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拆迁,被征收人如何安置补偿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建地铁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时候,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具体标准各地不统一,可随时留意当地政府法律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补偿安置问题应怎样解决
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予以解决: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做出约定。
被拆迁的房屋已经出租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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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地方征地拆迁,特别是小地方,偏远地区,拆迁方深知拆迁户不懂法,不知道拆迁程序,所以从来不会出示相关文件,所有的东西都一直口头说文件规定中你家补偿是多少,就连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评估后的评估报告连最基本的红章都没有。今天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周律师讲解不出示拆迁文件或拆迁文件无红章这种情况,教广大被征收人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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