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是否有效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无效。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有些单位为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采用欺诈的行为,让劳动者签订空白合同,好在应付劳动年检(社保年检)或者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填写内容,这样做确实能规避一些法定责任。
但有些条款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如: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社会保险、加班没有加班费、发生工伤以后,劳动者自己负责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无效或者部分条款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以上就是小编对“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是否有效”相关问题的解答。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或者需要进一步咨询的地方,或者需要法律帮助的,欢迎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相信他们一定能够提供一个令您满意和放心的答案。
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基于各种原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就工资、补偿金额等达成协议,该协议是否有效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见,
法律咨询常某是一家机械加工厂的员工,在一次焊接作业中不慎误伤眼睛,造成左眼失明。该工厂对于此事故既没有向主管部门上报,也没有给常某申请工伤认定,而是私下与常某达成协议,一次性给付常某30万元,常某不再追究其责任。那么,对于此类工伤事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的私了协议是否有效?律师答疑劳动者发生工伤以后,用人单位私下与劳动者就工伤赔偿达成协议的情况越来越多。那么这种工伤私了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究竟
劳动者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因为各种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或是因为业务疏忽又或是因为未能察觉的骗局,那么,何种情况下劳动者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又应该如何赔偿,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应对相关的风险,本文将就上述问题略作探讨。一、劳动者因过错造成用人单位损失需要赔偿的基本法律依据1.部门规章《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
计算月工资的天数应当减去休息和休假的天数,按月平均工作天数来计算。公司规定月休息4天,按26天计算工资,认为应该按30天计算工资。也就是说工作26天是比例分配为30天的。并不是一个月按照26天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分析:1、只要在法定的范围内,调整上班时间是合法的,如果调整后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而又没有工作补偿的话违法,如果单纯调整如上下班时间提前或延后而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并不违法。一般公司调整工作时长或时间段应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并提前通知该单位工作人员。如果觉得劳动权益受到损害可投诉至劳动保障部门,或者申请仲裁。2、原则上用人单位调整职工工作时间不能单方做出决定,应当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的情
在员工没有严重违法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下,如果和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企业辞退员工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您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处理的
对于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则属于典型的社保争议纠纷,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现实生活中,为了节约用工成本,有很多企业都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保,有的给员工购买了社保,但也只是参照最低档标准。那么如果没有按劳动者实际工资标准缴纳社保是否违法呢?违法。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所以公司、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不足额缴
职工在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虽然及时抢救过来了没有死亡,但人也受到一定的伤害而躺在了加护病房里,这时其家属就想要为他申请工伤。那么,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算工伤吗?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用人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责任?明理律师团队丁云龙律师为你解答。 1、
用人单位单方决定劳动者待岗是否合法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单方做出待岗决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该行为侵犯了宪法赋予劳动者的劳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
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未按时足额缴纳的,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实践中,出于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同等原因,有些单位会选择通过委托第三方代缴的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此种方法是否合法?用人单位将面临哪些法律风险?本文我们将通过一个案例进行分析。一、以案例切入 1.案情简介(案号:(2021)京03行终368号)D公司原注册地在北京市朝阳区。2019年12月5日,胡某向朝阳区社保中心
用人单位采取“末尾淘汰制”是否违法在现实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往往套用《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不胜任工作”条款,强行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事实上,用人单位绩效考核中排名末位的员工并不一定是不胜任工作的,即使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为其提供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如果员工仍不胜任工作,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支付补偿金。否则,用人单位就要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对此,劳动合
用人单位不交养老保险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我国《劳动法》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只要用工,都需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用人单位不交养老保险属于违法行为,会有相应处罚。我国《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不交养老保险和代扣代缴社会保费的,劳动保障部门或税务机关会责任限期缴纳,在限期内仍不缴纳的,除了需要补缴欠缴费用外,从欠缴之日起,还需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人的主管
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如果不是因为劳动者自身存在过错或者劳动者受工伤后不能胜任工作、订立合同的客观原因发生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单位不得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
法条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一百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
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辞职是有经济补偿的。加班费也是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的范围内,不支付加班费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
变更工作地点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需要。变更工作地点未与职工协商,属于违约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
核心内容:用人单位能否统一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年休假合法吗?下文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咨询:用人单位能否不征求职工本人意见,统一安排年休假?一些用人单位在年休假休满后,统一规定继续放“无薪休假”是否合法?解答:关于年休假安排问题。《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一个年
一、口头约定不负交通事故责任是否有效口头约定不负交通事故责任有没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当事人自愿约定的,一般具有法律效力。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