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2)行他字第13号答复,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
(2010)行他字第10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报送的《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的倾向性意见。
即: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此复。
二0一0年三月十七日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公伤亡的,能否认定工伤的答复
[2012]行他字第13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12]苏行他字第0002号《关于杨通诉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终止工伤行政确认一案的请求》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倾向性意见。相同问题我庭2010年3月17日在给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公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求的答复》( [2010]行他字第10号)中已经明确。
即,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此复
超过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可否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得看情况。1、如果工伤职工没有办理退休手续也没有享受职工退休待遇,那么工伤职工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仍享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如果超过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办理了退休手续,则其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不符合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条件。【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
符合一定条件的已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上班过程受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如人社局对申请工伤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劳动者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经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适用本条例。前款规定的劳动者受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人身伤害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参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有关费用。双方对损害赔偿存在争议的,可
【案情简介】白素贞,女,1967年3月28日出生,于2016年3月1日入职雷峰塔公司,工作岗位为操作工,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给其缴纳社保。2017年5月21日,原告在工作时受伤。2017年7月14日经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18年1月24日经上海市青浦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因工致残程度八级。白素贞受伤后即未再上班,公司自2017年6月起按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每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否受理一般不受理,可在取得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不予受理通知函后,到公司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相关案例刘某,男,1949年3月21日出生,2000年5月被某事业单位聘任为临时工作人员,担任门卫工作,当时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参加各类社会保险。2008年1月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单位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刘某曾向单位提出过参加社会保险,但单位答复因其本人年龄太
社保非因以下情况不得退保退费。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参保人因故死亡(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参保人出国定居(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退个人账户人员范围。在职死亡;家住农村的参保人员;退休后死亡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领完的人员;重复参保的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
你好,具体可以询问社保部门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超过退休年龄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按照规定只要超过退休年龄的,一律不能进行工伤认定。所以只能自己承担了。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包括:受雇佣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受雇者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受雇者离退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发生工伤如何享受工伤待遇?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能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1.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在该答复中,最高法院认为,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仍与 劳动关系绑定 在我国现行劳动法框架下,除依托平台经济的新型就业形态外,劳动关系的存在始终是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必要条件。[3]而判断延迟退休的超龄劳动者是否仍具备劳动主体资格,又是确定其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仍存在劳动关系的先决条件。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层面,尽管现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但这并不等于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
我们都知道,在工作中的劳动者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可以申请够工伤认定,但是劳动者必须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那么超过退休年龄人员发生工伤该如何处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超过退休年龄人员发生工伤该如何处理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要求认定劳动关系的,应当驳回其请求,可在裁判文书中确认属于劳务关系。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超过退休年龄发生工伤如何赔偿 超过退休年龄发生工伤的,按照人身损害的规定赔偿。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和用人单位就不算劳动关系,只能算劳务关系的,而工伤是发生在劳动关系中的,在劳务关系中,是不存在工伤的。因此超过退休年龄的工伤,不按照工伤计算,只能按照劳务关系处理,雇主有责任的,就应当向员工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
裁判要旨我国劳动法律对农民工工作年龄尚无强制性规定。因此,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案情原告卜德周属农村居民,2009年7月1日在其61岁时,与第三人重庆阳北煤炭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从事井下采煤工作,第三人为其申办了工伤保险。2010年6月12日,原告在第三人的煤矿工作时被垮塌下来的石块砸伤右手。20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公伤亡的,能否认定工伤的答复([2012]行他字第13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2012)苏行他字第0902号《关于杨通诉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终止工伤行政确认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倾向性意见。相同问题我庭2010年3月17日在给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公伤亡的,应否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工伤问题的三个答复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公伤亡的,能否认定工伤的答复([2012]行他字第13号,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2、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3、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离退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二条规定: 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
用人单位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受工伤后的赔偿问题,其一,经认定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主体责任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不适用《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实行一次性赔偿;其二,劳动者因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
我国劳动法没有规定劳动者的上限年龄,用人单位录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下简称超龄人员)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超龄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应认定为工伤。首先,超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成立劳动关系。我国劳动法只有下限年龄的禁止,即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然从事劳动的人员,法律未作禁止性规定。本案中,原告刘邦畅虽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事实上长期为第三人提供有偿劳动,
实践中,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申请仲裁时,多数地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处理方法是“一纸告知”不予受理,主要理由是劳动者主体资格丧失,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能否一概排除在劳动仲裁受案范围之外呢?笔者认为,该类情形应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不可“一刀切”了之。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二者不能划等号,劳动合同终止并非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