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约属于劳动合同。经纪约是从事演艺等工作的人员与经纪公司签订的合约,约定的是劳动报酬、各自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是确定其劳动关系的合同。
劳务派遣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合同。劳务派遣合同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
不属于。入职申请表只是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时履行入职登记手续所填写的文件,并不具备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所作订约的意思表示,签订后一般也仅由用人单位保存,劳动者无法持有,故一般情况下不能视其为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1、两份劳动合同都在公司,如果该合同是当事人依法签订的,并不属于无效合同。但是公司必须给一份合同给劳动者,否则劳动者可以去劳动局投诉,由劳动局责令公司改正。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是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单位代发工资有支付凭证的,可以申请认定劳动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
兼职员工需要签合同。兼职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为第三方提供体力或脑力劳动支出。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对于非全日制员工,用人单位可同兼职人员口头约定,可以签订书面的兼职协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
多发工资属于劳动争议。以下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
一、发工资就是劳动关系吗 1、发工资并不就是劳动关系。但是发放工资是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之一。用人单位自用工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1、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人员不属于《劳动法》管辖的劳动关系,所以,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我国公务员尚未纳入社保范畴,所以,也没有社保缴纳什么的。2、公务员聘任合同是指机关经过公开招聘或选聘的方式聘任公务员,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与应聘者所签订的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合同。公务员聘任合同是聘任制公务员与机关之间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果不是考的聘用制公务员是不需要签合同的,但有5年服务期的
1、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人员不属于《劳动法》管辖的劳动关系,所以,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我国公务员尚未纳入社保范畴,所以,也没有社保缴纳什么的。2、公务员聘任合同是指机关经过公开招聘或选聘的方式聘任公务员,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与应聘者所签订的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合同。公务员聘任合同是聘任制公务员与机关之间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果不是考的聘用制公务员是不需要签合同的,但有5年服务期的
用人单位将劳动者档案损坏或丢失,劳动者要求赔偿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所在单位应当在15日内将劳动者档案转交新用人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履行的法定义务。若因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劳动者档案丢失、毁损给劳动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应当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受理。风险提示: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
1、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人员不属于《劳动法》管辖的劳动关系,所以,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我国公务员尚未纳入社保范畴,所以,也没有社保缴纳什么的。2、公务员聘任合同是指机关经过公开招聘或选聘的方式聘任公务员,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与应聘者所签订的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合同。公务员聘任合同是聘任制公务员与机关之间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果不是考的聘用制公务员是不需要签合同的,但有5年服务期的
一般临时工是否属于劳动关系由于“临时工”并非法律上的概念,这为如何认定“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带来诸多困惑,实务中主要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为劳动关系说,认为“临时工”亦为用人单位正常提供了劳动关系,为规范用工关系,应将其身份合法化,认定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另一种观点为劳务关系说,认为“临时工”具有短暂性和不稳定性,人员的流动性大,不宜将双方的劳动关系认定为劳动关系。在分析“临时工”与
一、工龄是否属于劳动纠纷1、工龄属于劳动纠纷范畴。2、工龄为劳动者工作年限,因工作年限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3、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
加班费是否属于劳动报酬,影响以下认定:一、仲裁时效是从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是劳动报酬,适用特殊时效),还是从加班发生之日起一年(不是劳动报酬,适用普通时效)?二、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加班费,员工可否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观点一: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劳动者依照《中华人民
一、社保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仲裁社会保险纠纷是属于劳动争议,但不属于劳动仲裁,出现社会保险纠纷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
一、工程内部承包是否属于无效合同判断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是否有效,主要需要看承包方是否具有承包的资质。如果有,则有效,反之,则无效。二、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1、承包人未取得施工企业资质。2、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3、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签订施工合同。4、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5、建设工程中标无效的而签订的施工合同。6、承包人转包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7、承包人违法分
劳务派遣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1、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就是以劳务派遣替代临时工这个说法,性质应该是属于劳务合同,不过是分期签定的劳动合同。2、劳务派遣享受的待遇和正式合同几乎没有差别,但区别主要是正式用工合同如果连续签订两次以上可以转为无固定
换岗位属于劳动合同变更吗员工调换工作岗位,视所签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选择是否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应当具备的条款,也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作岗位和相关条件,那么,发生工作岗位调整,双方最好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或签署补充协议,避免后续争议。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工作岗位,那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自
原告诉称张三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一号宅院因拆迁所取得的全部收益5920936元中的30%即1776280.8元支付给原告;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事实与理由:原告之夫李四与被告系兄弟关系。2009年3月25日,就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一号宅院的权属问题,原、被告及被告其余兄弟姐妹共同签署协议书一份。该协议书约定,如遇北京市朝阳区一号宅院拆迁,则李七可取得拆迁利益的70%,
一、社会保险是否属于劳动仲裁范围1、社保缴纳产生争议的,是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