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进入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炉膛、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或半封闭,具有中毒、窒息、易燃易爆等危害的空间或场所的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应遵循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为基础,以落实安全措施为手段,以保证安全作业条件为目的,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事故。
一、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职责
1、作业区域所在单位应当告知作业单位现场存在的风险,提供现场作业安全条件;
审查作业单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措施或相关方案,监督现场作业安全,发现违章有权停止作业。
2、作业单位负责开展风险分析,制定并严格落实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或方案;
开展作业前安全培训或交底,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现场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及时终止作业。
3、作业申请人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负责提出作业申请,落实作业安全措施,组织实施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并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4、作业批准人或其授权人负责审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与作业单位沟通工作区域风险和基本安全要求,核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授权后批准人仍承担作业安全的最终责任。
5、作业监护人应当经过安全培训,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清楚作业可能存在的危害,掌握救援联络方法和人员撤离程序;
负责进出受限空间人员登记;
掌握作业人员情况并保持有效沟通;
监视作业条件变化、受限空间内外活动情况,紧急情况下发出救援信息。
6、作业人员应当清楚作业内容、安全条件和作业风险,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在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及操作规程相关要求;
发现不能保证作业安全时,应当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
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的基本要求
1、只有在没有其他切实可行的方法能完成工作任务时,才考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开展风险分析,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制定相应控制措施;
必要时,编制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各类防护设施和救援物资配备到位;
4、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作业人员、作业监护人等相关人员都应接受培训;
5、保持受限空间出入口畅通,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
7、进出受限空间的人员都要清点和登记;
8、救援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具备应急救援能力,在正确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和使用救援装备的前提下实施救援,防止盲目施救;
9、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当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连续检测记录等文件存放在现场。
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做好的准备工作
1、编制隔离核查清单,隔离相关能源和物料的外部来源,并上锁挂牌,按清单内容逐项核查隔离措施;
2、对受限空间进行清理、清洗;
3、对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等受限空间,应当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进入受限空间的时间距检测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
四、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审批的要求
1、作业申请人负责填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准备相关资料,提出作业许可申请;
2、根据作业风险,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应由能够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直线管理人员审批;
3、作业批准人应当组织申请人和作业涉及的相关方,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申请的相关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合格后方可批准作业。
五、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当满足的安全要求
1、作业前应当进行安全交底,并严格按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相关要求进行作业;
2、指定专人监护,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相互明确联络方式并始终保持有效沟通;
进入特别狭小空间时,作业人员应当系安全可靠的保护绳,并可利用保护绳与监护人进行沟通联络;3、受限空间内的温度应当控制在不对人员产生危害的安全范围内;
4、受限空间内应当保持通风,保证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取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严禁向受限空间通纯氧;
5、受限空间内应有足够的照明,使用符合安全电压和防爆要求的照明灯具;
手持电动工具等应当有漏电保护装置;
所有电气线路绝缘良好;
6、受限空间作业应当采取防坠落或滑跌的安全措施;
必要时,应当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面和到达工作面的路径;
7、应当对受限空间内阻碍人员移动、对作业人员造成危害或影响救援的设备采取固定措施,必要时移出受限空间;
8、应当根据受限空间作业中存在的风险,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能正确使用;
9、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在气体环境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当进行气体检测;
检测结果不合格应当立即停止作业;
10、携带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工具、材料要登记,作业结束后应当清点,以防遗留在作业现场;
11、如需进入受限空间进行救援,应明确监护人与救援人员的联络方法;
救援人员应佩戴安全带、救生索,并携带气体防护装备;
12、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应当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13、如果作业中断,继续作业前应当重新确认安全条件。
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延期、取消和 的要求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延期后总的作业期限不能超过24小时。
必要时,经过严格程序审批,可适当延长作业许可期限;2、当实际作业环境、条件与作业计划内容发生重大偏离或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终止作业,取消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
恢复作业前,应重新办理作业许可;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结束后,应当清理作业现场,申请人与批准人(或授权人)现场确认无隐患后, 作业许可。
七、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管理要求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应当包括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危害识别、安全措施、气体检测,以及批准、 等基本信息;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应当编号,并分别存放在作业现场、作业区域所在单位及其他相关方;
作业许可证保存一年;3、申请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时,根据需要,作业申请人应提供作业环境示意图、安全工作方案、气体检测记录、安全培训记录等相关资料。
(1)进入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烟道、管路、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为设备内作业,必须执行化工行业《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 (2)进入设备内之前,必须将该设备与其他设备隔绝,并进行清洗、置换等有效处理。 进入设备内作业前30min内,要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氧含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人内作业。 在作业过程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得到有效地执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而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市热电厂及其子公司、附属公司。3职责3.1安全环保部负责全厂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市热电厂厂区内受限空间作业安全审查工作。3.2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负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签发工作。负责本单位(部门)责任范围内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3.3.工作负责人的职责3
自备电厂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着火和爆炸事故,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受限空间是指炉、塔、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编制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并填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缺氧窒息、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火灾、爆炸、高处坠落、触电、机械损伤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受限空间作业。 第二章 术语定义 第三条 受限空间: 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 自然通风不良、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1页共14页1.目的为了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得到有效地执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而制定本制度。2.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热电及其子公司所有受限空间作业的管理。2.2子公司参照热电部门标准执行。3.职责3.1安全监管部负责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热电受限空间作业安全审查工作。3.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签发工作。负责本部门责任范围内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1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确保检测修理顺利进行,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单位的进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3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GB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AQ20-05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20-05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DB33/707-20有限空间作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受限空间安全管理,杜绝人身伤亡事故,依据大唐集团《防止受限空间作业人身伤亡事故的有关要求》和大唐江苏分公司的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受限空间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出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的空间。 受限空间具有通风情况较差,内部结构复杂,空气中氧含量不足,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可能使进入者中毒、窒息等特点。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及外包单位。 第二章
安全措施包括:可靠隔离、切断电源、罐外监护、空气置换、用电安全、个人防护、急救措施、升降机具。1. 可靠隔离: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其设备必须和其他设备、管道可靠隔离,绝不允许其他系统中的介质进入检修现场。2. 切断电源:有搅拌机机械装置的设备,进入罐内作业前应把传动带卸下,启动机械的电机电源断开,如取下保险丝、拉下闸刀等,并上锁使在检修中不能启动机械装置,再在电源处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安全措施包括:可靠隔离、切断电源、罐外监护、空气置换、用电安全、个人防护、急救措施、升降机具。1. 可靠隔离: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其设备必须和其他设备、管道可靠隔离,绝不允许其他系统中的介质进入检修现场。2. 切断电源:有搅拌机机械装置的设备,进入罐内作业前应把传动带卸下,启动机械的电机电源断开,如取下保险丝、拉下闸刀等,并上锁使在检修中不能启动机械装置,再在电源处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9号令)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的基本特征是:空间有限、自然通风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 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9号)、《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令第59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地面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三条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 (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二)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三)指派监护人员,监
密闭空间是指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出口受限制、自然通风不良,足够容纳一人进入并从事非常规、非连续作业的场所。 常见的密闭空间有:反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井、地窖、储藏室、船舱等。 在密闭空间中作业接触的主要职业危害一是各类有毒性气体,常见有硫化氢、一氧化碳、苯、甲苯、二甲苯等; 二是由于化学耗氧、氧气被惰性气体取代等引起的缺氧。 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可以引起劳动者急性中毒,严重者
1. 安全隔绝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2 清洗和置换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空间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5.2.1 氧含量不低于《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
1. 安全隔绝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2 清洗和置换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空间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5.2.1 氧含量不低于《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是指在运行生产装置、储存罐区、系统管廊、公用工程、装卸台站、危险化学品仓库等区域进行的除特殊作业以外的施工、维修作业,主要包括以下6类作业: (一) 建筑施工、设备管线测厚、搭拆脚手架、场地清理、设备清洗、绿化保洁等作业; (二)设
1. 安全隔绝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2 清洗和置换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空间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5.2.1 氧含量不低于《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
1. 安全隔绝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2 清洗和置换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空间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5.2.1 氧含量不低于《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厅管四[2022]1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厂实际,为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我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工作 有限空间包括封闭、半封闭设备、地下有限空间和地上有限空间等。 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存在缺氧窒息、气体中毒、粉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