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颁布单位: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执行日期:2012-05-09 颁布日期:2012-05-09 文号: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大常委会 执行日期:2009-07-01 颁布日期:2009-03-26 文号: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一届)第十二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城乡规划中的紫线、红线、绿线、蓝线、黄线、黑线等“六线”示意】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划定紫线、红线、绿线、蓝线、黄线、黑线等“六线”。 (一)紫线(历史):指城乡规划中用于界定历史文化街区(或者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二)红线(交通):指城乡规划中用于界定道路、广场用地和对外交通用地(管道运输用地除外)、交通设施用地范围的控制线。 (三)绿线(绿地):指城乡规划中用于界定公
农民土地怎么可能是国家的?应当是村集体的。私人企业未得到农民的批准,是不能占地建厂的。即便占地建厂也要赔偿。如需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是当面咨询。
一 国有土地使用权一经出让或划拨,任何建设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擅自更改确定的容积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进行调整: (一)因城乡规划调整或修编造成地块开发条件变化的。 (二)因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建设需要,导致已出让或划拨地块的大小及相关建设条件发生变化的。 (三)国家、省和市的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或出让后,拟
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单位:监察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执行日期:2013-01-01 颁布日期:2012-12-03 文号:令第2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律师观点分析 以上154位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辛晋敬,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 被告:道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地址:道县道州北路818号。 法定代表人:杨小江,局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xx,男,1987年2月7日,汉族,湖南省道县人,道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住道县道江镇文化路52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x,女,1999年2月10日,汉族,湖南省道县人,道县住房
1、个人缴费计算利息吗答:计算利息。居民参保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一个终身记录的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和缴费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并按照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今后我市还将按照国家规定对个人缴费和缴费补贴进行保值增值。2、个人缴费可以继承吗答:可以继承。参保居民亡故的,未领取的个人缴费连同缴费补贴可以由家属依法继承。3、参保居民何时可以领取养老待遇答: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累积缴费年
最高法:1984年《城市规划条例》实施后,房屋应取得审批建房手续提到“违建”,很多人都谈之色变,当房屋被认定为违建,责令限期拆除,那么如果当事人不在期限内自行拆除,那么会导致房屋被强拆。那么,应该如何认定房屋是否为违建呢?对于房屋是否为违建,除了要看是否有相应的证件,还要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看看房屋没有证件的原因是不是当时的法律没有相应的要求。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最高院的相关案例,看看什么时
一、 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有谁? 1、 乡、镇人民政府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城建部门所属执法大队乃至少数地方公安部门参与共同组织实施) 二、 他们行使强制拆除的依据是什么?情况是什么?依据1、2013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专项请示作出《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中指出,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
1、什么是城乡居民保险制度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套,以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为目的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一是坚持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二是筹资水平、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三是养老待遇实行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相结合。3、哪些人
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情形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 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水源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属于“理学地理科学类”专业,而“城市规划”属于“工学土建类”工程类专业分两大类:一类为建筑工程系列,二类为土木建筑系列建筑工程中的专业有:工民建及其安装两个专业土木建筑中的专业有: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水排水,建筑电气,建筑施工,概预算,房地产,市政道桥,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燃气,园林绿化,规化,等14个专业
五年后可以购买产权,公租房租满5年可交易1、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2、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共租赁房以5年为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村庄、集镇的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庄、集镇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村庄、集镇规划,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进行居民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的建设,适用《条例》和本办法。但是国家征用集体
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犬类饲养、买卖以及其他经营、服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本市对养犬实行养犬人自律、有关部门严格管理、社会公众监督的原则。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养犬登记、查处违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本市供热,规范供热用热行为,维护用热户和供热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供热规划、建设、经营、管理活动和用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是本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供热用热实行统一规划和监督管理。市供热办公室负责本市供热用热的指导、协调和具体管理工作,分配调配热源热量,
律师观点分析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18)津02行终289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住所地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四号桥。 法定代表人魏x,该街道办事处主任。 委托代理人刘xx,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干部。 委托代理人刘志娟,泰和泰(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翟xx,男,1947年11月1日出生,
近日,很多省的人大相继对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修改,那么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了哪些?下文为大家整理了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欢迎阅读了解。(2003年7月11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2月14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1月1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基本信息发文字号: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1992-02-26 施行日期:1992-02-26 发布部门:80602正文 第一条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凡列入《条例》第二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户籍在我省境内管辖的优抚对象,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 第三条 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