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得到有效地执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而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市热电厂及其子公司、附属公司。
3职责3.1安全环保部负责全厂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市热电厂厂区内受限空间作业安全审查工作。3.2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负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签发工作。
负责本单位(部门)责任范围内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3.3.工作负责人的职责3.3.1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3.3.2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3.3.3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3.3.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3.3.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3.4监护人员的职责3.4.1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3.4.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
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3.4.3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3.4.4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避免盲目施救。3.5作业人员的职责3.5.1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
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3.5.2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3.5.3遵守电力安规及相关专业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3.5.4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3.5.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3.5.6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3.6审批人员的职责3.6.1审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3.6.2到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3.6.3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内容与要求4.1受限空间的定义及范围4.1.1受限空间是指工厂的各种设备内部(锅炉、管道、风道、烟道、罐、仓、槽车等)和城市(包括工厂)的隧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下水道、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地下隐蔽工程、密闭容器、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场所等)。
总之,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都叫受限空间(作业受到限制的空间),在受限空间的作业都称为受限空间作业。
4.1.2物理条件符合以下的称之为受限空间(同时符合以下3条):a)有足够的空间,让员工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
b)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c)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4.1.3危险特征(符合任一项或以上):a)存在或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
b)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进入者的物料;c)内部结构可能将进入者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d)存在已识别出的健康、安全风险。
4.2受限空间作业审批4.2.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对单一设备的单一部件或部位,许可证可替代本工作范围内的工作票。
4.2.2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申请应至少提前一天提出。4.2.3受限空间作业审批流程:市热电厂厂区受限空间作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审核(安监人员签字);
其他单位(部门)受限空间作业由部门分管安全负责人(无分管安全负责人的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进行安全审核(安监人员签字)。
分管厂领导批准。4.2.4当作业中断24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重新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4.2.5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工作票签发人负责编号,经批准后由工作负责人送交值长或值班长做好登记。登记时可合并登记于本单位工作票登记本。
4.2.6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二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由运行班组收执。4.3培训4.3.1各生产部门在作业前应对从事受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
专项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受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4.3.2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4.4作业要求4.4.1作业前,作业部门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风险辨识与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单位(部门)负责人批准。
危害因素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a)气体危害b)窒息危害c)有毒有害气体d)可燃气体和爆炸性气体e)被f)机械危害g)其它,如电击、温度、辐射、噪音等必须采取以下危害预防行动:a)评估进入之前和进入期间潜在的危害的程度;
b)制定措施消除、控制或隔离在进入之前和进入期间的危害;c)在进入之前和进入期间检测受限空间中的气体环境;d)保持安全进入的条件;
e)预测在受限空间里的活动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f)预测空间外活动对受限空间内条件的潜在影响。4.4.2作业部门当按照受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4.4.4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应当将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工作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4.4.5在作业的过程中涉及到高空作业、动火作业等应办理相关作业许可。4.4.64.4.7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特种作业人员要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4.4.8受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氧含量19.5%-23.5%,有毒气体硫化氢低于10ppm,一氧化碳低于35ppm。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4.4.9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应当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
检测记录经检测人员签字后存档。检测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4.4.10受限空间内盛装或者残留的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前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
4.4.11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与其相连的管线、阀门应彻底隔断,并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警示牌。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管线、阀门必须加盲板封堵。4.4.12有转动部件的设备,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4.4.13在作业过程中要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受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必须立即停止受限空间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4.4.14在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当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对于有毒环境,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4.4.15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设备内照明电压应该小于等于12伏。
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4.4.16开始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会同工作许可人共同检查、确认安全措施。
4.4.17打开地下维护室的人孔进行工作时,应在打开人孔周围设置遮拦,夜间还应在遮拦上悬挂红灯。在人孔盖下面应装有上下用的脚蹬(间距3040cm)或固定的铁梯。
4.4.18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加强通风,但禁止向内部输送氧气。4.4.19在盛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部或外部进行明火作业时,应按照动火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
4.4.20凡在受限空间内进行工作的人员,应根据具体工作性质,事先学习应注意的事项(如使用电气工具的注意事项,气体中毒、窒息急救法等),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其中一人在外面监护。
在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情况下,则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三人,其中二人在外面监护。监护人应站在能看到或听到容器内工作人员的地方,以便随时进行监护。
监护人不准同时担任其它工作。4.4.21在容器内衬胶、涂漆、刷环氧玻璃钢时,应打开人孔门及管道阀门,并进行强力通风。
工作场所应备有泡沫灭火器和干砂等消防工具,禁止明火。对这项工作有过敏的人员不准参加。4.4.22其他要求:
(一)保持受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二)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三)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四)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五)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六)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4.4.23受限空间作业中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警,禁止盲目施救。
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应当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4.4.24受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办理终结手续。
4.5监督管理4.5.1各部门要对本部门的受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受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害因素等基本情况,要建立有相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4.5.2安全环保部要加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受限空间作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整改;
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暂时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作业。
4.5.3各部门要加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培训,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定期检查检测设备和劳保用品的完好性。4.5.4对在检查中发现未按要求作业的,对当事人、所在班组和部门领导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对发生事故的,按照安全事件调查制度进行处理。5相关记录5.1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12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编号:在受限空间内作业时必须申请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A所要进行的工作(本部份由工作负责人填写)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工作所需时间由: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24小时以内)作业地点:作业内容:相关设备:工作班成员签字:统计人数(不含工作负责人及现场监护人):人(必须本人签字)现场监护人:(必须本人签字)相关工作票编号:B安全防范、控制措施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人
1、作业前对受限空间已进行危险点分析。
2、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路等进行隔离、断开,相关电气设备要切断电源,挂“禁止合闸”警示牌,列出清单:
3、设备打开通风口孔自然通风,温度适应人员作业,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或佩戴隔离式防毒面罩,但设备内缺氧时,严禁采用通氧的方法补氧。
4、带旋转的设备要切断电源,挂“禁止合闸”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5、盛装过易燃易爆及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应检测分析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合格后方可进入。
6、指出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它危害因素,如内部附件、积料、被、机械危害,其它,如电击、温度、辐射、噪音等。
7、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不得有妨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8、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救生绳()气防装备()
9、个人防护用品齐备、状况良好。眼睛保护设备听力保护设备呼吸防护防火服安罩手套其他
10、其它补充安全措施:安监人员签名:年月日时分签发人(部门负责人)签名:年月日时分批准人(分管厂领导)签名:年月日时分C确认上述安全措施已全部执行。
工作许可人签名:工作负责人签名: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D作业结束,办理终结完工时间:年月日时分工作负责人: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人
1、作业结束,现场的工具和设备已经收好且恢复正常(工完场清)
2、所有的安全防护设施恢复正常
3、所有作业人员已清点,锁具全部解锁
4、所设置的临时安全防护装置已全部拆除工作监护人:年月日时分运行班长:年月日时分施工单位负责人:年月日时分备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三条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 (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二)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三)指派监护人员,监
自备电厂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着火和爆炸事故,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受限空间是指炉、塔、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编制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并填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1页共14页1.目的为了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得到有效地执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而制定本制度。2.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热电及其子公司所有受限空间作业的管理。2.2子公司参照热电部门标准执行。3.职责3.1安全监管部负责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热电受限空间作业安全审查工作。3.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签发工作。负责本部门责任范围内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 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9号)、《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令第59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地面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1)进入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烟道、管路、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为设备内作业,必须执行化工行业《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 (2)进入设备内之前,必须将该设备与其他设备隔绝,并进行清洗、置换等有效处理。 进入设备内作业前30min内,要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氧含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人内作业。 在作业过程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各类危险性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部门、各水厂。2.2在公司管辖范围内从事危险性作业的外委施工公司、承包公司、供货公司等相关方。三、术语和定义3.1危险作业指在生产或施工区域内进行的起重吊装、有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特殊物项运输、恶劣天气时室外作业、危险区域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动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缺氧窒息、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火灾、爆炸、高处坠落、触电、机械损伤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受限空间作业。 第二章 术语定义 第三条 受限空间: 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 自然通风不良、
1、特种作业必须按照公司及车间规定取得相关票证方可开工,对未取得相关票证作业者根据公司制度及车间考核细则考核处罚。 2、车间编制安全技术规程,发放特种作业人员学习并执行。 3、并建立特种作业的机具档案、台帐,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台帐。 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记录。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要求: (1)必须经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2)作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1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确保检测修理顺利进行,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单位的进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3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GB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AQ20-05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20-05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DB33/707-20有限空间作业
1、范围 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同时也适用于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2、职责2.1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1)在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 确属生产必须时,应在安环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在申请临时用电前,由生产部专门人员对其作业环境现场检查后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受限空间安全管理,杜绝人身伤亡事故,依据大唐集团《防止受限空间作业人身伤亡事故的有关要求》和大唐江苏分公司的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受限空间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出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的空间。 受限空间具有通风情况较差,内部结构复杂,空气中氧含量不足,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可能使进入者中毒、窒息等特点。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及外包单位。 第二章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进入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炉膛、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或半封闭,具有中毒、窒息、易燃易爆等危害的空间或场所的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应遵循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为基础,以落实安全措施为手段,以保证安全作业条件为目的,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事故。 一、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职责 1、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制度编号:版本号:编制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年3月30日发布年3月30日实施目录1范围22规范性引用文件2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24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55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76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07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148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0附录A(规范性附录)有限空间作业安
安全措施包括:可靠隔离、切断电源、罐外监护、空气置换、用电安全、个人防护、急救措施、升降机具。1. 可靠隔离: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其设备必须和其他设备、管道可靠隔离,绝不允许其他系统中的介质进入检修现场。2. 切断电源:有搅拌机机械装置的设备,进入罐内作业前应把传动带卸下,启动机械的电机电源断开,如取下保险丝、拉下闸刀等,并上锁使在检修中不能启动机械装置,再在电源处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2022年八大危险作业安全制度汇编好好做安全,有人一定因你而安全相关部门项目名称相关单位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八大作业是指:吊装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集团对八大作业实行许可制度,并严格遵守各大作业的安全规范。一:吊装作业安全规范1目的本规范规定了集团各单位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
安全措施包括:可靠隔离、切断电源、罐外监护、空气置换、用电安全、个人防护、急救措施、升降机具。1. 可靠隔离: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其设备必须和其他设备、管道可靠隔离,绝不允许其他系统中的介质进入检修现场。2. 切断电源:有搅拌机机械装置的设备,进入罐内作业前应把传动带卸下,启动机械的电机电源断开,如取下保险丝、拉下闸刀等,并上锁使在检修中不能启动机械装置,再在电源处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9号令)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的基本特征是:空间有限、自然通风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 一、目的 对本公司紧急特殊需要的生产任务,不适用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危险作业。 必须采取特殊审批和保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责任 1、企业安委会、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2、有危险作业部门或个人必须履行本制度; 三、危险作业范围: 1、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含:岗位责任制)(通用版)为保证本单位正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本单位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特
密闭空间是指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出口受限制、自然通风不良,足够容纳一人进入并从事非常规、非连续作业的场所。 常见的密闭空间有:反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井、地窖、储藏室、船舱等。 在密闭空间中作业接触的主要职业危害一是各类有毒性气体,常见有硫化氢、一氧化碳、苯、甲苯、二甲苯等; 二是由于化学耗氧、氧气被惰性气体取代等引起的缺氧。 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可以引起劳动者急性中毒,严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