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农村一户多宅,多余的房子能获得补偿吗?”小编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关于一户多宅在征地拆迁中的补偿问题,今天小编与大家一同学习一下关于一户多宅的问题。
一、何为一户多宅
“一户多宅”顾名思义就是指一户有多个宅基地,“一户”是以户口本登记薄为标准,一个户主代表一户;
“多宅”就是多个宅基地房屋。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据此,“一户一宅”是原则,但是由于买卖、继承等的存在,常常出现一户多宅的现象。
二、合法的“一户多宅”
“一户多宅”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此在对于宅基地房屋所有权人来说在征地拆迁中会面临多余房屋得不到补偿的风险,那么何种情况下的“一户多宅”可以获得补偿呢?
第一种是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进行的宅基地房屋买卖导致的“一户多宅”。宅基地使用权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交易符合法律的规定,可以获得确权登记。
第二种是由于继承导致的“一户多宅”。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去世,其继承人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继承房屋后,继承人应当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变更登记。
因为登记文件是“一户多宅”的凭证,也是日后征收过程中争取合理补偿所需要的重要材料。
第三种是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而另行建房导致的“一户多宅”:在这种情形下,只要新建房屋符合用地规划并且获得了农民集体同意的,符合分户条件的村民可以申请分户,各地应对分户后的各户使用面积做确权登记。
第四种是虽有多处宅基地房屋但是宅基地面积总额符合法律关于宅基地规定的“一户多宅”。例如一户农家在本村具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的宅基地,但是其宅基地面积总和并没有超过本地明文规定的宅基地面积,该种情形是合法的,可以进行宅基地确权。
第五种是由户籍管理部门衔接出现问题造成的一户多宅。例如A是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后,后来由于其他原因A又将户口迁回农村,此事户籍部门需要进行宅基地申请,同时国土部门需要进行分户。
但在在此类情形下,由于双方的不同政策要求可能导致“一户多宅”现象的出现,此种“一户多宅”是合法的,不能因此不予承认。
以上是关于“一户多宅”在征地拆迁中可以获得补偿的几种情形,如果您因为“一户多宅”被告知不能获得补偿,要仔细审查是否属于上述的种类之一,不要认为所有的“一户多宅”都得不到补偿。
还钱!!!恋爱期间发出去的红包可以要求返还吗? 2020谐音”爱你爱你”,每年5月20日应该都是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的高峰期。恋人或者夫妻之间往往会通过手机以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向对方表白、示爱,促进彼此感情。但愿人长久,可世事总无常。今天的爱你爱你,你侬我侬,明天可能就追着你大喊一声:“还钱!”所以,问题来了:恋爱期间发出去的红包可以要求返还吗?什么情况下转账红包能返还呢?以案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也就是说每户农村人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多出来的宅基地按规定是要被村集体收回去的。但是有五种情况下的“一户多宅”是合法的。那么是哪五种情况呢?接下来将为大家详细讲解。 一、继承 我们都知道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地上房屋作为个人的私产是可以继承的,加之宅基地
近年来,随着国家不断地发展,老百姓的生活是越来越好,许多农村地区发展的更是日异月新,但是在此过程中,也逐渐地形成了一些避免不了的问题,比如一户多宅的情况越来越多,有些村民家里甚至是有好几处宅基地。但是,不可不知的是,2020年修订的新《土地管理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政策规定中明确规定,我国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对此,有网友就表示担忧了,既然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那我很早之前分配的宅基地是不
农村宅基地是由村集体划拨给农民建造房子的土地。农民在获得宅基地后,需要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进行建设。而且今年实施的《土地管理法》中也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但是在实践中,仍有不少侵占耕地或是不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建设的行为,有的则是在村集体有好几处宅基地。 为了遏制这些行为,个别地方的下辖县将全面推行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
法律分析一户多宅拆迁补偿标准如下:房屋补偿按照房屋面积计算。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
导读:我们都知道宅基地的适用原则是“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情形在农村是很常见的,并且是不能够进行宅基地确权的!下面跟着小编去看看有哪些情况属于非法“一户多宅”! 何为“一户多宅”?农村“一户多宅”,顾名思义,是指农村一户村民拥有有多处住宅,但是农村一户村民拥有多处住宅和“一户多宅”的概念还是有区别的。“一户多宅”是对多处房屋中有违反农村村民一户一宅标准的农村住宅。比如说,某村民拥有3处住宅,其
通过购买、受赠与的方式获得一户多宅不违反一户一宅原则【案例观点】关于郭X豪主张李X国违反“一户一宅”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根据上述规定,“一户一宅”指的是农村宅基地的初始分配,一户只能享有一次宅基地的分配权,获
“一户多宅”,宅基地超出的面积有补偿吗根据土地获得的时间不同,规定也有所不同,如何处置也有所不同;1982年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未扩大占地面积的,可以按照现有实际面积确权登记;1982年~1987年,农村村民建房超占面积,首先要按照国家和当地的规定处理后(一般就是缴纳相关费用),方能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1987年后,农村村民建房超占的宅基地
导读:近日,河南新乡一些下辖县开展宅基地有偿使用改革试点的消息不胫而走,随即引发了农民朋友的高度关注和热议。人们印象中由村集体无偿分配给村民建房居住使用的宅基地真的要“一年一收费”才能用了吗?此番收费政策主要针对哪些宅基地?若相关村民不愿交费,村集体真的有权不予确权登记,甚至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吗?本文,在明律师就根据相关县新出台的《宅基地有偿使用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为大家做解析……【要点一:宅
农村宅基地是由村集体划拨给农民建造房子的土地。农民在获得宅基地后,需要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进行建设。而且今年实施的《土地管理法》中也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但是在实践中,仍有不少侵占耕地或是不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建设的行为,有的则是在村集体有好几处宅基地。 为了遏制这些行为,个别地方的下辖县将全面推行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
一户多宅到底怎么处理?这个要分几种情况。1、可以确定的是,一户多宅是区别对待的:一户多宅如果有合法原因,可以都确权,如果没有合法原因,只能确权一处。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居民宅基地,必须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除有合法原因外,属于违法用地。违法用地当然是不能确权登记发证的。违建的房屋,虽然不一定会给与拆除,但却无法获得相应保障,比如拆迁赔款等。3、一户多宅的合法原因:主要是因房产
一、农村宅基地进行确权时,一户多宅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在进行农村宅基地确权时,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申请第二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都不予通过。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赠予、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根据地随房走
一、“一户多宅”是违法的吗?拆迁有补偿吗并不是所有的“一户多宅”都是违法的,有些是因为合法继承等原因造成的。首先我们只要先确认自己的一户多宅是不是都合法,如果都是合法的那拆迁时就会有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
一、农村一户多宅拆迁怎么补偿土地管理法要求农村一户一宅,但由于继承、赠与等合法来源所形成的一户多宅,在拆除的时候是有一定的补偿。并且当一户多宅的多处农村宅基地加在一起的面积没有超过当地明文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的话,一般情况下是依然可以按照一宅进行确权的。具体补偿规定如下:1、现金补助主要包括宅基地所有权补偿价和集体住房补贴价,一户多宅的情况下,房屋还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因此可以按照集体补偿价获得一定
“一户多宅”违法吗?拆迁可以获得补偿吗?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对于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一宅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的权利。首先我们只要先确认自己的一户多宅是不是都合法,如果都是合法的那拆迁时就会有补偿。以
1、一户多宅的,要区分造成多宅现象的原因,区别对待,如果有合法原因的,可以都确权,如果没有合法原因,必须坚持一户一宅,只能确权一处。2、一户多宅宅基地确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居民宅基地,必须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除有合法原因外,属于违法用地。如果是违法用地,当然不能确权登记发证。3、一户多宅的合法原因主要是因接受赠与或者继承房屋而同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因有合法的取得原因,所以宅基
1、一户多宅政策,并不是完全制定死的。遇到特殊情况将会特殊对待处理,比如说有些家庭有一户多宅的情况,但是家里的几套房子的建成都有特殊的原因,并不是不利法不合规的房屋,那么这些房屋都是可以被确权的。2、如果一户多宅的情况又没有合理的原因,那么除了按正常流程建成的有手续的房屋,其它房屋是不能被确权的。这些不能确权的房屋就涉及到违建,虽然不会被立马拆除,但是在将来面临拆迁等等问题时,这些房屋是不会受到保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
当然是不算的,因为你农村的是宅基地是集体土地性质的住房,你去城市购买的是国有土地性质的商品房是在房管局做备案的,是两码事,你可以放心的购买。
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一户多宅能拿吗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所以出现一户多宅情形的,征收时只对其中一处住宅进行补偿,其他是拿不到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