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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捐资户拆迁后配偶及子女如何安置补偿?

问题描述

合肥市包河区捐资户拆迁后配偶及子女如何安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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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拆迁的房屋,由拆迁人按照下列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补偿:

1、被拆迁的房屋经批准并有房屋产权证的,比照该拆迁范围内,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补偿规定予以补偿;

2、拆迁未经批准、无房屋产权证的二层以上房屋,按其二层以下(含二层)的建筑面积,或按拆迁人常住人口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计算,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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