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有保护个人隐私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1、由原、被告双方协商确定。原、被告双方协商确定的举证期限,必须要得到法院的认可,否则,其协议的举证期限无效。因为当事人协议的举证期限过长,会影响法院的办案期限,一般限制在在30日以内。 2、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举证期限协商不成,达不成协议,可由法院指定举证期限,时间一般在15日以上30日内。 二、如果被告在应诉时明确表示不需要15天答辩期的,其举证期限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确定的期限必须在1
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有多长时间 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为十五日 《解释》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一款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七日。 《解释》出台前简易程序举证期限并无确切规定,仅规定了不受普通程序的举证期
结合民事诉讼业务实践,同时参照我曾经学习过的房地产估价理论和实务知识,粗浅地分析一下对民事诉讼中鉴定意见的质证方法。一、对鉴定意见质证的重要性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重要性不需多言,而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质证能力和水平可能直接关乎案件胜败。新民诉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共八种,与其他证据相比,鉴定意见作为证据极具特殊性:一是专
前言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虚假陈述的现象屡见不鲜,然而因为缺乏相关的处罚措施,此种现象大有越演越烈之势。在对抗制的诉讼模式下,当事人为自己的相关利益,在庭审中大作虚假陈述,欺骗法官,而且虚假得理直气壮,难道民事可以纵容当事人虚假陈述吗?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官可以去伪存真,作出正确的判断。但也有一部分案件,正是由于当事人虚假陈述,法院作出了错误裁判。有的当事人暗自庆幸,虚假陈述居然也能打赢官司。在此
我国民事诉讼中“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 根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普通民事案件实行“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所谓“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是指法院基于对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的审查判断之结果,并结合其他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即应当依法对该事实予以认定。《民诉法解释》第108条第1款明确规定了这一证明标准:“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
一、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如何处罚 伪造证据是严重妨碍了司法公正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中申请再审的要求有出现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等情形之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
在诉讼中,当事人应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成立,并且当事人提供的相应证据应达到法律规定的证明标准,其诉讼请求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我国现行法律确立的证明标准为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08条规定:“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案件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
在民事诉讼中,有哪些人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参与诉讼对法院查清事实,正确运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从具有法律知识的人中选拔,主要是面向基层群众尤其是低收入人群提供及时、便利、收费低廉的法律咨询服务,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代理费。明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民事诉讼中可以担任代理人的诉讼地位,对于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作用,更
一、民事诉讼中电子送达的日期怎么确定1、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电子方式送达法律文书。采取电子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采用前款方式送达
可能是不中断。记不大清楚啦。“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不影响主债务的诉讼时效。可以看一下钟秀勇的民法讲义,比较详细。
法律咨询解答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应视具体情况,分别处理:(1)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有继承人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通知他的继承人及时参加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2)下列四种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不再审理。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追索赡养费、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以下是举证期限的规定:1、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2、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3、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在
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方法 几乎在绝大多数的民事纠纷当中都会有民事赔偿的诉讼请求,而且有些特定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必须要申请法院对另一方的财产进行保全的,否则对方就有可能在诉讼的过程当中通过一些人为操作影响到自己的财产权益。所以申请财产保全也很重要。 法院财产保全有相应的措施,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有如下几种方法: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
证据裁判主义是指司法活动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本源,司法证明活动必须以证据为基石。在证据裁判主义原则下,人民法院对证据的审查与认定决定了对案件基本事实的认定。《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3款规定了审判人员审查、认定提的基本原则,即“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审查核实证据。”为了使证据的审查与认定具体明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05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
法律分析:施工员证书有2种: 第一种:各省建设厅颁发的证书,没有级别之分,只在各省内有用,出省就失效了,还要是2年一年审. 第二种:劳动部的职业资格证书,有等级之分,证书是全国通用,联网查询,不需要年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一审胜诉了,二审也是有可能会败诉的。一般情况下,如果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会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如果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会进行改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因犯罪而遭受损害之人提起民事赔偿请求,司法机关在审判刑事案件时,附带对民事请求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活动。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针对人身权利受到犯罪行为侵犯而遭受损失的情形,权利人提出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的赔偿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一、民事诉讼中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有哪些1、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严重违反法定程序:(1)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2)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的;(3)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4)违法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 二、民事诉讼有哪些程序1、人民法
一、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有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当事人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只要知道案件情况的,就可以作为证人。基本要求:1、证明的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健康状况相适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3条,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