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公司的规章制度中,都有诸如此类的规定:“员工迟到超过一定的时间即视为旷工,公司可以扣发相应数额的工资……”那么,这样的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公司据此扣发员工的工资,员工又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返还呢?从海淀法院审理结案的这则案例中,大家可以得到一些启示。
【案情回顾】
员工多次迟到遭辞退要求公司返还扣发工资
2012年3月,王先生入职北京新业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业公司)。双方签订了自当日至2015年3月期间的劳动合同,王先生工资标准为每月8000元。
在职期间,王先生在执行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30-17:30(午休1小时)的工时制,并通过打卡方式进行考勤。
然而,由于在2014年3月至5月期间多次迟到,公司根据打卡记录情况,对王先生的工资进行了扣发。公司还依据其规章制度,“单月迟到30分钟以上的次数超过三次视为旷工,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对王先生处以扣发三倍日工资的重罚,并于2014年5月26日将王先生辞退。
此后,王先生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为由,向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王先生认为,公司以扣发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要求公司返还相应的工资。
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王先生2014年3月至2014年5月期间的工资差额10199元。新业公司不服裁决,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过程】
称迟到多次以旷工论处公司依规扣发三倍日薪
庭审中,公司提交了考勤簿并表示,2014年3月至5月这两个月期间,王先生迟到30分钟以上的次数分别为13次及7次。
公司根据规章制度对迟到时长进行核算,分别在工资中扣款1737元及962元。此外,因王先生上述两个月迟到30分钟以上的次数均超过3次,故自第4次起按照当日旷工计算,一次扣发当日3倍的工资。
公司表示,其《员工守则》载明:“员工未请假擅自迟到、离岗,每次30分钟以上每月超过3次者、无故缺勤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岗者,一律按旷工论处,旷工每天按3倍工资处罚,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还提交了《关于王先生的考勤说明》,载明:“2014年4月,王先生提出对公司新的《员工守则》不知晓为由,拒绝执行新的《员工守则》。
王先生经和黎总协商,自2014年4月开始执行新的《员工守则》……”,下方载明王先生的签字。公司还提交了考勤打卡记录,但未载有王先生签字。
而王先生表示,其签字时公司并未向其出具《员工守则》,公司告知其工作时间可较为弹性,双方已就此达成口头约定。公司提交的《关于王先生的考勤说明》中,也并无公司公章及其他人员签字。
王先生对考勤簿记录的情况予以认可,但表示晚打卡是因为其工作时间较为弹性。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公司制度违法判令返还万元工资差额
法院认为,王先生虽主张与公司口头约定执行弹性工作制,但未能就此提举证据,故不予采纳,并采纳新业公司的主张,认定王先生上述晚打卡考勤的行为构成迟到。
新业公司依据迟到时长在相应期间的工资中分别扣除1737元及962元,王先生对此表示认可,法院对此不持异议。
进而,新业公司在《员工守则》中针对员工迟到超过30分钟的情况,作以扣罚当日三倍工资的规定,并对王先生实际执行。
对此,王先生虽然存在多次迟到超过30分钟的情况,但后续均到岗工作,履行了作为劳动者一方提供劳动的义务,新业公司理应向王先生支付对应期间的劳动报酬。
现新业公司已针对王先生迟到行为进行了相应扣款,在此基础上再行扣罚当日三倍工资,该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欠缺合理性依据。
最终,法院据此作出判决,新业公司支付王先生工资差额10199元。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如果员工上班迟到多次,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的,那么该劳动者被辞退是合法的。按照劳动法规定,若员工有以下情形的,公司可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等
“……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视为半天旷工,3个小时以上者视为一天旷工……”该规定扩大了对劳动者违纪情节的认定,即使认定其构成旷工,也只能认定为30分钟或几个小时,而不能直接扩大认定旷工半天或旷工一天,这种扩大看待劳动者违纪情节的行为,明显扩大了劳动者的违纪结果,加重了劳动者的违纪责任。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不仅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要兼具合理性,若单位规章制度过于苛刻,没有弹性空间,劳动者只能
您好, 合同中明确写明最多不超过3人,意思就是三个人居住都是可以的,您这个不算违约呢,建议和中介好好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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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什么原因辞退你了呢。如果无故辞退,可申请劳动仲裁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即机动车)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通俗的说,就是A的机动车,抵押给B,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当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时,就称之为抵押车。 合法的抵押车双方或者三方应当到机动车的登记机关(即当地的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登记的记录可以在《机动车登记证》内显示(该证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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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能任意辞退员工,即使员工存在一定过错辞退也是需要有法定理由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无法定理由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
你好,其余委员仍具有相关权利。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第
员工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不合法。因为劳动者旷工一天可以扣当天的工资,如果扣三天工资则多扣的两天就涉嫌克扣工资;而我国《劳动法》又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以工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不合法。【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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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用人单位会制定各种各样的规定,比如:限制员工的就餐时间、通话时间、上厕所次数及时间,那用人单位规定每次上厕所的时间不超过10分钟合法吗?《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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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只签了一年合法。2、续签需要用人单位和员工进行协商,签订的期限符合法律规定即可。3、但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签。
首先看劳动合同对于上班时间是否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要结合行业岗位性质,如果入职该岗位时已了解岗位特性,却拒绝单位工作安排,那么单位可以依公司规章制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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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企业除了用国家和地方法律以及道德约束员工以外,各大私企都各自制定了不同版本的“规章制度”,其具体作用有三:1、保障企业合法有序地运作,降低经营成本。2、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责、权、利,互相约束、促成共赢。3、防止管理及员工的任意性,减少用工风险,降低劳资纠纷。制定“规章制度”既是用人单位的法定权利也是法定义务,《劳动法》第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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