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迟延履行
根据《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对迟延履行利息我们可以理解为:因被执行人拖延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限,而应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拖延履行期间利息的一种责任形式。
迟延履行利息是被执行人因拖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设定义务而需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
二、迟延履行利息的特征是什么
根据迟延履行利息的法律规定,迟延履行利息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责任形式,存在着与其他责任形式所不同的特性。主要有:
1、直接性
在执行过程中,对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执行人员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确定迟延履行利息的数额,连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数额作为执行总标的,直接予以强制执行即直接赋予强制力;对于其他义务的执行,执行人员在按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执行完毕后,对迟延履行金可以直接执行,均不需执行根据另外予以确认。
其效力等同于法律文书所设定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
2、惩罚性
根据《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拖延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所需承担的迟延履行利息是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的利息;被执行人拖延履行其他义务,在拖延履行期间,应支付迟延履行金。
迟延履行利息制度的设定是对被执行人拖延履行行为惩罚措施的设定,是一种惩罚性的法律责任形式。
3、弥补性
迟延履行利息的规定,实际上也是对权利人因义务人拖延履行法律确定义务所遭受损失的一种弥补,是法律上规定对义务人惩罚同时,对权利人进行补偿的一种形式。
4、处分性
虽然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拖延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应支付迟延履行利息,但权利人有权行使处分权,其有权决定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利息,有权放弃依法可得的迟延履行利息,是一种申请执行人享有处分权的法律责任形式。
以上是由小编为大家总结的迟延履行利息的特征,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按相关法律规定,迟延履行金并不需要在判决书中写明才可以执行,因为法律明文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迟延履行利息计算的司法解释》第1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
具体计算方法:(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
合同履行金是指为了合同的履行所提供的一种金钱保证,需要在双方合同到期或者是依法解除的时候可以进行退还。合同履约金是合法的,可用履约担保、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 一、什么是合同履行金 合同履约金是指为合同的履行所提供的一种金钱保证,并在双方合同到期或者依法解除时才予以退还。它不是法定的债务担保方式,其性质和效力都缺乏
目前,我国的个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工资超过了5000元,就有义务缴纳个税。目前个税计算方法为:个人所得税=应缴纳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税率-速算扣除数房贷利息抵个税指购房人的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支出,可以作为税前抵扣项。通俗来说,就是在计算每月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从工资、薪金等应纳所得税额中减去房贷利息,剩下的数额再计算个税。新政后,个人所得税=应缴纳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
老赖不还钱,在法院强制执行时,还要另付一种利息,就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法律依据: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公式: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借款本金×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一般债务利息率×迟延履行期间的实际天数+借款本金×日万分之一点七五
什么是已获利息倍数 已获利息倍数是指上市公司息税前利润相对于所需支付债务利息的倍数,可用来分析公司在一定盈利水平下支付债务利息的能力。 计算公式为: 已获利息倍数=息税前利润总额/利息支出 一般情况下,已获利息倍数越高,企业长期偿债能力越强。国际上通常认为,该指标为3时较为适当,从长期来看至少应大于1。已获利息倍数为负值时没有任何意义,已获利息倍数是表示长期偿债能力的。 相关知识:已获
案例:甲欠乙22万元,到期不还,乙诉至法院要求甲还款及利息,法院受理后判决甲于一审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五日内给付乙22万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7000元有被告甲负担,在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给付原告乙。如果不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甲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至
民事调解书当然是适用被执行人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的。229条规定的其他法律文书,就是指调解书等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民诉法第253条(即现民诉法第260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该条规定计收的利息为迟延履行利息。迟延履行利息不同于一般债务利息,其兼具补偿性和惩罚性。计付迟延履行利息是民事强制执行措施之一,其目的是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此,迟延履行利息与一般债务利息存在本质上的不同,同时计算两种利息并不冲
裁判要旨 当债务人不能履行执行依据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时,法院以债权人表示拒绝接受以物抵债且债务人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为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该终本期间仍应计算迟延履行利息。 案情简介 一、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海银行”)与青海东湖宾馆旅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湖公司”)发生纠纷,青海高院作出(2007)青民二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东湖公司偿还青海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并在抵押物范围内承担
一、什么是房贷利息抵个税?我们知道,个税的起征点是3500元,工资超过了3500元,就有义务缴纳个税。房子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房奴每个月都需要偿还房贷,每个月的房贷,是由利息和本金构成。工资越高,缴纳的个税也越多;再加上每个月背负的房贷利息,这无疑是加大了我们的负担。房贷利息抵个税,是指从每个月的工资中扣除房贷利息后,再缴纳个税。这样纳税金额的基数就变小了,缴纳的个税也就相应的少了。例如,小王在
你好,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的。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执行程序开始后,如果案外人(执行程序以外的人)认为所执行的标的自己有全部或部分的请求权,或认为执行可能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目的在于保护案件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可以纠正已经生效执行文书的错误。异议应当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提出,并说明理由,提供证据。执行人员收到执行异议之后,应当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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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执行局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司法解释中规定,就清偿顺序而言,应当先清偿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金钱债务,再清偿加倍部分的债务利息。对此处“金钱债务”范畴的正确理解,是准确适用该司法解释的关键之处。与本条前半句的“全部债务”相呼应,对金钱债务的理解,需按金钱的一般文义进行解释,即包括所有支付货币钱款的义务,因此无论是借款本金,还是因
什么是合同履行抗辩权
1、变更被执行人。民事诉讼法第213条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依此来看,人民法院依职权变更被执行人原因有两种:一是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二是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在这两种情况下,若他们的权利义务已经由承受人承担,那么,承受人承受的是被执行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显然,作为被执行人应支付的迟延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9、293、294、29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和今年2月份刚刚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判决书中增加向当事人告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内容的通知》,迟延履行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一直是法院依职权主动提出并加以执行的重要内容。但在实
一、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法律上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之债权债务在成立上的关联性,一方债权债务不成立或不生效,他方债权债务亦不成立或生效。成立的关联性决定了履行的关联性,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履行自己所负的债务,在一方未履行或未提出履行前,他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要件有以下四个方
导读: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在收到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后,都会按照生效判决载明的期限(比如30日或者60日内)向当事人支付赔偿款或者签订赔偿/补偿协议。然而,在实践中,有的行政机关拖延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主张迟延履行利息吗?本文将结合具体案例,来谈谈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