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因此,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任意变更工作地点,如需变更的,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变更工作地点的,仍应对工作地点的变更进行正当性、合理性审查。具体审查时需要考虑以下方面:一、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地点是否系生产经营需要;二、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地点对原劳动合同的履行是否产生实质影响,是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工作地点系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作出约定。2、工作地点是劳动者从事工作、进行生产的地方。法律并未禁止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多地作为工作地点。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可以是多个。因此,除非劳动合同有其他违法约定,或者约定多地作为工作地点明显不合理,否则,仅仅是约定多个地点作为工作地,并不能因此认定劳动合同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工作地点系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作出约定。2、工作地点是劳动者从事工作、进行生产的地方。法律并未禁止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多地作为工作地点。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可以是多个。因此,除非劳动合同有其他违法约定,或者约定多地作为工作地点明显不合理,否则,仅仅是约定多个地点作为工作地,并不能因此认定劳动合同无
法律分析:本案涉及的是《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关于承包合同有关内容无效的规定。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在农村进行土地承包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和程序,符合法律的规定,虽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在承包期内,村委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收回或者调整承包地,但是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提出问题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可以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条款有效吗?相关案例案例一:杨某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杨某(乙方)在采购部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杨某在“管理”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公司《处罚条例》中规定:“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动者,扣减3分,并记过。”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发布《杨某部门调整公告》,将原采购部主管(管理岗)的杨某调入品质经营部(管理岗)。公告发布后
今天跟大家聊一聊用人单位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用人单位有权随意调岗”,是否就一劳永逸了呢,答案是否定的。最近经常有小伙伴问到我关于用人单位调岗了怎么办?我是不是一定要去报到,不去会不会按旷工处理?我能不能不同意?旧岗位已经没有我的工位电脑了怎么办?遇到用人单位调岗,大家不要慌。首先要明确一点,调岗是否正当合理。如果用人单位属于正当的部门规划和调整,那么劳动者有敬业的义务,需要按照用人单位的调整到
裁判要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工作地点进行调整而引发争议的,应当审查用人单位是否构成权利滥用。用人单位合理调整工作地点的,属于用人单位行使自主用工权的行为,不构成劳动合同内容的实质变更。劳动者不服从用人单位安排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基本案情:2013年6月5日,李某某(乙方)与重庆某装卸公司签订了期限
根据《劳动法》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社保机构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包含社会保险费用的效力,北京和云南作出明确规定无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工资中包括用人单位负担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而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效力如何认
必看!劳动合同中约定不当的常见情形及应对措施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实施近十年,企业HR在把握劳动合同签订方面的经验与技巧也日渐熟练,劳动者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日益加强也间接促使劳动合同用工管理的合法化、合理化,围绕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方面的纠纷呈逐年下降趋势。但实际中,我们不难发现在劳动合同中还存在约定不当的情形和为此而引发的劳动争议。笔者在此对几种常见约定不当的情形进行整理,对此引发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伤残自理的条款有效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这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劳动部劳部字[1992]27号文件也规定: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关于“伤、残、亡由个人负责”的条款不具有合法性。因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即使在合同中订立了“伤残自理”的条款,企业同样要承担责任,按照有关工伤规定处理。
不合法,替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属于无效条款。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认为,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第72条规定,违反法律、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在一个月后请求支付双倍工资。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赔偿的条件:1.入职后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3.诉讼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交通警察受到开除处分或者被辞退的,应当取消警衔;受到撤职以下行政处分的交通警察,应当降低警衔。根据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的规定,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的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一种称号或标志,是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一种荣誉。警衔主要是根据警察的行政职务等级授予。人民警察警衔条例规定警衔设五等十三级,五等是指总警监、警监、警督、警司、警员,每个等级当中分为若干级,行政
王诗诗于2014年1月进入某餐饮公司工作,2015年6月1日与餐饮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5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约定工作岗位为“仓库管理”,月工资2000元。2018年6月1日,双方续订劳动合同,将原订立劳动合同续订至2021年5月31日。2018年9月起,餐饮公司为王诗诗补缴2018年1月至11月的养老保险费,在此之前,餐饮公司未为王诗诗缴纳过社会保险,
通常情况下,发生劳动纠纷后,首先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劳动维权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您好!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恶意调岗,降薪,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xu
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不得强制要求员工调换工作岗位,其强制的行为违反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需要经过员工的同意,员工有权拒绝
1、员工生病期间,是可以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2、但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医疗期届满后,员工无法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办理案件尽量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好,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