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也就是说每户农村人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多出来的宅基地按规定是要被村集体收回去的。但是有五种情况下的“一户多宅”是合法的。
那么是哪五种情况呢?接下来将为大家详细讲解。
一、继承
我们都知道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地上房屋作为个人的私产是可以继承的,加之宅基地有着“地随房走”的原则,因此继承农房占有宅基地而形成的一户多宅,是可以进行确权。
二、买卖
随着国家政策的出台,宅基地是可以买卖的,但前提是同一个村集体的人,这样出现一户多宅就是合法的,但要注意签订购买合同和产权的过户。
三、政策原因
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原因很多,参军入伍、外地上大学等都会迁户口。但如果将户口迁回农村,户籍部门需要申请宅基地,国土部门需要分户,不同的政策要求就可能导致一户多宅情况发生。
这情况也是合法的,也不会受到处罚。
四、面积总和符合宅基地标准
一户村民在本村有两处以上宅基地,但是加起来的面积总和并没有超过本地明文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此时就可以按一宅予以确权。
五、符合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另行建房
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但未分户另行建房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村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以上五种情况下造成的“一户多宅”是合理合法的,村集体和村委会不能以任何理由强行收回宅基地,倘若强行收回就是违法行为,可以向有关执法部门行政复议,必要时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但是下面这几种情况下宅基地就将要被收回了。之所以收回宅基地不外乎是违反了“一户一宅”规定,所以以下情况应当注意。
一、村里人进城
我们都知道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地上房屋作为个人的私产是可以继承的,加之宅基地有着“地随房走”的原则,因此继承农房占有宅基地而形成的一户多宅,是可以进行确权。
二、城里人进村
即使是合法的宅基地转让,也只能是房屋转让,而宅基地随之转让,即所谓的“地随房走”,单纯的宅基地转让是不存在的。城里人买了宅基地后,一般情况下,房屋不能翻建重建,一旦被发现,房屋被拆迁,就属于违法建筑而得不到补偿,此外,即使没有翻建重建,房屋一旦倒塌,宅基地也将被收回。
三、因房屋继承而导致的宅基地收回情况
(1)房屋无人继承。这种情况主要针对村里“五保户”,因其没有赡养人也没有继承人,去世后房屋就闲置了,宅基地将被收回,重新分配给其他村集体成员。
(2)城镇居民继承房屋。有的村民进了城,或者有的子女继承了老一辈的房屋,这时候的宅基地使用权虽然还是你的,但是,这是基于房屋所有权,一旦房屋倒塌,宅基地将被收回。
1.存在违规违法的宅基地,若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并且不配合拆除的,虽然不会被马上拆除,但是在将来面临拆迁等问题时,这些房屋是不会受到保障的,比如没有拆迁补偿款等。
2.“一户两宅”或者“一户多宅”,如果是因为没有分户原因造成的,最好是分户出来,这样做到了一户一宅,国家也会承认我们的使用权,这是两全其美的事情。
这样一来多余的房屋能确权,拆迁时也能获得补偿。
3.宅基地拆迁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
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也就是说每户农村人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多出来的宅基地按规定是要被村集体收回去的。但是有五种情况下的“一户多宅”是合法的。那么是哪五种情况呢?接下来将为大家详细讲解。 一、继承 我们都知道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地上房屋作为个人的私产是可以继承的,加之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一户多宅能拿吗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所以出现一户多宅情形的,征收时只对其中一处住宅进行补偿,其他是拿不到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
通常情况下,出现自建房纠纷时,我们有三种维权方式,一是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达成相关协议;二是可以向村委会申请调解处理,三是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土地房屋确权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导读:我们都知道宅基地的适用原则是“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情形在农村是很常见的,并且是不能够进行宅基地确权的!下面跟着小编去看看有哪些情况属于非法“一户多宅”! 何为“一户多宅”?农村“一户多宅”,顾名思义,是指农村一户村民拥有有多处住宅,但是农村一户村民拥有多处住宅和“一户多宅”的概念还是有区别的。“一户多宅”是对多处房屋中有违反农村村民一户一宅标准的农村住宅。比如说,某村民拥有3处住宅,其
“一户多宅”,宅基地超出的面积有补偿吗根据土地获得的时间不同,规定也有所不同,如何处置也有所不同;1982年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未扩大占地面积的,可以按照现有实际面积确权登记;1982年~1987年,农村村民建房超占面积,首先要按照国家和当地的规定处理后(一般就是缴纳相关费用),方能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1987年后,农村村民建房超占的宅基地
导读:近日,河南新乡一些下辖县开展宅基地有偿使用改革试点的消息不胫而走,随即引发了农民朋友的高度关注和热议。人们印象中由村集体无偿分配给村民建房居住使用的宅基地真的要“一年一收费”才能用了吗?此番收费政策主要针对哪些宅基地?若相关村民不愿交费,村集体真的有权不予确权登记,甚至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吗?本文,在明律师就根据相关县新出台的《宅基地有偿使用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为大家做解析……【要点一:宅
农村宅基地是由村集体划拨给农民建造房子的土地。农民在获得宅基地后,需要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进行建设。而且今年实施的《土地管理法》中也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但是在实践中,仍有不少侵占耕地或是不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建设的行为,有的则是在村集体有好几处宅基地。 为了遏制这些行为,个别地方的下辖县将全面推行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
近年来,随着国家不断地发展,老百姓的生活是越来越好,许多农村地区发展的更是日异月新,但是在此过程中,也逐渐地形成了一些避免不了的问题,比如一户多宅的情况越来越多,有些村民家里甚至是有好几处宅基地。但是,不可不知的是,2020年修订的新《土地管理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政策规定中明确规定,我国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对此,有网友就表示担忧了,既然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那我很早之前分配的宅基地是不
农村宅基地是由村集体划拨给农民建造房子的土地。农民在获得宅基地后,需要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进行建设。而且今年实施的《土地管理法》中也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但是在实践中,仍有不少侵占耕地或是不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建设的行为,有的则是在村集体有好几处宅基地。 为了遏制这些行为,个别地方的下辖县将全面推行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
1、一户多宅的,要区分造成多宅现象的原因,区别对待,如果有合法原因的,可以都确权,如果没有合法原因,必须坚持一户一宅,只能确权一处。2、一户多宅宅基地确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居民宅基地,必须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除有合法原因外,属于违法用地。如果是违法用地,当然不能确权登记发证。3、一户多宅的合法原因主要是因接受赠与或者继承房屋而同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因有合法的取得原因,所以宅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实行“一户一宅”原则,也就是说每户农村人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多出来的宅基地按规定是要被村集体收回去的!但是有5种情况下的“一户多宅”是合法的,本文将为大家进行解读!以下5种情况下的一户多宅算合法!? 1、继承我们都知道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地上房屋作为农户的私产是可以继承的,加之“地随房走”的原则,因继承农房占有宅基地而形成的一户多宅,可
根据土地获得的时间不同,规定也有所不同,如何处置也有所不同;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未扩大占地面积的,可以按照现有实际面积确权登记;,农村村民建房超占面积,首先要按照国家和当地的规定处理后(一般就是缴纳相关费用),方能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后,农村村民建房超占的宅基地面积,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今后分户建房或面临拆迁、改建等,
法律分析宅基地确权一户多宅的处理:1、要区分造成多宅现象的原因,区别对待。2、如果有合法原因的,可以都确权。3、如果没有合法原因,必须坚持一户一宅,只能确权一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
进行不动产登记是必须的旧村改造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部分,如果村民不同意,可以拒绝;如果认可协议,集体可以依法使用。目前因法律对农村宅基地有限制,此类合同无法公证或者见证,即具有合法性。但应当进行不动产登记。宅基地收回后,如果已经过立项批准,是合法的。折抵房款的协议
“律师,您好,农村一户多宅,多余的房子能获得补偿吗?”小编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关于一户多宅在征地拆迁中的补偿问题,今天小编与大家一同学习一下关于一户多宅的问题。一、何为一户多宅 “一户多宅”顾名思义就是指一户有多个宅基地,“一户”是以户口本登记薄为标准,一个户主代表一户;“多宅”就是多个宅基地房屋。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
通常情况下,出现自建房纠纷时,我们有三种维权方式,一是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达成相关协议;二是可以向村委会申请调解处理,三是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土地房屋确权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1、一户多宅的,要区分造成多宅现象的原因,区别对待,如果有合法原因的,可以都确权,如果没有合法原因,必须坚持一户一宅,只能确权一处。2、一户多宅宅基地确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居民宅基地,必须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除有合法原因外,属于违法用地。如果是违法用地,当然不能确权登记发证。 3、一户多宅的合法原因主要是因接受赠与或者继承房屋而同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因有合法的取得原因,所以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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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村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中享有的保障基本居住生活需要的重要土地权利。国家要征收,没了宅基地,又该去哪里置地建房呢?《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那么,如何来判断一户呢?“一户多宅”又该怎么办呢?一、何为一户一宅?所谓一户一宅中的“户”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且享受集体资产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实行“一户一宅”原则,也就是说每户农村人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多出来的宅基地按规定是要被村集体收回去的!但是有5种情况下的“一户多宅”是合法的,本文将为大家进行解读!以下5种情况下的一户多宅算合法!? 1、继承我们都知道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地上房屋作为农户的私产是可以继承的,加之“地随房走”的原则,因继承农房占有宅基地而形成的一户多宅,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