二、治疗工伤所需药品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不符的,自费; 三、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另外的30%,自费;四、工伤职工治疗期间,引发的其他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
被告不承认原告的证据的,需要提出反驳,是否认可原告的证据,需要由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
一、收房流程1、核验业主材料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3、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4、业主做综合验收5、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6、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7、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
律师观点分析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首先是治疗,然后就要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是在工伤事故发生的一个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或者家属是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假如是有参加社会保险的,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会主动的申请工伤认定,因为如果超过一个月的时间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社保部门会拒绝赔偿申报前发生的所有费用。单位很主动的去申请工伤认定,有时候并一定是好事,可能其中就存在着一些套路。今天为大家揭秘一
一、诈骗罪的证据都有哪些1、诈骗罪的证据主要包括:(1)、能够证明诈骗犯罪事实的物证;(2)、被诈骗钱款转账记录、账本等书证;(3)、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所作的陈述;(4)、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所作的陈述;(5)、诈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6)、勘验、检查笔录等。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
证明猥亵的证据可以有哪些可以是拍摄的视频、证人证言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n
现在流行的一句话:我走过最长的路,是你是套路。生活在城市,有时真的是城市套路深,真想回农村啊。下面为大家分享一例工伤认定中的套路:李某来自湖南,于2018年3月29日早上八点左右,在工作岗位上整理物料时被物料压到左脚,导致受伤,单位将他送到东莞市樟木头医院治疗,2018年4月2日被诊断为:1、左胫腓骨下段开放性粉碎性骨折;2、左膝上缘软组织挫裂;3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上面的诊断证明是用人单位故意让
证据是支撑劳动仲裁双方主张的关键材料,那证据都包括什么呢?什么样的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劳动仲裁涉及的证据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比较常用的就是书证及视听资料两种: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银行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都是书证,而但缺乏书证时,更多使用的电话录音、录像等则是视听资料证据。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证据及举证责任】当
购房流程最后房产交接需要注意哪些费用?有公共维修基金、契税、产权代办费、有线电视电话费以及物业管理费。清楚收费条款,明明白白缴费,不被收房人忽悠。 费用一:公共维修基金——日后入住维修的保障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会一次性收取用于日后对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同设施和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护、大修、更新、改造的某项储备资金,这种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开发商只是代为
了解房贷的计算方式的人应该都清楚,其实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并没有本质区别,前者利息虽少,但前期负担更重,后者虽然利息更重但负担均衡,随着货币贬值,后期负担基本上不用担心。也就是说这两者的优劣势在一定程度上互相抵消。对于房奴来说,动提前还贷的念头之前,最好先搞清楚下面这四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提前还贷要把握好时机和额度提前还贷需要走一定的程序,不是说你想提前还贷就能够提前还贷。有的银行规定正常还贷一年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的规定,行政复议中的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分为三类,即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和被申请人。它们各自应当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1、行政复议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或者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的,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
企业中的隐形成本有哪些一.会议成本如果说世间的一切都是一个过程,那么世间一定是最珍贵的东西。企业的经营无非就是与世间赛跑的过程。会议是企业解决问题和发布指令的集体活动,但是也是一个高成本的经营活动。因为这个活动往往是很多领导者参与的集体活动,每过一分钟,意味着与会人员总数的分钟数,而很多企业的管理人员并未掌握开会的技巧,都存在“会前无准备,会中无主题,会后无执行,与会无必要,世间无控制,发言无边际
一、目前法院调解之不足 (一)调解无期限和法官职权主义色彩过重。《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第九十九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但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审判员一人主持调解和调解无期限的现象。由于实行审调合一制度,审判员往往在获得当事人调解意愿表示后,便自行提出调解方案,并利用其优势身份和调
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如何理解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具体有哪些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证明力较大的有:1、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材料。2、嫖娼事件被查出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电脑日记、聊天记录等5、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摄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有哪些区别 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不一样,两者区别在于: 1、确定的时间不同。 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 2、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者或家属或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伤情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或由当事人向法院或向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提出鉴定申请。 3、目的不
一些不法中介公司打着房屋出租代理的名义,以各种优惠条件从业主手中骗得房屋钥匙及一个月的空置期,以月付的方式支付租金,同时刊登低价出租广告吸引租房人士,如承租人看中此房,至少要以押一付三的方式支付房屋租金,而更多的是采取半年付、年付来支付租金。不法中介采用这种手段,短期内便可积累大量的现金,然后伺机携款出逃,从而给业主及租房人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 骗术二:巨额差价 不法中介使用各种优惠手段,骗取业
网贷暂行办法全文中的新变化有哪些1、 更加明确的对网贷行业监管的责任和分工征求意见稿中银监会针对网贷行业的监管职责主要是制定统一的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并指导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做好网络借贷规范引导和风险处置工作。但在新出台的《暂行办法》中,明确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还附有相应的行为监管职责,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日常行为监管,不仅指导还应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