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你们以起诉离婚的方式,那么对方属于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那么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对于隐匿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所以你需要留存好相关证据,以保障离婚诉讼时最大化得维护自己的利益。另外,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我们有很多办理类似案件的实践经验,如果你需要的话可以联系我们。
【法条】《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4条: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设例:夫妻一方对外负债,法院生效判决确认为个人债务,非夫妻共同债务,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法院能否执行夫妻共有房产? 相对主流的裁判观点认为,法院可以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夫妻共有房产,被执行人配偶可以在拍卖程序中主张享有财产份额及行使优先购买权,但不能排除法院对房产的整体执行。 实务中,有的法院认为,生效判决未明确债务是共同债务时,执行机构只能控制共有财产中属于债务人的份额。 但是,《最高人民法
案件情况张女士和李先生曾是一对校园情侣。张女士博士毕业后继续做博士后研究。李先生则选择了硕士毕业后留京工作。很快,二人登记结婚,组建了小家庭。婚后第二年,张女士博士后出站,同时得到了一份“福利”——不仅张女士本人可以落户北京,作为配偶的李先生也可以随之落户。谁知,这本是皆大欢喜的一桩乐事,却成为二人矛盾的导火索。原来,李先生本来也有机会拿到北京户口,但是为家庭大局考虑,既然妻子以后能落户,自己就负
近日遇到了这样一个客户咨询:我们准备离婚,但是在财产分割上出现问题了,我怀疑对方偷偷转移了财产,我能委托律师帮我查吧,你们律师和法院一定能给我查得出来的吧! 在一段即将破例的婚姻中,双方当事人往往会想在这段婚姻中获得更多的财产,于是就想到了财产转移这个办法,那么如果夫妻一方偷偷转移财产,法院和律师一定就会查到吗? 有可能帮你查到,但不是一定能查到全部财产转移的真实情况。 有不少人会抱有“法院万能”
通常出现逾期不还款的情况,我们的主要维权方式有:1.积极与对方协商,催促其履行债务;2.凭证据和对方信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3,凭证据和对方信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自然人间借贷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被执行人名下有车辆可供执行的,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汽车进行扣押、查封等的强制措施,然后对车辆进行司法拍卖。尽管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一般会对被执行人的车辆采取就地查封的措施。但是由于汽车流动性大,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难以查找汽车。在以往对被执行车辆采取强制执行时,法院往往只是单纯的向车辆管理部门送达查封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这种方式只能起到限制车辆所有人在车辆买卖时的过户登记的作用,而无法对车辆进行
您好,跟执行法官沟通
你好 对方有权利申请
你好,要看有没有新的证据的哦。
无效合同不是判决解除合同,而是判决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是指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院一般会在当事人起诉后的七天内决定是否受理案件,如果决定立案受理的,会在立案受理后五日内通知对方,并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对方,由对方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
您好!我是上海理本广治律师事务所的潘律师,专注于刑事、民事案件方面问题。问题回答:依据您描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正确法律建议。具体分析如下:唯一财产一般不能执行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建议来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一、发生债务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1、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 2、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 3、下列两种情况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
虽然公民有权处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但涉嫌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被执行人在起诉前转移个人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被执行人的财产,并用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查找、掌握借款人、担保人等债务人的财产,尤其是有效资产是诉讼清收活动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决定诉讼成效的关键因素。一、起诉前多长时间转移财产是合法的只要债务人在到期债务不清偿时,有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就算是财产转移,债
法院拍卖房产流程:一、拍卖行接受客户委托房产的所有人作为委托人与拍卖行签署委托拍卖合同,拍卖行是委托人的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以拍卖行的名义主持拍卖。二、拍卖的鉴定与估价对拍卖房产进行鉴定和估价是拍卖前的第一项准备工作,核定房产评估必须由房地产评估师进行,并对评估结果承担相应责任。三、确定拍卖房产底价指拍卖成交应达到的最低价格基数,底价过高会导致拍卖失败,过低又会使委托人受经济损失。底价确定后,当事
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
唯一住房也是可以拍卖的呀,只要人家抵押权人起诉就有可能拍卖。
您好,债务人暂时无力偿付欠款,债权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其资产情况,以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诉讼后判决胜诉,只是走了追偿欠款的第一步,将民间借贷关系的债权以法律文书的形式确立下来,但如何将债权变现,则需要视债务人的情况而定。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间内,不管债务人以什么理由拒绝履行义务,债权人都应该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尽快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否则将丧失继续追偿的权利。可以请求法院作出要求他分期支付;
【法律意见】债务纠纷,欠款人只有一套住房,法院可以拍卖处理,但是债权人必须为被执行人另行提供住房。比如可以通过以小换大等方式为债务人提供住房。通过这种方式拍卖欠款人住房的,债权人事先应当与法院充分沟通,取得法院的认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规定:被执行人的财产只有一处已设定抵押的房屋时,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以“以小换大、小差换好、以远换近,但不能从有到
夫妻双方自愿和解离婚,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法院应予以确认!发布时间:2019-02-14?来源:国晖?浏览数:33 【案 由】婚姻纠纷。 【案情简介】 原告关某某,女,1982年9月8日生,户籍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xx道xx号。 被告姬某,男,1980年3月20日生,住址地: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xx广场xx号。 原告诉称:原告与被告于20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精选案例简要案情原告:前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进公司)。被告:张长明、赵凤、陈昌贵。被告张长明、赵凤原系夫妻关系,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