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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司法拍卖、变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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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司法拍卖、变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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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司法拍卖、变卖流程序号程序适用程序的条件时间1启动第一次评估拍卖程序涉及被指系人财产,符合财产处置条件2通知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3一拍公告拍卖公告除通过法定途径发布外,还应同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发布。

拍卖公告应当包括拍卖财产、价格、保证金、竞买人条件、拍卖财产已知瑕疵、相关权利义务、法律责任、拍卖时间、网络平台和拍卖法院等信息。

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三十日前公告。4保证金保证金数额由人民法院在起拍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范围内确定。

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5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参加拍卖前6竞价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

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应当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7一拍价格确定拍卖保留价格(不得低于评估价或市价的80%)8保证金的退还与冲抵拍卖成交的,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

拍卖成交后二十四小时内,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将冻结的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划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10第二次拍卖第一次拍卖流拍的流拍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再次拍卖。11二拍公告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

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12二拍起拍价一拍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最高价低于保留价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次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

13二拍流拍无人出价14以物抵债二拍流拍后法院应当于10日内询问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是否接受以物抵债。不接受以物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网拍二拍流拍之日起15日内发布网络司法变卖公告15变卖三次流拍或者不接受以物抵债的情形,价格不得低于评估价1/2原则上沿用网拍程序适用的平台,但申请执行人在网拍二拍流拍后10日内书面要求更换到名单库中的其他平台上实施的,执行法院应当准许。

16变卖期不包含公告期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17变卖公告人民法院应当在公告中确定变卖期的开始时间动产在变卖期开始7日前公告,变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变卖期开始15日前公告。

18变卖价款变卖价为网络司法拍卖二拍流拍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19变卖不成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变卖不成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20暂缓、中止执行暂缓或者中止拍卖的,应当及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告原因或者理由。暂缓拍卖期限届满或者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应当在五日内恢复拍卖。

21拍卖形成的电子数据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完整保存不少于十年。    本表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做好网络司法拍卖与网络司法变卖衔接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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