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停工、停产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应如何支付
非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本人基本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按规定发放生活费,生活费发放标准由企业自主决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基本生活费用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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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分析一、案情简介:本案委托人为B公司,原告A于2005年5月入职B公司处,从事运送铝棒工工种。B公司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因经营不善,业务量开始缩减并拖欠员工工资,经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介入处理,B公司仅支付了2017年7月前的工资。直至2018年2月,B公司开始全面停工停产。2018年4月,B公司停止为A缴纳社会保险费。后A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双方自2005年5月至2019年8月9日存在劳
单位拒绝支付 社保局 报销的生育津贴吗? 为解除劳动关系前,单位应当给员工缴纳保险,全部要求员工缴纳 违反法律规定。 协商不成,选择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可以主张单位支付已经报销的生育津贴 和替单位承担的保险费用, 以及经济补偿金。 有疑问可来律所当面详谈,
绩效工资也是工资的一部分,扣除违法。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是1260元,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你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改变工资发放形式都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全额发放,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
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员工协商一致而降薪调岗违反劳动法,调岗与降薪是对劳动合同中条款的变更。用人单位调整员工的岗位、工资时,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协议后,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未经员工同意,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员工工作岗位及工资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的,可以单方变更。员工不同意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辞退。
公司在哪里的,需要了解具体情况。受伤后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工伤赔偿还有伤残赔偿金
导读:在实践中,很多公司为了缩减成本,按照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样做不仅不合法,而且损害了员工的权益。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形,应该怎么做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基本案情:钟女士2014年6月26日入职深圳某科技公司,工作岗位为跟单员,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也为钟女士缴纳了社保。2018年3月钟女士发现自己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应发工资为5800元,但是公司一直
答:有争议。除劳务派遣等特殊情形外,用人单位找第三方代缴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实务中对于劳动者据此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是否应当支持问题存在争议。广州中院对此问题的态度在2020年前后也有所变化。《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座谈会的意见综述》(2015年)规定:“用人单位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第十条“职工应
变相辞退、变相解除劳动合同变相辞退,应认定为违法解除。裁判摘要:用人单位没收劳动者的厂牌,阻止进入厂区,劳动者曾前往劳动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管理部门进行了调解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返厂上班,但附加了不合理条件,且用人单位在未向被告提供工作场所及工作条件。劳动者进入厂区时被工作人员阻拦,无法进入。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作出停工处罚并未办理相关手续,仅通过口头告知,亦不符合法律规定;在劳动者向劳动部门投诉
你好,如果违反了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属于违约行为的。
计提工资是按应发数发放。 计提时: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工资(应发数),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其他应收款--社保、住房公积金。
(一)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 有些事业单位存在盲目购置资产、固定资产利用程度不高、管理手段落后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主要原因是没有规范的固定资产购置、保管和使用制度。在购置环节,有的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分解采购规模,刻意规避政府采购;有的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时没有按规定回避;有的是私下交易、暗箱操作;也有些单位存在盲目采购、攀比采购、重复购置等现象。这些问题造成了违规购置、采
在员工没有严重违法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下,如果和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企业辞退员工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裁判要旨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停工,停工期间用人单位发放的待岗生活费系保障劳动者最低生活的费用,并非劳动者正常工作时应当享有的正常工资收入,应当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中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作为计算经济补偿的工资标准。基本案情2010年12月14日,蔡某入职某保险重庆分公司。2019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某保险集团不再开展新的保险业务。2019年10月8日,某保险重庆分公司停
领取失业金期间再就业的不可以继续领取失业金。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之一是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果劳动者再就业的,不符合该申领条件,因此不可以继续领失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
公司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你好,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其法定的义务。如果双方约定不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工资中予以补偿。该行为虽然是违法,但是今后如果员工又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将该部分费用退回。
你好,只要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不给你社保增员就可以。但不能为了失业金这点蝇头小利,不缴纳社保而沾沾自喜,反而你失掉了自己巨大利益
法律分析: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新单位可直接办理续保手续,失业金会自动停发,若灵活就业窗口有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需先办停保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
法律分析: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新单位可直接办理续保手续,失业金会自动停发,若灵活就业窗口有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需先办停保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
你好,根据你的叙述有工作了就不能领取失业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