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是否属于劳动报酬,影响以下认定:
一、仲裁时效是从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是劳动报酬,适用特殊时效),还是从加班发生之日起一年(不是劳动报酬,适用普通时效)?
二、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加班费,员工可否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观点
一、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劳动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应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即工资总额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企业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分组成。同时第二条明确“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合营单位,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在计划、统计、会计上有关工资总额范围的计算,均应遵守本规定。”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根据以上法律及行政规定,原审认为加班费不等于劳动报酬并不恰当,加班费应属于劳动报酬。 观点
二、加班费不属于劳动报酬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根据体系解释,《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对劳动报酬和加班费作出了明确区分,劳动报酬和加班费并非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劳动者以单位未足额支付加班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1、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2、目的不同;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5、法律调整不同;6、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是协商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的解除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构成违法解除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为了保证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的权益不受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是不是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呢不一定。因为医疗期满后,可能出现几种情况:医疗期满后,员工已痊愈,可以从事原来的工作,则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医疗期满后,员工已结束医疗,但未痊愈,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这时用人单位应为该员工另行安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
离职证明只是证明你与原单位已经没有劳动关系了。如果没有离职证明,新的用人单位担心原用人单位起诉其侵权。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离职证明还是很重要的。
其实无论你合同上的工资怎么写都改变不了你们缴纳社保未按实际工资额缴纳的事实,所以如果员工因为社保缴纳的问题跟公司发生争议,进行投诉的话也根本不需要劳动合同作为证明,所以劳动合同工资写法该怎么写就怎么写吧,没区别。以上就是顾问团为您整理分析的解答,如果您合同拟定上需要帮助可购买模板或请律师代写。您也可以直接联系客服为您解决问题(添加微信/打电话)
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代缴的,但是并没有给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也没有发放劳动报酬,对此情况是否能认定之间的劳动关系?这种行为属于挂靠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引起劳动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是劳动。在用人单位仅为劳动者代缴社会保险费,且劳动者未提供劳动时,二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劳动保险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
分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是和总公司所建立出来的,主要就是因为根据法律当中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单独的法人资格,对外不具有签订合同的权利,所以在分公司就职的员工,实际上所建立的劳动关系是和总公司之间的。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特殊类型监察对象有关问题的答复汇编编者按:如何把握和处理好特殊主体是否属于监察对象问题,始终是监督执纪工作中的一个重难点。现就中央纪委公开发布的关于“监察对象范围”中的7个常见疑难问题答复进行汇总,供参考(已编注)。目 录1.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是否属于监察对象;2.县工会的会计是否属于监察对象;3.事业身份工作人员是否属于监察对象;4.参公管理人员退休后是否还是行政监察对象;5.上市中央企业干部是
⒈超标电动车属于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标准是最高时速20公里/小时,最大车重40公斤,而超标电动车超标了,则属于轻便电动摩托车,是机动车。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法律、标准,超标电动自行车性能接近摩托车,实质上属于机动车。
顶层房顶属于住宅共用部位,一旦房顶漏雨,业主可以申请动用维修资金。 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根据《办法》规定,如果住宅共用部位保修期满发生漏雨,由物业公司出面申
一、冷暴力是否属于家暴的一种?根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就是将我们常说的“冷暴力”纳入了家庭暴力保护的范畴。这是截至目前我国在法律层面对“冷暴力”首次且唯一的法律规定,所以,冷暴力属于家暴的一种。二、冷暴力如何进行取证?家庭冷暴力如何取证的问题,不同于传统的家庭暴力取证,施虐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废油”是否属于“固体废物”的复函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2002-04-30 颁布日期:2002-04-30 文号:环法函[2002]3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指导案例:第893号廖某田危险驾驶案指出:危险驾驶罪属于行政犯,如果没有特别需要扩张或者限制解释的理由,对概念性法律术语的规定应当与其所依附的行政法规保持一致。小区是居民聚居的生活场所,居住的人数众多,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小区的规模越来越大,小区内车辆通行的路段往往也是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在小区内醉驾对公共安全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如果在道交法规定之外,另以“是否作为公共路段
滩涂不属于农用地。滩涂是中国重要的后备土地资源,具有面积大、分布集中、开发潜力大的特点,处于动态变化中的海陆过渡地带,并未完全形成单纯的土地形态。开发滩涂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宪法》第十条城市的
通常情况下,发生劳动纠纷后,首先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劳动维权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1、税控维护费属于增值税减免税的范围。2、税控维护费,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按照《增值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填表要求,税控维护费抵减,也属于增值税减免税备案项目。
通常情况下,如果对工资问题有异议,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可以拨打12333维权。更多复杂的工资相关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