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人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当民事纠纷出现的时候,越来越多的人愿意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民事诉讼是一个相当专业的法律活动,很多案件需要由律师来代理当事人进行,因此,当事人不仅要承担案件诉讼受理费,还要承担一定的律师代理费,对于当事人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律师
在接待当事人,当事人都会问到律师费能不能由败诉方承担,下面就由律师总结当事人可以向对方主张律师费的几种情形。
第一篇 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形
情形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1999]19号)第二十六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情形二: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1号)第二十六条:“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情形三:商标民事纠纷案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十七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情形四: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11号)第十八条第一款:“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认定为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财产损失。
合理开支包括被侵权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情形五: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1号)第二十二条:“原告请求被告承担检验、鉴定费用,合理的律师费以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篇 由司法机关酌情裁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形
情形六:专利纠纷案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法释[2015]4号)第二十二条:“权利人主张其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合理开支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确定的赔偿数额之外另行计算。”
情形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案件
依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00号)第三十条第三款:“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情形八:担保纠纷案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情形九:不正当竞争案件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情形十: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三篇 双方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书面表现形式,如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均为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可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明确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最好不要写成“任何费用”或者“实现债权”等范围很广的词语,否则很可能法院不支持“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原则上,律师费由聘请律师的人承担,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也可以主张由对方承担。笔者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整理出在民事诉讼中,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的12种情形,如下:1、通过合同约定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因追索债权产生的律师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约定,违约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守约方通过司法程序救济权利产生的律师费。若此合同及违约条款合法有效,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双方合同约定的律师费,
民事案件审理中,法院发现案件的全部或部分事实涉嫌刑事犯罪,或者案件所涉的犯罪事实已经法院刑事判决,由于实践中具体运用的标准不统一,致使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为此,对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一、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发现案件的全部或部分事实涉嫌刑事犯罪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法院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
关于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承担责任的方式,实践中是存在一些争议的,笔者代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就遇到了这一问题,这个问题在实践中存在着三种观点:观点一: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清偿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此观点认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虽然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
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是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1、真实性是指一份证据本身形成过程是客观真实的,不是出具证据的一方有意伪造的,同时其中的内容是能客观反映待证事实的。2、证据的合法性是指:(1)该证据符合证据的法定形式,民事诉讼证据有七种法定形式,凡不符合这七种法定形式的都不具有合法性;(2)该证据符合形式上的要件。3、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必须具有一定的联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想撤诉,必须是在判决之前向法院提出,如果已经判决,是无法提出撤诉的。同时,如果当事人在判决前提出撤诉,法院是否会批准其撤诉请求,无法估计。需要法院根据案情的发展做出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
一、哪些案件的律师费可由败诉方承担1、著作权侵权案件2、商标侵权案件3、专利侵权案件4、不正当竞争案件5、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6、担保权诉讼案件7、部分仲裁案件8、人身损害赔偿案件9、法律援助案件10、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一)关于律师费的承担问题,国外一般以“律师费由败诉方负担”作为一般规则,但是在我国是以“谁请律师谁负担律师费”为一般原则,只有在法律或相关司法解
原告方有权要求被告方承担律师费的几种情形:一、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二、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1、法律援助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7条:“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2、著作权侵
律师费是否也该由败诉方承担,一直是法律实务界中颇受关注的问题,对此的规定似乎也并不明确。如最高院院长信箱对“关于国家考虑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问题”的答复:目前,规范律师费收取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发改委、司法部2006年共同颁布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6〕611号)。根据该办法,实践中主要采取“谁请律师谁花钱”的做法,即胜诉方承担自己聘请律师的费用,这对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引导当事人
因为律师费一般认定是当事人自己的花销和主张,一般对方是不承担的,但是特殊情况下对方是需要承担的,所以司法实践中通常情况下,律师费由聘请律师的人负担.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也可以主张由败诉方承担;1、合同约定由违约方承担律师费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3、担保权纠纷案件4、人脸信息侵权案件5、著作权侵权案件6、商标权侵权案件7、专利权侵权案件8、网络侵权案件9、生态环境侵权案件10、不正当竞争案件11、
可以由被告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形很多当事人在委托律师处理诉讼纠纷的时候会纠结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付出了这么多律师费我的案件赢不了怎么办?我们知道,大部分案件的律师费都是委托方自己承担,除非双方在合同中事先明确约定一旦对方违约,另外一方追索赔偿的律师费由对方承担。我们的司法制度为了平衡原被告双方利益,有很多类型的诉讼,律师费还是可以由败诉方承担的。 一、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被告方承担。这是最常见的
民事诉讼中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几种情形是什么一、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二、法律援助案件三、著作权侵权案件四、商标侵权案件五、专利侵权案件六、不正当竞争案件七、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八、担保权诉讼案件九、仲裁案件《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民事诉讼中律师费全部都由败诉方承担吗?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的情形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律师费的有以下几种情形:1、法律援助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7条规定:“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2、相关知
消费者在遇到退款问题时,可以选择和商家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报消费者协会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如果是受害人自行委托的伤残评定结论,赔偿义务人不服的,有足够反驳鉴定结论的证据并且重新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予以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1年4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6月13日起施行。二○一一年六月十日法释〔2011〕12号(2011年4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7次会议通过)为进一步规范审判人员的诉讼回避行为,维护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
民事诉讼证据提交时间一般是由法院指定,不过也可以是由当事人协商之后经法院认可。而这个时间通常是不能少于30天的。当事人要是超过了规定时间不提交的话,那么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一、法院庭审时的具体情况 1、法院已经指定举证期间的,在举证期间内没有提交证据,而在庭审中提出证据的,法院应当责令说明理由,理由成立的,法庭予以质证;理由不成立的,法院可不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并予以训诫、罚款。 2、法院没有指定举证期间或者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在法庭调查阶段任意提交证据材料。法庭应予以安排质证。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
民事诉讼案件中关于管辖法院的一般规定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下两大类情况胜诉方可以向败诉方主张由其承担自己在案件中产生的律师费。一、第一类是双方约定的情形在合同纠纷案件,或者在非合同纠纷、但原被告之间曾订立过与案件争议相关的文书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那么在起诉或仲裁时,根据合同自由原则,胜诉方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二、第二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依据我国现行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律师费一般由委托人自行支付,只有特殊情况下律师费才可能由败诉方来出,特殊情况包括:1、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例如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人身伤害等人身侵权类案件;法律援助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实现担保债权的案件;网络侵权案件;商事仲裁案件。2、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将来产生诉讼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一般情况下法院会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民