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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中的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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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中的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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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流行的一句话:我走过最长的路,是你是套路。生活在城市,有时真的是城市套路深,真想回农村啊。下面为大家分享一例工伤认定中的套路:

李某来自湖南,于2018年3月29日早上八点左右,在工作岗位上整理物料时被物料压到左脚,导致受伤,单位将他送到东莞市樟木头医院治疗,2018年4月2日被诊断为:

1、左胫腓骨下段开放性粉碎性骨折;

2、左膝上缘软组织挫裂;3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上面的诊断证明是用人单位故意让医生是那样出具的,但是李某的左踝有受伤,并没有写进诊断证明里面。李某在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就在三天内马上向人社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非常的积极,在这个过程中,工伤认定的内容也没有给李某细看,就一个劲的叫签名确认了,当时李某还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治疗。

2018年5月3日,认定书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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