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劳动者小A在B单位上班,上到3年的时候用人单位以涨工资为由,与小A重签劳动合同,但是主体换成了C,再3年之后由更换主体D与其再次签订劳动合同,小A存有疑问,询问用人单位,为什么频繁更换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年限是否接续的问题时,得到的回答是,年限不会变,放心签吧,这是公司结构调整,不会影响其他,但是在新冠疫情爆发后,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给小A降低薪酬,并且领导不断的给小A工作中出难题,最终小A与领导发生冲突,单位将小A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理由将小A开除。问题:若有经济补偿金,单位对于小A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应为几年?单位是否属于违法开除?法小呆为您解惑上述问题:
1.根据法律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主体更换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本案中小A在B公司工作3年 ,因公司原因更换为C公司又工作3年,后换为C公司,单位地址一直不变,这种综合判断,工作年限应当合并计算为6年多,因此支付经济补偿金为6个月平均工资。
2.本案中是否属于违法开除,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双方发生冲突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如能证明这属于领导造成的冲突,这个可以要违法解除的赔偿金。但是,如果劳动者一方缺少证据能够证明领导造成冲突,那么这就不属于违法开除 ,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案件情况刘某于2010年8月入职东莞市某澳公司。2017年3月2日,某澳公司被注销,此时未与刘某处理涉及工作年限如经济补偿金等问题。3月12日,某正公司登记成立,后某正公司于2018年12月份因经营不善停止经营,刘某也被迫离职。此时,某正公司与刘某因工作年限产生争议,刘某遂诉至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下称“第二法院”),经第二法院审理查明,依法判决:某正公司支付刘某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42500元。
【裁判要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关联企业之间流转用工,属于非劳动者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
法律分析:1、在一些不正规的公司中,为避免承担员工的社保,就不积极签劳动合同,严重损害员工的劳动益。不过即使说没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也不必然不用交社保了,而且员工也可以积极维权。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要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不积极履行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2、所以,即使说现在没签劳动合同,但至少已经成立正式的劳动关系,有了这点那么公司那边不能推卸员工缴纳社保的责任。要是发现
简要案情某甲置业公司与某乙置业公司均系“某地产集团”旗下子公司。2018年5月3日,徐某与某甲置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于2019年4月23日解除,某甲置业公司未支付经济补偿金。次日,某乙置业公司与徐某签订劳动合同,又于2020年6月向徐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停止对徐某考勤、停发工资,双方就经济赔偿金及计算年限等发生争议。法院认为,某甲置业公司与某乙置业公司均是“某地产集团”旗下子公司。徐某先后与某甲
好!很荣幸接到您的咨询,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及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那么,劳动者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加班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时,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实务中,劳动者单独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加班费而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案件并不多见,但关于加班费是否属于劳动报酬以及能否获得经济补偿的问题却有较大争议,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 观点一:加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你和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即使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依然成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你根据公司的安排,在外工作期间受伤,应该认定为工伤。二、如你被认定为工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你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工伤保险待遇。如
我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石振兴律师团队律师。对于您的问题,我们解答如下:如果想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有就业意愿和要求的。其所在单位和本人若已经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首先由单位在7天之内向有关部门申报职工失业保险申请,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而后在60天之内,由申请人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填写《失业保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通常情况下,如果对工资问题有异议,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可以拨打12333维权。更多复杂的工资相关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如果不备案到劳动局,也不购买社保,那么与没有签合同是一样的。但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你应收集存在劳动关在系的证据,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还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及补缴社会保险劳动保险金。单位违规辞退的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
我是吉林国洋律师事务所刘宇琦律师团队律师,您的问题,我们解答如下:你好,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点击头像进入律师主页,给我们拨打电话咨询。
签订劳动合同的好处 一、对于劳动者而言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所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劳动者本人的合法权益起到很大的作用。 注意:大家应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和自己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报酬、岗位、期限、工时制等主要条款;其次,要避免在空白劳动合同上签字,否则一旦用人单位改变约定的条件并且将不利条件写入劳动合同中以后,劳动者就
企业与聘用的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存在任职、受雇关系,企业支付给其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聘用的兼职人员,每月支付的报酬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1、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2、按现行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 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用人单位裁员后,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
1、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商定基本薪水不得低于所在地最低薪水准则。 基本薪水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不包括公司福利待遇、奖金及加班花费的。福利待遇是隶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的其他事项。 2、《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有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资料号码; (三)劳动合同时限; (
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申请仲裁并赔偿员工双倍工资的。并且辞退员工如果不是符合劳动合同法中所规定的的条件还要给予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