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房贷的计算方式的人应该都清楚,其实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并没有本质区别,前者利息虽少,但前期负担更重,后者虽然利息更重但负担均衡,随着货币贬值,后期负担基本上不用担心。
也就是说这两者的优劣势在一定程度上互相抵消。
对于房奴来说,动提前还贷的念头之前,最好先搞清楚下面这四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提前还贷要把握好时机和额度
提前还贷需要走一定的程序,不是说你想提前还贷就能够提前还贷。有的银行规定正常还贷一年后才可以申请提前还贷,有的银行则要求满两年,有的银行要求借款人每年只能提前还款一次,还有的银行要求还贷额是1万的整数倍。
第二个问题:提前还贷有可能罚息
从契约的角度来说,提前还贷属于违约的一种,有的银行在借款合同中规定了提前还款必须收取的违约金,也称之为罚息。对于银行来说,购房者提前还款等于利息收入减少了,为了弥补损失,银行会在合同中加入违约金条款。
有的银行规定一定时期内不允许提前还款,如3个月,6个月,1年,否则就要支付违约金,这就是为什么有银行规定还款时间了。
更严格的银行会规定,只要提前还款就会收取违约金。
至于违约金的收取方式,要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来确定,一般分为两种:
1、一般按剩余还款额的2%-5%计算,举个例子,比如100万贷款,你提前还了40万,剩余60万,那么本次提前还款的违约金可能是1.2万至3万之间。
2、收取一定期数的利息。有的银行规定还贷不足一年的罚息3个月,有的则规定满一年不满两年的罚息2个月,还贷超过两年的不罚息。
第三个问题:提前还款后剩余贷款利率变化
如果你一次性还款,那么这问题可以忽略。但如果你只是缩短还款周期或降低月供成本,那么你可能就得要关注提前还款带来的负面影响。
按照银行规定,剩余还款额需要重新签合同,贷款利息可能就没那么优惠了,如果借款人在出现了征信等问题,借款利息还可能高于基准利率。
第四个问题:提前还贷是否划算
提前还贷的目的都是节省利息成本,,但实际上,提前还贷的作用在低利率时代未必有效。
就拿2013年买房的来说,当时的贷款利率可能是6.55%,而现如今的贷款利率已经下降到4.9%,如果当时月供1万元,现在就只需要7000元左右,提前还贷完全没必要。
其实你应该更明白一点,买房是普通人利用杠杆的唯一渠道,如此低成本的负债实际上是低成本杠杆,却能够放大财富增长幅度。
今天,小编就专门给大家讲讲公积金贷款过程中的一些误区,希望大家看过之后能有所帮助。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做首付吗?很多人都认为既然公积金是职工购房福利政策那么理所当然的可以用来支付购房首付,其实不然,因为公积金是先使用后才可以提取的,即购房人只有在购房后提供购房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你需要记住的是:公积金账户的钱虽然是你的,但是没有买房之前是无法以购房为理由提取的。但是你可以以其他理由,比
合同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3)不可抗力作为免
合同中增值税发票条款1、签订合同时要考虑服务提供方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结算票据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率是多少,能否抵扣增值税?2、营改增以后,需要在合同价款中注明是否包含增值税;而增值税作为价外税,一般不包括在合同价款中。营改增以后最好在合同中注明增值税的含税价格是指“销项税额”而非“应纳税额”,以避免因理解不同带来纠纷。3、明确提供发票类型、税率的要求;在营改
工-行贷款提前还贷划算吗?很多人在银行贷款之后,会攒一些钱财,有了这些资金之后,几想要把贷款的欠款还清,但是在还清前,人们都会计算一下,还清合算不合算。工-行贷款提前还贷划算吗1、执行上浮利率的借款人及目前还处于还款初期的借款人比较适合选择提前还贷。因为执行上浮利率已经较高,借款人若有一次性还清的能力,将来如果有资金的需要,还可以用房产申请抵押贷款。处于还款初期,贷款的大部分利息都还没有偿还,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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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物质量保证期(以下简称“质保期”)为甲乙双方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2、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妥善处理,并免费提供保养、维修、更换等售后服务。更换部分的质保期相应顺延。乙方履行的保修义务,以双方书面确认的记载为准。乙方不履行保修及售后服务或履行保修及售后服务后货物仍然不能正常使用,或者虽对货物维修、更换次以上,货物仍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正常运行的,甲方有
委托贷款合同是委托人与受托人(贷款)与借款人之间形成的,由受托人(贷款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要求,对其提供的资金以受托人(贷款人)自己的名义向借款人发放、监督使用并收回贷款的协议。受托人(又称被委托人或受委托人)是指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指示从事相应的民、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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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附赠劳动合同范本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
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应按照下列方式写: 1、由当事人在免责事由中约定不可抗力为免责事由; 2、约定发生不可抗力时可以根据其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当事人的责任; 3、具体列明台风、洪水、冰雹等不可抗力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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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规模、性质、用途、资金来源、投资额、开竣工日期、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地点、工程总造价、施工条件、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图纸设计完成情况、工程承包范围等。
问:我是某民企老板,企业主营业务是建材供销及建设工程施工(含土建、沥青摊铺等)。近几年来,我们的客户跟我们签订的买卖合同(购销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中越来越多地约定:若我们客户的甲方尚未就合同所涉项目支付对应款项的话,则客户对我司不负有付款义务;待甲方付款后的某某期限内,客户凭我司提供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支付对应款项。因我司很多时候是乙方,签订合同时对合同条款的协商空间本来就不大,虽然当时觉得该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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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的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但违约金条款并不是结算和清算条款,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意思是有关报酬、费用等方面如何计算的问题。 同时,违约金条款也不是争议解决条款。争
你好。主观风险就是建筑施工合同中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施工准备不充分。设计变更或图纸供应不及时。因施工组织设计的缺陷影响实际发生的施工费用和工期。分包商管理、技术水平不符合要求。发包人的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合同存在比较严重的纰漏;转移风险的担保、索赔、保险等相应条款不够完善。发包人履约能力差,无力支付工程款或恶意拖欠工程款。分包商(特别是发包人指定的分包商)违约,不能按质、按量、按时完工
租赁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如下:1、租赁期限届满,且承租人不续租;2、因符合约定的解除条件,一方解除合同,权利义务终止;3、符合法定的解除合同条件,解除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
一、收房流程1、核验业主材料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3、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4、业主做综合验收5、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6、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7、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
一、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有: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